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102-0600-2022-00066 文号 长发改价格〔2022〕7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07-05
标题 关于重新制定福州市长乐区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重新制定福州市长乐区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
索 引 号 FZ07102-0600-2022-00066
文号 长发改价格〔2022〕7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07-0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重新制定福州市长乐区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
内容概述 关于重新制定福州市长乐区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

关于重新制定福州市长乐区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

发布时间:2022-07-07 15:51
| | | |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重新核准福州市长乐区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长民〔2022〕10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精神,经研究,福州市长乐区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仍按现有标准执行:

一、基本服务收费

(一)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

1.车辆运输费

310元/车次(往返,全区统一标准)。

2.接尸费

(1)13周岁以上:240元/具;

(2)13周岁以下(含13周岁)120元/具。

(二)遗体存放(冷藏72小时内)。

馆内遗体冷藏费:110元/天。

(三)遗体火化。

1.普通平板炉火化:

(1)13周岁以上:480元/具;

(2)13周岁以下,含13周岁380元/具。

2.高档拣灰炉火化:1000元/具。

(四)骨灰暂时寄存:暂时寄存每年120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殡葬其他服务收费

(一)冰棺出租:40元/天/部。

(二)送棺车费:160元/车次。

(三)礼厅出租。

1.小告别厅:50元/场;

2.50人以下吊唁厅(小厅):200元/场/2小时;

3.100人以下吊唁厅(中厅):400元/场/2小时;

4.200人以下吊唁厅(大厅):600元/场/2小时。

三、骨灰楼堂收费

(一)甲等1年收费160元,5年收费750元,10年收费1400元,20年收费2200元。

(二)乙等1年收费150元,5年收费650元,10年收费1000元,20年收费2000元。

(三)丙等1年收费130元,5年收费500元,10年收费800元,20年收费1500元。

上述标准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制定。区殡仪馆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15”,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通过福建省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执收,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资金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

 

 

2022年7月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