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5:55 | 来源:长乐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2014]54号)要求,由长乐市财政局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乐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8939373,传真:0591-28885663,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中路25号,邮编:350200)。

  一、概述

  2014年,市财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上级部门和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健全制度、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层层分解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平稳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规范性文件,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评议和监督。做好财政工作中有关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财务信息、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法规宣传、人事任免等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一是积极做好到期政府档案清理以及移交市档案馆工作;二是及时向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二是通过即时的信息公开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三是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服务平台互动交流知识库的信息更新补充,使公众进一步了解行政有关政策,多渠道方便公众办事查询。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表格等,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方便公众查询。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梳理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和相关依据,稳妥推进对有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三告知、社会承诺、执法职权、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和结果等内容的公开。确保行政执法报送平台信息准确及时。我局目前没有行政处罚信息。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认真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

    按照省财政厅下发的《市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参考规程》,及时通过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预算报告全文。2014年,公开财政预算、财政决算报告2份,按季度公开《长乐市2014年第X季度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表》与《长乐市2014年第X季度公共财政支出执行情况表》各4份。同时,稳步推进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市财政局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加强对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及时向各一级预算单位印发有关预决算公开工作通知,对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时间要求、公开形式、具体内容进行明确,并提供公开表样作为参考。2014年,市本级除涉密部门以外的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均按照《长乐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通过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2013年度部门决算和2014年度部门预算。

 

    2. 积极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作为财政预决算内容之一的“三公”经费情况,是近年来社会比较关注的话题,为了有效执行预算和控制支出,长乐市要求所有预算部门建立健全“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三公”经费的各项规定,强化预算执行,确保“三公”经费决算不突破预算,做到只减不增。一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团组数量和规模。实行先审后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二是严格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支出。制定公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完善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制度。加大对公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完善程序,规范范围,控制规模,严格经费标准,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我局下发了《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长财预【2014】398号),把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按照省财政制定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的统一格式和口径,财政预决算和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要求各部门在10月31日前以政府门户网站等为主要形式进行公开。

    据统计,2014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3243万元,同比下降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45万元,分别同比下降18.3%5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0元,分别下降93.5%16.4%。2014年,长乐市财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1.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建立长乐市政府采购网络平台,并通过网络平台及时发布最新的政策法规,代理机构摇号结果进行公示,并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招标要求以及招标结果等全过程进行信息公开。每个季度及时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采购统计报表。

    2、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认真组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政府投资的项目进行预算和决算,通过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算和决算的结果。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促进了工程建设市场公平、有序竞争,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势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0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0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3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其他政府应主动公开的信息203条。

  2.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6 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3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其他政府应主动公开的信息237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和局大厅LED大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和LED大屏,定期更新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财政政策解读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属网上申请,历年累计受理1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为征地补偿费的发放情况。

  (二)办理情况

  经核查,该信息不存在。我局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4年底,未发生向任何单位、组织、个人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4年底,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科室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对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领域有待延伸。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改进。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与参与率。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工作。二要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和媒介载体,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30

28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30

28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长乐市财政局

  2015年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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