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503-0200-2018-00154 文号 长安办〔2018〕27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02-27
标题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榕安办关于《贯彻落实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榕安办关于《贯彻落实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7503-0200-2018-00154
文号 长安办〔2018〕27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02-2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榕安办关于《贯彻落实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榕安办关于《贯彻落实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榕安办关于《贯彻落实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1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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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的通知》(榕安办〔2018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本辖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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