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2 09:50 |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7111号)要求,由长乐区安监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本报告将于2018210日前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公众知晓渠道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安监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区吴航街道解放路25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4919)。

一、概述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我局按照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推进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做到信息公开。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已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根据区政府办和区财政局的相关文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加强“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目前,我局已对2016年决算和2017年预算以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

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目录-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长乐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5.13”氯气中毒事故的通报》(长安办〔201763号)等事故通报4份;《长乐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福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州市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安办〔201738号)等相关文件14份,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目录-工作动态:公开《长乐市20171-7月份安全生产情况通报》(长安办〔201795号)等事故通报9份,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张网”)数据汇聚平台上录入相关信息,相关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公布以福州安监局发布为准。

2按照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的互联互通工作。

截止20171230日我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张网”)数据汇聚平台上录入行政许可信息5条,行政许可变更信息13条,抽查检查信息33条;在福建省综治诚信信息系统录入行政处罚的法人、自然人信息11条。同时还加强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的惩治力度,2014年以来共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14个法人(自然人),申请长乐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将拒不执行情况的不良记录记入征信系统。

(三)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按照《办法》要求和市政府精神,凡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对本局出台的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及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播报,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安监部门的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及时回应,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有效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利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为社会公众查询安全生产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将局长信箱、举报电话、在线沟通等指定专人负责,主动参与互动,认真做好记录,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

()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积极回复,依法依程序妥善处理,使大多数申请人获得了满意的结果。我局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格式,进一步规范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程序。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我局在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的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等,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减少职能交叉, 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和门户网站对接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2017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6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我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双随机专题1条,监督检查类信息16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10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法规文件97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7条、行政许可1条、监督检查123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10条、其它类信息6条、年度报告7条、双随机专题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区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福州市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政务动态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做到公开后考虑相应解读事宜,摘抄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同步公开,让公众真正解读政府信息。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密切关注涉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及时回应,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2017年我局对公众关注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申请条件在门户网站及长乐市电视台和吴航乡情报上进行公告。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及历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数为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通过认真查找,深入分析,工作中主要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式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充、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加强市政务公开办的沟通和联系,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帮助指导下,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提高和规范。

(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加强网站信息更新维护,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

六、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二)附表。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7

26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7

26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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