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7505-2500-2020-00003 | 文号 | 长信综〔2020〕5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信访局 | 生成日期 | 2020-04-13 |
标题 | 关于逐步恢复每月15日领导干部现场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逐步恢复每月15日领导干部现场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07505-2500-2020-00003 | ||
文号 | 长信综〔2020〕5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信访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4-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逐步恢复每月15日领导干部现场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逐步恢复每月15日领导干部现场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
根据省、市信访局通知要求,现将每月15日领导干部现场接访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分级恢复
各单位要在确保防护措施到位前提下,积极稳妥、有序恢复领导干部现场接访活动。我区党政主要领导于4月15日恢复开展领导干部现场接访活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每月15日接访活动和区、乡镇(街道)两级领导干部每周一接访活动按照原有规定开展。
二、预约接访
第二季度(4月15日、5月15日、6月15日)的区级领导干部现场接访活动全部采取预约方式开展,区信访局事先向社会公告接访领导及时间,筛选安排一批信访事项进行现场接访,重点筛选涉疫情、复工复产等民生领域的信访事项,集体访选派5人以下代表参加接访,对未进行现场接访的信访事项,全部按网上接访的流程,统一纳入领导接访处理。接访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月15日,接访地点和形式由各地灵活安排,因特殊情况无法在15日当天接访的领导干部,可在15日前后灵活运用带案下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等形式及时开展现场接访活动。第三季度领导干部现场接访形式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三、同步开展
坚持线长线下接访两手抓,区信访局在做好领导干部现场接访同时,同步在本地网上信访投诉平台开展领导干部网上接访活动。网上接访视同领导干部现场接访,按照“一人一表、一案一档、分级负责、明确任务、滚动管理”要求,逐人逐案登记照册、规范管理,切实做到线上线下一同交办、一同督促落实。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0年4月13日
抄送: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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