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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7903-0100-2019-00011 | 文号 | 长营工委[2019]88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营前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9-12-26 |
标题 | 关于印发《营前街道关于开展“美丽长乐”大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美丽长乐”大行动的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FZ07903-0100-2019-00011 | ||
文号 | 长营工委[2019]88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营前街道 | ||
生成日期 | 2019-12-2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印发《营前街道关于开展“美丽长乐”大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美丽长乐”大行动的实施方案 |
各村(社区):
经研究,现将《营前街道关于开展“美丽长乐”大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工作委员会
营前街道关于开展“美丽长乐”大行动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在全街范围内掀起“美丽长乐”大行动,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现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动员全街干部职工、村干部、城乡居民全体参与。通过实施“整洁长乐”“绿色长乐”“人文长乐”行动,重点围绕“拆、整、清、绿、护”五个专项展开,实现城乡环境整洁有序、道路河道村间净化美化、重点区域和重点线路干净整洁、人民群众文化素养提高,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启动阶段围绕创建湖里村为区级示范村,创建岐头社区为镇级示范村,建立标杆、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共同打造和建设美丽营前,迎接2020年第44届世遗大会和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召开。
二、重点任务
(一)“拆”。拆除辖区内主干道沿线、镇域道路和村间道路两侧违章搭建、乱搭乱建,包括有碍观瞻的广告牌、遮雨(阳)棚等;拆除房前屋后残墙断壁、各类棚架、鸡鸭猪牛栏舍;拆除田间地头农棚、废弃车厢、铁皮屋;拆除闲置废弃或具有安全隐患的空心房、破旧房、旱厕。拆除未经审批的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对占用耕地、河道、林地等行为,经部门和乡镇(街道)核实后立即组织拆除。
(二)“整”。整治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科学安排农具、柴草及杂物的堆放地点;清除影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整修路面,确保道路畅通无阻;整治道路沿线两侧乱倒的残土、废砖、碎石废料以及乱堆乱放的废弃品;整治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乱停车、乱堆物品等现象;整治电力、网络电视、通信线路乱搭乱接;整治“青山挂白”、山体裸露。
(三)“清”。清理道路沿线、背街小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公共空地及公厕周边陈年垃圾或卫生死角;清理河道漂浮垃圾、黑臭水体及整治污水乱排乱倒现象;清理海岸带海漂垃圾,防治海漂垃圾污染损害;清理主干道两侧沿线暴露垃圾、杂物等卫生环境突出问题,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全面清理整顿各村(居)环境卫生,实现“七清”目标,即:道路清、房边清、空地清、河道清、公厕清、田园清、山体清,确保全街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观,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绿”。实施廊道绿化提升提质工程,打造生态廊道、景观廊道,提升高速公路两侧及出口周边绿化,加强省道、县道、乡村道的绿化养护;提升景观品质,拓展公共绿化空间,继续推进公园建设,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全面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村委会周边、集中居住点及道路沿线绿化美化,并利用拆违拆旧后腾退出的空地,由村集体统一规划实施植绿补绿;实施见缝插绿、拆墙透绿、拆迁建绿、退硬还绿,同时合理引导群众围墙、庭院修缮改造,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
(五)“护”。推动“海丝十古”挖掘保护,发掘研究古港(渡)、古道(街巷)、古桥、古井、古寺、古厝(居)、古堤、古书院、古石刻等,提炼长乐海丝历史文化遗存。打造拥有乡村特色的人文载体,不断提升市民群众文明文化素养。
三、实施步骤
1、部署整治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3月)。召开营前街道“美丽长乐”大行动动员大会,各村(居)立即行动,争创美丽家园。营前街道“美丽长乐”行动办负责督促落实任务清单整改,重点指导和督促湖里村(区级示范村)、岐头社区(镇级示范村)整治,对照示范村考核办法逐一验收。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提高全街居民自身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并参与“美丽长乐”大行动。
2、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4月-2020年5月)。对前阶段行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难点问题攻坚克难,精准施策抓落实,做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示范引领、坚持群众主体、坚持综合治理。重点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集中力量对重点线路和重点区域再突破再提升,顺利迎接第44届世遗大会和第三届数字中国峰会召开。
3、常态管理阶段(2020年6月之后)。各村(居)建立“美丽长乐”常态化管理机制,大力倡导讲文明、树新风,结合党员志愿者服务和主题党日活动,引导村民群众牢固树立环境卫生意识,居民素质进一步提升,将“美丽长乐”行动转化为村民群众自觉行动,纳入村规民约,共同守护和营造美丽家园。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营前街道“美丽长乐”大行动领导小组,由邹亮书记任组长,黄钦辉主任任第一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街直相关部门及各村居主干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村(区)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动员党员干部和村民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开展“美丽长乐”大行动。
