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7107-3000-2010-00023 | 文号 | 长公综〔2010〕254号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10-09-13 |
标题 | 关于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基本知识考试、竞赛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各单位:为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以下简称《纪律条令》 )的贯彻执行,积极营造学条令、守纪律的浓厚氛围,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根据福州市局统一部署,市局决定组织开展《纪律条令》基本知识的考试和竞赛活动。要以考促学、以赛促学,把考试、竞赛工作作为促进《纪律条令》全面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让广大民警在学习、考试、竞赛中接受一次深刻的法纪教育,使遵守《纪律条令》 、规范执法活动成为民警的自觉行为。 |
索 引 号 | FZ07107-3000-2010-00023 | ||
文号 | 长公综〔2010〕254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
生成日期 | 2010-09-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基本知识考试、竞赛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单位:为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以下简称《纪律条令》 )的贯彻执行,积极营造学条令、守纪律的浓厚氛围,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根据福州市局统一部署,市局决定组织开展《纪律条令》基本知识的考试和竞赛活动。要以考促学、以赛促学,把考试、竞赛工作作为促进《纪律条令》全面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让广大民警在学习、考试、竞赛中接受一次深刻的法纪教育,使遵守《纪律条令》 、规范执法活动成为民警的自觉行为。 |
关于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基本知识考试、竞赛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纪律条令》)的贯彻执行,积极营造学条令、守纪律的浓厚氛围,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根据福州市局统一部署,市局决定组织开展《纪律条令》基本知识的考试和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练习与考试(
1、建立题库。在“福州市公安局教育训练平台”上,福州市局已建成并启用《纪律条令》考试练习题库。练习题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为主要题型,练习与测试题库包涵了《纪律条令》的相关知识点,供民警日常练习、测试。
2、自行测试。民警可登录“福州市公安局教育训练平台”,输入警号、密码、验证码,若未注册过,需重新注册。登录后,选择“纪律条令在线练习与考试”,后进入考试(可重复登录练习)。
3、组织考试。在广泛开展《纪律条令》考试练习的基础上,福州市局将于
4、公布成绩。被抽取民警的考试成绩由福州市局纪委监察室和人事训练处负责统计并公布。
二、知识竞赛(
1、竞赛时间。10月中下旬,福州市局开展《纪律条令》基本知识竞赛活动。
2、竞赛形式。福州市局组织3场预赛,每场7个队,预赛成绩前两名的代表队进入决赛。到时全福州地区共21个参加预赛的代表队,抽签决定参加比赛的场次。每个参赛队由1名领队和3名队员组成。届时我局也将组成1个代表队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纪律条令》的公布实施是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重要举措,对于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民警行为、加强执法监督、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抓好《纪律条令》学习考试和知识竞赛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单位领导要积极落实好学习考试和知识竞赛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的工作,主要领导要精心组织,模范带头,确保每一位民警按时参加练习与考试,确保参加竞赛队员如期做好准备。
(二)广泛发动,全警参与。各单位要采取举办学习班、辅导班等形式,认真组织全体民警逐条学习《纪律条令》,做到熟记规定,严格执行。要以考试、竞赛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队伍中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民警的法纪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民警明确贯彻执行《纪律条令》和参加考试竞赛的目的意义,切实增强参加学习考试的自觉性。要以百分之百的参学率和优良的成绩来检验组织工作成效,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每一位民警都能参加《纪律条令》的练习与考试。
(三)认真组队,积极参赛。要积极开展《纪律条令》知识竞赛活动,真正从民警中遴选出优秀选手组队参赛。要抓紧时间,认真准备,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知识竞赛。
(四)多措并举,形成氛围。要以考促学、以赛促学,把考试、竞赛工作作为促进《纪律条令》全面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让广大民警在学习、考试、竞赛中接受一次深刻的法纪教育,使遵守《纪律条令》、规范执法活动成为民警的自觉行为。对考试、竞赛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主题词:公安纪检 纪律条令 考试竞赛 通知
抄送:市纪委、监察局、福州市局纪委,监察室,
抄送:本局领导 (打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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