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27 | 来源:长乐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要求,由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乐市首占新区和谐路南侧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707,邮编:350200,电话:0591-22052556,电子邮箱:clgsjbgs@163.com)。

  一、概述

  (一)推进重点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截至目前暂无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动产抵押登记信息455条,公开户外广告登记审批备案32条。

  2)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根据上级部署,认真梳理本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并按照《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长政办〔201510号)等文件精神,对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严格的自查梳理,上报编办,并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3)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目前,我局入驻长乐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共计71项(工商局31项、食药监局36项、质监局4项),全部制定了相应的办事指南和标准化规程,公开公示办理依据、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等内容。一是在公开栏、红盾网站上公开许可依据、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许可时限以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内容,并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示范文本等服务,做到行政审批透明化、行政行为公开化。二是在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等行政许可办理完结后,每月公示已办理的内、外资企业行政许可情况。2015年以来,共公开公示内资企业行政许可信息3719条,外资企业行政许可信息81条。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每月“三公”经费开支均经局分管领导审阅后,在对内公开栏进行公开。

  3、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

  1)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和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及时公开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执法情况。及时发布季节性、突发性、风险性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整治工作安排、进展情况和整治结果的信息公开。

  2)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公开。加强典型案例的信息公开,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优化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公开数为99起。

  3)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1)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根据新划转的职能职责及市数字办的要求,及时补充相关栏目内容,更新失效的内容。

  2)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为及时全面地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等信息,我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并加强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工作。

  3)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每月发布12315消费投诉、举报咨询等信息,推动市消委会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和消费提示。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公开制度;二是对本局出台的与社会群众密切相关政策法规、决策及措施等,由涉及具体内容的业务部门组织全面、深入解读,并通过政府信息主要公开渠道向社会发布,增进公众对政策和措施的了解和理解。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档案馆、图书馆等渠道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及时公开、更新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场工作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等信息,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监督和评议。今年以来,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动公开文件3件,公开食品药品工作动态、政策解读、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相关信息191条。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为确保政务主动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福州市、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若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将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以标准化文本进行答复。今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新组建单位,在变更办公地址后,为更好地让社会群众知晓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发展情况的信息,我局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完善相关信息。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为响应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每季度按时填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认真编辑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经领导审批后,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以便公众监督、查阅。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在市数字办的指导下,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年报的编辑和发布工作。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为加强我局对社会公众公开发布信息的保密审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认真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前均需填报《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审批单》,由本单位专门审查人员进行最终审查,分管领导签发确认后公开发布。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我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审议小组成员,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具体科室和政府信息公开专门人员具体实施,需公开的信息均由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进行公开。

  (六)加强工作经费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我局2015年工作计划中,但2015年我局未发生此项经费使用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5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我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资金类信息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类信息0条,政府集中采购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0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类信息0条,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1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机构职能类信息112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37条,资金类信息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类信息4条,政府集中采购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3条,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1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类信息5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1条,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5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8条,其他类信息87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本局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我局的政务公开栏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2015年度我局政策解读数量为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结合实际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归纳和分析。一是2015年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原工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等部门的职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同步调整;二是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亟须加强;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须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以改进:

  1、加强宣传普及工作,营造人人重视信息公开的工作氛围

  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宣传工作的新途径,逐步提升各项工作的信息公开意识。探索将信息公开与窗口办事公开深度融合,与普法宣传密切配合,将公开事项做在前提升公开时效,将提升法律意识作为深化公开工作的基础。

  2、加强公开工作学习交流,逐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整合原工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通过学习研讨,交流学习,挖掘本单位提升公开质量的潜力,汲取其它单位的经验做法,努力满足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

  3、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提升公开工作认可度

  强化公开载体的运维保障,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说明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

45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

45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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