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7107-3000-2023-00007 | 文号 | 长公综〔2023〕55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08 |
标题 |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印发关于细化落实福建省公安机关便民惠企助力高质量发展18项措施的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印发关于细化落实福建省公安机关便民惠企助力高质量发展18项措施的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07107-3000-2023-00007 | ||
文号 | 长公综〔2023〕55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公安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6-0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印发关于细化落实福建省公安机关便民惠企助力高质量发展18项措施的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印发关于细化落实福建省公安机关便民惠企助力高质量发展18项措施的方案的通知 |
各公安(海防)派出所,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争”和市委“三争三领”行动部署,助力我区高质量发展,结合贯彻落实《福建省公安机关便民惠企助力高质量发展18项措施》(闽公综〔2023〕51号)和《福州市公安局关于细化落实福建省公安机关便民惠企助力高质量发展18项措施的方案》(榕公综〔2023〕129号)要求,区局研究制定了细化落实方案及责任分解,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
2023年6月8日
关于细化落实福建省公安机关便民惠企
助力高质量发展18项措施的方案
1.逐步推行高效便利的“一窗通办”服务。深化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在试点派出所推行户政、治安、交管、出入境类公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高频事项清单及试点派出所名单动态发布),便利群众、企业办事。
细化措施:在金峰派出所试点推进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推行户政、治安、交管、出入境类120项公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综合服务窗口“一窗通办”,即群众办理交管、出入境、治安类业务,可以不用前往车管所、驾管所、出入境窗口或行政服务中心,即可在试点派出所办理大部分事项。在试点运行成熟、验收合格基础上,在全区派出所推广“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复制推广成熟经验,推动更多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更多窗口实现“一窗通办”,便利企业、群众办事。试点派出所名单和已实现“一窗通办”的公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将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上动态更新。(网址:http://gat.fujian.gov.cn)。
责任单位:法制、交警、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各公安(海防)派出所
2.便利户籍业务办理。全面推进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建设和跨区域业务协同,逐步实现我区籍居民市内任一户籍窗口均可办理户籍业务。推动在大型用工企业投放公安政务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务工人员不请假、不出厂即可申办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进一步落实高层次、高技能引进人才办理户籍业务“绿色通道”,快速便捷办理户口迁移业务。
细化措施:加快推进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建设,坚持边建边用,逐步实现查档“最多跑一趟”。继续完善户政高频业务“跨省通办”,在省厅试点工作基础上,力争12月底前加入户政业务“省内直办”,逐步实现居民可在市内任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户政业务,努力实现“申请材料更简、办事环节更少、承诺时限更短、往返次数更少”目标。推动各地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投放政务自助服务终端,方便企业员工“足不出户”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进一步落实户籍业务“绿色通道”,高层次、高技能引进人才可凭借相应的认定文件(对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认定文件的,可暂由本人书面承诺代替)、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等材料优先办理落户手续,其近亲属可凭亲属关系凭证材料随迁落户。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各公安(海防)派出所
3.便捷车驾管业务办理。推动在全市中心城区建设“24小时自助便民车管所”,投放自助体检、照相、缴款和补换证等高频政务服务自助终端设备,建设家门口、网上“车管所”。
细化措施:提供驾驶人自助体检、自助拍照、科目一自助理论考试、电动自行车违法查询及预约处理等自助服务。设立办证业务服务大厅,驾管方面入驻补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更备案、提交身体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延期换证等业务;车管方面入驻补换发机动车牌证、机动车解抵押、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变更备案、核发6年内免检合格标等业务。设立驾驶人理论考场,为群众提供科目一理论考试、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以及老年人“三力测试”考试服务。设立满分审验教育学习室,提供驾驶证被记满12分以上现场满分教育以及驾驶人需要参加审验教育情形的学习场地。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4.推行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一日通”。在全市分批推行摩托车类驾驶人考试全科目当日预约、当日考试、考试合格当日领证的便利措施,减少群众往返。
细化措施:通过优化岗位和流程设置、增加警力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推行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一日通”。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5.优化出入境政策措施。恢复普通护照“全国通办”、外国人口岸签证签发、144小时过境免签、往来港澳旅游签注“全省通办”,实施往来港澳旅游签注“自助办”。开辟“绿色通道”,为参加国家“一带一路”重点投资、重点工程项目以及紧急出国境商务人员提供加急办证便利。
