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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7252-0200-2020-00001 | 文号 | 长市场监管综〔2020〕26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03-13 |
标题 |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为推进长乐区市场监管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根据上级关于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赋予的市场监管职能。及时分发宣传手册,并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每个季度至少组织1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讲评和知识培训,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知晓率达到100% 。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 ?市场科:何承杰? 22052571。 |
索 引 号 | FZ07252-0200-2020-00001 | ||
文号 | 长市场监管综〔2020〕26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3-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
内容概述 | 为推进长乐区市场监管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根据上级关于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赋予的市场监管职能。及时分发宣传手册,并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每个季度至少组织1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讲评和知识培训,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知晓率达到100% 。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 ?市场科:何承杰? 22052571。 |
为推进长乐区市场监管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根据上级关于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赋予的市场监管职能,严格落实责任,注重实践创新、科学实施,推动我区市场监管系统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举措与任务分工
(一)发挥党建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举办局党组中心组垃圾分类知识专题学习会,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做垃圾分类的带头者和示范者。依托局机关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分队,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要求各党支部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支部学习内容,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倡议书,努力营造“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党建办]
(二)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按照“多证合一”改革要求,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指导涉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的新设立企业及分支机构,按照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填报经营范围,并补充填报共享信息。信息填报完整的,登记部门在核准企业登记后,将企业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对于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及分支机构,要求按照“双告知”要求抄送给商务部门。同时,加强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对市场内经营者的主体登记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引导其依法规范经营。[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行政审批科、市场科]
(三)加强对商品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限塑”工作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等提供商品零售服务的市场经营主体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检查工作,督促有关市场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市场业主责任制和管理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规定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违反有关价格法律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和未明码标价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科、执法大队(价格类)]
(四)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配合区委文明办、区工信局组织辖区酒楼、中小餐馆参与“文明餐桌”行动,引导其在菜单上明示菜品份量,合理搭配菜品,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推行“光盘”行动,培育餐饮文明新风,为厨余垃圾的源头减量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餐饮科]
(五)完善硬件配套设施。加大经费投入,按照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原则,全面推行使用分类垃圾桶,每个办公室都需配备分类垃圾桶(其他垃圾和可回收垃圾桶),在楼层通道、会议室等公共区域设置分类垃圾投放点,摆放厨余、可回收、有害、其他垃圾桶,分类垃圾桶要不定期检查,保持功能完好,并设置分类投放指引。食堂要做好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引导就餐人员分类投放,并及时清运。[责任单位:办公室、财装科、各市场监管所]
(六)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在办公区域明显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介绍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和分类标准;及时分发宣传手册,并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每个季度至少组织1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讲评和知识培训,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知晓率达到100%。按照区委文明办的工作分工,推进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掌握的宣传媒介(网站、网络公号、宣传栏、LED屏幕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场科、办公室、人教科、商广科、各市场监管所]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办公室、人教科党建办、行政审批科、餐饮科、商广科、执法大队等相关科室、局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同,组织、推进、协调、落实垃圾分类有关工作。在对外沟通、材料报送方面,市场科负责对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教科负责对接区委文明办。我局要做好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对外监管工作,办公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推进,相关督导考核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开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机关成立分类垃圾督导组,由林建军副局长任组长,抽调办公室、市场科、工会、人教科、党建办工作人员组成督查考评组,不定期对局机关及各市场监管所进行全面的检查督导,检查结果报告局领导小组。
(三)强化信息报送。办公室每月15日前通过政务信息系统向福州市局报送1条我局开展垃圾分类的政务信息(字数300字以上、含图片原图)。此外,各有关科室应及时向市场科报送本部门垃圾分类工作进展信息(图片应提供原图),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每月18日前报送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信息表(附件1),每月22日前报送垃圾分类宣传统计表(附件2)及当月限塑工作开展情况。另外,吴航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航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首占镇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前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每月22日前将辖区内商品零售场所等分类工作情况上报。
附件1.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信息表
2.垃圾分类宣传统计表
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 市场科: 何承杰 2205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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