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09:28 |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本报告由福州市长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1号楼,邮编:350206,电话:0591-28770003,电子邮箱:cl2877000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审议、反馈、备案、监督和奖惩等制度,创新政务公开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拓展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高政务公开质量。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依申请公开0件。并按照要求及时向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网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始终坚持“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总协调,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落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回音。加强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力度,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保密审核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依托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长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加强政民互动,规范12345平台诉求件的办理答复,确保答复及时、内容真实、服务到位。同时在机关办公场所设置公开栏,对上级有关文件、双拥共建、优抚工作、褒扬工作、机关建设、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公开,实现多渠道多形式的政务公开工作局面,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督查制度。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通过采取“听、看、查、访、议”的方法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进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参与监督,积极反映政务公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进行整改。

(六)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宣传。公开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物价补贴、医疗补助、等发放情况信息。二是加强就业创业工作宣传。公开我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引导退役军人参与到就业创业的队伍中来,及时公布企业招聘、技能培训、学历继续教育等信息,动员我区退役军人积极参与,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实现高质量身份转变;三是做好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对上级政策文件进行转发与解读,并同步公开我区相关文件,持续加强我区对退役军人群体的优待宣传力度;四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区政府、区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有关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长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和差距:一是双拥共建栏目长时间未更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制度不够完善,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较少。

2024年,我局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双拥共建栏目的更新力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退役军人事务部对双拥工作的指导,我区双拥工作的进度与成效等内容进行更新。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规定流程,做好信息公开的内容、保密审查,防止出现公开信息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扩展信息公开内容广度,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将与退役军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全面、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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