细化措施:恢复普通护照“全国通办”,恢复受理审批内地居民出国旅游、访友等事由的护照申请,除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外,内地居民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就近提出普通护照申请;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或登记备案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现役军人可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旅游签注“全省通办”,恢复签发内地居民赴港旅游签注,内地居民赴港旅游签注申请由户籍地和居住证签发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窗口受理;省内户籍居民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就近提出往来港澳旅游签注申请;居住证持有人可向居住证签发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福建省常住户口居民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向该居民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实施往来港澳旅游签注智能办理措施,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省内居民可在公安出入境窗口智能签注设备上自助办理3个月一次和1年一次往来港澳旅游签注。为参加国家“一带一路”重点投资、重点工程项目以及紧急出国境商务人员提供加急办证便利,申请人提交企业派遣函、紧急出国境事由说明等材料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其提供“绿色通道”办证便利,办证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6.优化海外人才服务工作。深入贯彻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大力支持海外高端人才就业创业,实施“专人办”“容缺办”“加急办”等便利措施,鼓励其在榕长期居留、永久居留。
细化措施:开设出入境人才服务专窗,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协助外籍人才办理长期居留、永久居留申请。对无法及时完整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凭个人书面承诺实施容缺受理,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材料的,予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的长期居留许可。申办在华永久居留的,3个月内完成受理审核并提请上级审批。
责任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7.优化台胞台企服务工作。优化五年期台胞证办理措施,推动在台胞台企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服务站点,为台胞台企提供出入境延伸服务。做好口岸客运复航出入境服务,为有紧急需求入境台胞提供“落地办证”服务。
细化措施:在台胞台企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服务站点,为台胞提供五年期台胞证预受理、业务咨询、政策宣传等出入境延伸服务,对信誉良好的台企推出台胞证代办服务。做好口岸客运复航台胞出入境办证便利服务,为有紧急事由入境但未持有五年期台胞证的台胞提供“即来即办”“落地办证”服务,为其加急办理“一次台胞证”。
责任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8.优化个体工商户网上公章刻制备案。推动公章刻制“一网通办”,直接向公章刻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者等信息,无需个体工商户“多头跑”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实现公章刻制备案。
细化措施:对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新开办个体工商户信息的互通共享。个体工商户选择在网上刻制公章时,由公章刻制企业通过福建省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直接引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等相关信息,公章刻制企业无需另外提供相关材料。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各公安(海防)派出所
9.优化旅馆业许可证核发。简化旅馆业行业许可证申请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对符合申办旅馆条件的,在作出书面承诺、提交必要材料后,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支持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等地区开办民宿。
细化措施:落实闽公综〔2023〕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简化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材料,支持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等地区开办民宿。申请材料:(1)福建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申请登记表;(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者的有效身份证件(以上材料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库引用的,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审批时限: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含民宿经营者),县级公安机关在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发放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各公安(海防)派出所
10.加大项目建设爆破需求供给力度。对低级别、非复杂环境的岩土、拆除等爆破工程,按照规范及时予以审批。支持民爆物品使用量大的重点建设项目使用现场混装炸药。
细化措施:落实市公安局《关于委托县级公安机关实施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爆破作业许可等2项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榕公综〔2022〕274号)要求,组织实施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爆破作业许可。依法依规、及时快速办理爆破作业许可申请,服务重点工程建设。支持民爆物品使用量大的重点建设项目使用现场混装炸药,不得人为设置障碍限制原材料运输。进一步优化混装炸药使用环节运输管理,民爆企业通过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填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即可将原材料通过混装炸药车运输至省内本单位合法的爆破作业活动使用。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各公安(海防)派出所
