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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7114-3000-2021-00031 | 文号 | 长自然工[2021]249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1-06-24 |
标题 | 关于拟调整恒美光电偏光片项目规划条件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拟调整恒美光电偏光片项目规划条件的公示 |
索 引 号 | FZ07114-3000-2021-00031 | ||
文号 | 长自然工[2021]249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6-24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拟调整恒美光电偏光片项目规划条件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关于拟调整恒美光电偏光片项目规划条件的公示 |
福州恒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将出让规划条件中设定的建筑高度调整为不大于40米。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现进行规划条件变更批前公示,征求各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4日24:00。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如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将依法予以批准。
公示内容:详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http://clq.fuzhou.gov.cn
联系地址:长乐区会堂路158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28922576
附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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