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25 | 来源:长乐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按照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685号)和《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2016178号)文件要求,由长乐市安监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http://clq.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安监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解放路25号旧法院内,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4919)。

一、概述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同时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我局按照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推进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做到信息公开。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已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和市财政局的相关文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加强“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目前,我局已对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以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按照《办法》要求和市政府精神,凡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4、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有效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利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为社会公众查询安全生产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将局长信箱、举报电话、在线沟通等指定专人负责,主动参与互动,认真做好记录,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

5、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积极回复,依法依程序妥善处理,使大多数申请人获得了满意的结果。我局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格式,进一步规范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程序。

() 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建立健全公开制度

我局在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的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等,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减少职能交叉, 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和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3、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2016年投入资金5000元用于长乐市安监局网站的维护,对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网上信息公开、在线交流、网上办事等进行规范,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

(四)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6年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按规范及时向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时、完整、准确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我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监督检查类信息16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6条,法规文件89条、规划计划7条、依法行政1条、重点项目1条、应急管理3条、监督检查107条、其它类信息6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政务动态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做到公开后考虑相应解读事宜,摘抄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同步公开,让公众真正解读政府信息。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密切关注涉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及时回应,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2016年我局对公众关注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申请条件在长乐市电视台和吴航乡情报上进行公告。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通过认真查找,深入分析,工作中主要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式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充、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加强市政务公开办的沟通和联系,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帮助指导下,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提高和规范。

(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加强安监局网站信息更新维护,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

七、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二)附表。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

23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

23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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