11.优化货车通行服务保障。除个别特殊区域外,全面放宽车型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进城通行政策。货车进城电子通行码申领,可通过“交管12123”APP及本地服务平台办理,逐步实现货车进城申请24小时内审批率达100%。
细化措施:根据全面放宽中型厢式货车限行规定,全面推广应用“交管12123”APP核发城市货车通行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或反馈不予核发的结果,不断提高申领便利化水平和核发效率。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12.持续优化道路交通出行环境。常态开展道路交通组织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通过地图导航APP实时推送交通指引提示,引导群众选择最优路线。会同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开展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提高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效率。推动常态化开展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最大限度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风险。
细化措施:推动2023年2处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道路隐患整治,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开展常态化在建、通寺、临水临崖等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风险;提前研判重大节假日道路通行状态,围绕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等重要节点和道路施工、临时交通管制等实际情况,通过高德智慧交通平台实时发布路况出行提示,引导驾驶人提前规划出行线路,有序绕行;与防汛防涝、交通运输和气象等部门建立恶劣天气道路通行联动处置机制,提高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效率。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各公安(海防)派出所
13.健全完善警企、警校联络机制。开展护企安商“亲清八闽”活动,积极收集、转办、反馈企业警务需求,将为企服务延伸至企业“家门口”。深化公安机关与学校、幼儿园共建,定期入校入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优化“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细化措施:警企联络方面:设立经侦警务联络站,常态开展企业走访,及时梳理企业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深化个案风险回溯,查找企业内部管理漏洞,开展风险提示。结合企业需求,联合市场监管、区工商联等部门,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开展防范宣传教育培训,有效提升企业管理人员预防内部职务犯罪、防控外部违法犯罪侵害的能力。警校联络方面: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部署开展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结合校园安防达标建设,对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机构设置、保卫力量配备、防护器材装备、安防设施建设、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应急处置机制等开展常态化检查,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保安员配备、校园封闭式管理、校园高峰“护学岗”、校园视频监控与一键报警联网达100%。强化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发挥法治副校长“排头兵”作用,指导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反欺凌、反暴力、反拐卖、防性侵、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三反三防”法治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学生安全素养和法治意识。强化涉校风险防范化解,依托“e体+”智慧赋能,及时研判、掌握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人员、风险要素,严打涉生违法犯罪。联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协同推进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高效处置各类涉校涉生报警求助,着力构建“公安巡防点面结合、群防群治辅助护学”校园周边防控体系,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
责任单位:治安、经侦、交警大队;各公安(海防)派出所
14.创新企业涉案账户“阳光冻结”机制。推出保护善意交易、冻后主动告知、畅通救济渠道等利企举措,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细化措施:涉经济犯罪方面:(1)保护善意交易。不得仅凭资金流向作为冻结企业对公账户的依据;对流入企业对公账户的资金系企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并完成交易合法收取的市场合理对价的,不得冻结。(2)冻后主动告知。办案单位应当在冻结企业涉案资金后5日内将办案单位名称、24小时值班电话、申诉方式等事项主动告知被冻结企业,并将告知情况记录在案备查。跨县(市)域冻结的,办案单位还应当在采取冻结措施后7日内通知被冻结银行账户开户地公安机关。(3)畅通申诉渠道。各单位应确保提供的对外联系方式畅通,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应答,及时受理当事人的问询、投诉。当事人可以申请以远程视讯等方式配合调查。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诉,应在24小时内受理,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并在5日内将是否解冻的决定及理由告知当事人。涉诈犯罪方面:(1)清理涉诈企业在冻账户。由刑侦反诈队进一步做好涉诈企业对公账户冻前审查,确保冻结实体及程序合法合规定,精准冻结,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认真梳理历年涉诈在冻企业对公账户,组织力量及时开展对企业对公账户适用资金冻结措施专项甄别核实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解除冻结措施。(2)畅通申诉渠道。我局刑侦反诈部门开通申诉电话,向各商业银行、企业和人民群众全方位公布,扩大知晓面,全力保障畅通申诉渠道,安排了专职反诈民警接听申诉电话开展解答回复,及时解决回复资金因涉诈原因被冻问题。(3)用好账户白名单机制。推动企业用于生产经营、资金流转等合法银行账户纳入“白名单”工作。企业对公账户纳入白名单后,公安机关对该账户只能采取限额冻结措施,保护合法企业正常经营。
