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13:19 | 来源:长乐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数据,由福州市长乐区应急管理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长乐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4期)12号楼3层应急管理局,邮编:350207,电话:0591-2892491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长乐区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营造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服务环境,促进长乐区应急管理工作和谐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条,主要涉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减灾救灾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2年度我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班。充分认识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确定专职人员,对专职人员加强培训、指导,全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合法性和保密性审核,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完善工作管理制度,每月按时对政府网站公开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四)平台建设情况

善于运用载体,丰富公开形式。落实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完善内部制度,统一规范政务公开方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舆论宣传,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二是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通报力度,督促、指导各科室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领导检查督促、有科室提供公开内容、有人员定期更新。三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

(六)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工作,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有序推进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二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本单位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工作人员在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对实施《条例》的要求、变化理解不够深入,了解不够全面。为此,2022年,我们将加强《条例》的学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和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长乐区应急管理局

                                  2023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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