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107-0200-2013-00011 文号 长公传发〔2013〕78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3-07-23
标题 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现将《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索 引 号 FZ07107-0200-2013-00011
文号 长公传发〔2013〕78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3-07-2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现将《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31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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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公传发〔2013〕78号
 
 
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公安(边防)派出所、交管大队:
现将《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乐市公安局
                                                       2013年7月23日
                                        
           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6月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工作部署和榕道安办、长道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长道安办〔2013〕43号)有关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动员,集中精力,迅速在全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改隐患,严厉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事故,全力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决定从6月10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严防重特大事故这个目标,狠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防范管理的关键性环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除隐患、堵漏洞、建机制;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切实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努力少发生、不发生较大事故,争取不发生重大事故,确保不发生特大事故。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局“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委员、翁建航副局长任组长,交管大队陈祖华大队长任副组长,各公安(边防)派出所的分管所领导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陈祖华大队长任主任,负责全市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全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细化整治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层层动员落实,确保“百日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深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9月20日)。各单位要在各运输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核心要求,对本辖区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客货运企业、客货运车辆、校车、摩托车特别是渣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对运输企业的检查率、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从9月1日起,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状况开展综合督查和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开展重点督查或组织“回头看”。同时,做好接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督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及时分析总结“百日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经验做法,巩固重点整治成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特点。道路交通点多、线长、面广,流动性大,动态安全风险受环境影响因素大,不确定因素多,防范难度大等特点,与其他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相比具有明显特殊性,在开展大检查的谋划部署、操作执行、方式方法上要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严防重特大事故这个目标,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的特点,为整治工作提供客观实在的工作依据。
   (二)全面排查重大隐患漏洞。从最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问题入手,突出重点,全面排查“五大隐患漏洞”:一是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为重点,全面排查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安全关键部件陈旧老化、制动性能下降、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等不安全的车辆;二是以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屡发未受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积极推行客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和渣土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不适岗”制度,对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以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要坚决将其调离驾驶工作岗位或解聘,限制其从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和渣土车等重点车辆的驾驶工作;三是以省县道、农村道路、山区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的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线型不良、不符合相关设计和建设标准、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不达标等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特别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易发生坠车事故的隐患路段;推进5处列入省、福州市2013年为民办实事的事故多发及危险隐患路段和46处列入2013年福州市县级督办的低标路段及危险隐患的整治工作。对双向四车道事故易发多发道路及省、县道“街道化”路段,要增设中心隔离护栏、夜间照明装置等设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突出临水临崖隐患路段”务必设立醒目固定警示标志,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尽快采取措施,加大投入,抓好落实,确保100%设立;四是以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GPS专人值守的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重特大事故频发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各单位要对辖区运输企业全面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做到企业数量、性质(客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和渣土车等)、车辆检验、在册驾驶人数(有否从业资格)、驾驶人近3年交通违法情况清楚;五是以源头把关和路面执法管理为重点,全面排查机动车违规登记检验、驾驶人违规考试发证、路面勤务针对性不强、见警率和管事率不高、重点时间和路段漏管失控问题突出等交通管理薄弱环节。各单位要科学安排勤务,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交通管控力度,从严查处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禁行车辆上路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管大队要依托市道安办组织市容、建设、公安、水利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从严查处渣土车非法改装的问题。“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期间,各单位要与乡镇(街道)道安组织联合,结合辖区实际,针对辖区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每周部署开展1次24小时的统一行动。
   (三)铁腕整治各类突出问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高危问题,各单位要按照零容忍的要求,严治严整,不留后患。要坚决做到“六个一律”、“六个凡是”:对逾期未检审的车辆和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上路,全部检审、教育到位;对非法拼装、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注销牌证,该报废的坚决报废,该解体的坚决解体;对发现的超速违法,一律及时查纠,严厉处罚,严格记分管理,该吊销的坚决吊销,该降级的坚决降级;对发现疲劳驾驶违法,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的,一律停车强制驾驶人落地休息;对发现客车超员、特别是农村面包车、运载学生的车辆超员的,一律停车卸客,严肃查处,坚决在源头堵住超员,绝不允许超员车辆上路;对于监管制度和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彻查责任,严格依法依规落实责任追究。凡是危险路段未有效整改前都必须竖牌警示,落实防控措施;凡是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都必须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安全的客货车辆都必须坚决停运,不准上路;凡是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运输企业都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凡是构成犯罪的都必须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涉及跨省区的,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涉及省内跨地区的,由省级公安机关挂牌督办;凡是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不仅外部要追责,内部同样开展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整治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检查落实。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细化的工作方案,突出针对性、实效性。要求结合市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交通整治“夏季攻势”等工作部署,加强动员部署,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发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排查整改。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向社会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交通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积极走访运输企业、客货运驾驶人,跟踪倒查隐患整改进展及整改效果,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单位都要设立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电话举报、手机短信举报的号码和微博举报的账号,主动接受社会意见和监督。要加强提示服务,强化警示教育,曝光典型案例,组织驾驶人走访、帮扶事故受害家庭,开展现实教育。
   (三)加强综合治理,解决一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各单位要积极向乡镇(街道)党委报告,争取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评的总体方案中,进一步推动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要认真梳理长期存在又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如事故多发危险路段长期得不到整治,车辆非法拼装改装市场长期混乱,货运市场恶性竞争、规范管理长期缺位,企业主体责任长期不落实、事故频发,农村面包车超员长期失管失控、道路管理机制缺失,农民群众长期出行不方便、不安全等问题,主动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将这些长期困扰交通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列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整治工作,努力推动解决。
   (四)加强督导考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市局交通整治“夏季攻势”和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把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13年道路交通管理考评。市局定期对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不重视、工作成效不明显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的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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