责任单位:刑侦、经侦大队;各公安(海防)派出所
15.侵企案件快侦快破。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串通投标、虚开骗税以及企业内部职务犯罪等,对重大侵企案件施行挂牌督办,快侦快破,加大赃物追缴力度,千方百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细化措施:重点打击侵犯我区驰名商标、知名地理证明商标、老字号商标,妨碍科技进步和产业转型、影响国家创新战略的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犯罪;重点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及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影响企业经营的合同诈骗、串通投标以及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犯罪,依法查处打着“创新创业”旗号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重拳打击整治“三假”(假企业虚开、假出口骗税、假申报骗补)以及利用电子发票或突破税务信息系统实施的虚开骗税犯罪。建立重大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实行“首接负责制”,落实依法立案、及时侦办的工作要求,高效处置企业报警求助;快侦快破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对重大侵企案件施行挂牌督办;涉案财物快查冻,赃物线索快溯源,挽损受理快处置,千方百计为企业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责任单位:经侦大队、各公安(海防)派出所
16.依法及时处置涉企违法有害舆情信息。开展“网络水军”专项打击治理,加强涉企敏感舆情信息发现处置力度,协同网信等部门及时处置涉企违法有害舆情信息,为企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网络环境。
细化措施: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行为,铲除“网络水军”生存土壤。健全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发现处置涉企谣言等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和涉企突发敏感舆情案事件,坚决依法打击网上恶意造谣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涉企违法有害舆情信息影响企业健康发展。企业、群众可通过拨打110、到派出所当面报警、在“福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微警局报警及“福州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众号在线举报等多种方式举报“网络水军”、涉企违法有害舆情案件线索,属地公安(海防)派出所接报后及时受理查处。
责任单位:网安大队;各公安(海防)派出所
17.构建全方位反诈宣防体系。持续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反诈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老年人、企业财会人员的防骗宣传,提升技术反制能力,降低被骗风险。
细化措施:根据《福建省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贯彻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推动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列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在“宪法宣传日”等特殊节点进行宣传,在日常联合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家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组织媒体平台、通管部门、金融单位、高校、企业、志愿者利用各自行业资源开展深度防骗宣传,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普法报道、司法解读、案例分析,不断提高全民知晓度和防骗意识、防骗能力。联席办定期梳理高发诈骗类型、作案手法、典型案例,动态更新推送素材,推动全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作优质防骗宣传作品;全面部署推动涉诈重点人员逼劝返工作,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体系,制定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等宣传策略,推动乡镇干部领衔参与、回流人员现身说法,鼓浓我区打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氛围,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介广为发布,提高影响力。特别是针对学生、老年人、家庭主妇和企事业财会人员等群体,采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分类开展精准宣防。深入推动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工作,提升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福建警方、福州公安融媒体平台、“我看虎纠刑”抖音号等各防骗新媒体矩阵的关注度,传播最新防骗资讯。群众若遇疑似诈骗,可拨打96110-8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咨询或关注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微信公众号。
责任单位:刑侦大队,政工室、治安大队;各公安(海防)派出所
18.护航“夜间经济”发展。加强夜市、美食街以及烧烤店、大排档等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增强威慑力,营造安全有序经营环境。
细化措施:结合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针对夏夜重点时段,加强广场商圈、夜市、美食街、烧烤店、大排档等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探索建立属地派出所和商铺、店家等快速联动机制,提高见警率、威慑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巡特警反恐大队;各公安(海防)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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