(二)强化工作联动。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共同推进“美丽长乐”大行动,包村领导负责督促指导所包村居的“美丽长乐”大行动,针对区美丽长乐行动办每周拍摄需拆除的整治任务清单,各包村领导、村居主干要立整立改,高标准、严要求,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三)加大投入力度。由区、镇、村三级财政投入为主,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合理保障“美丽长乐”大行动资金。区财政先行下拨区级示范村湖里村60万元启动资金(不参与评比),街道配套100万元;区财政先行下拨镇级示范村岐头社区20万元启动资金,街道配套20万元。各乡镇村(居)拆除破旧搭建标准,可酌情参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综〔2018〕247号)文件执行,对拆除10平方米以上、高度2.2米以上较完整结构的搭建,由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职能部门和美丽长乐行动办审核后,区财政给予乡镇(街道)30元/平方米的补助(2016年7月以后的临时搭盖、违章的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各村(居)可按照省住建厅、发改委、农业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村民投工投劳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闽建村[2016]10号)文件,使用相关资金。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美丽长乐”大行动建设。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城乡人居环境整治。
(四)加大宣传动员。区美丽长乐行动办下发“美丽长乐”大行动倡议书和指导手册,镇村干部深入一线、走村入户宣传教育,确保百分百宣传到人。各村(区)选择显要位置布置“美丽长乐”大行动宣传载体,鼓浓氛围。
(五)强化考评奖惩。
1、在区“美丽长乐”行动办每月的考评中,代表营前街道考评位列全区前3名的村给予20万元奖励,4-6名的村给予10万元奖励,位列倒三的村扣减村主干当年星级评定2个星级。
2、按照“美丽长乐”大行动村(居)考评指导内容,村主干及两委干部、一般干部进行分片责任制,每月由营前街道“美丽长乐”行动办组织两次对各村“美丽长乐”大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并通报每个村问题最多的片区,每次排名倒三的村,对问题最多片区的责任村主干、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村主干会上做表态发言;连续两次排名倒三的村,对问题最多片区的责任村主干、村干部停薪一个月;连续三次排名倒三的村,对问题最多片区的责任村主干、村干部进行调整岗位。每月底街道“美丽长乐”行动办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推荐先进村2名,后进村2名,对每月评出的先进村各奖励1万元,对后进村予以扣除当年卫生保洁费5000元。
附件:1.《关于成立营前街道“美丽长乐”大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2.《“美丽长乐”大行动村(居)考评指导内容》
附件1
关于成立营前街道美丽长乐大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推动城乡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按照《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美丽长乐大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营前街道美丽长乐大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其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邹 亮(街道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黄钦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黄 永(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黄 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高 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陈宝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 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东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 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谢长镇(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欧寿艳(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何丽芳(党工委组织委员、秘书)
王允奔(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邓冠辉(边防所所长)
陈奇凤(司法所所长)
蒋旭春(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 新(副科级干部)
陈凤英(妇联主席)
成 员: 曹立伟(党政办负责人、侨联秘书长)
林 颖(国土所所长)
黄文斌(综治办负责人)
陈国铨(经贸服务中心主任)
黄祥标(计生办主任)
陈 伟(文教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渔业站站长)
林贤华(卫生院院长)
刘松林(社会事务办负责人、残联理事长)
周冰倩(财政所负责人)
李善华(经管站站长)
江丽珍(劳动保障所所长)
蔡灿龙(村建站站长)
李 宇(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李国龙(林业站站长)
姜良强(水利站站长)
王金焰(电视站站长)
陈振华(地税局局长)
陈润文(工会副主席)
林家云(粮站站长)
郑 琦(团委书记)
曾 茜(科协秘书长)
邹鹏翔(供电所所长)
高 瑞(农商银行营前支行行长)
陈忠辉(供销社主任)
张秋明(运输社社长)
陈龙凯(电信局局长)
蔡友杰(交管站站长)
陈锦秀(邮政局局长)
陈孝雍(营前社区书记)
林宏忠(营前社区主任)
邹宗度(营新社区副书记、主任)
欧其华(海星社区书记)
林水娇(海星社区经联社主任)
林生国(湖里村书记)
林长海(湖里村主任)
林岩云(长安村书记、主任)
林 垒(长限村副书记)
林 津(长限村主任)
郑天华(马头村书记)
郑 伟(马头村主任)
陈作文(后岐村书记)
林钿章(后岐村经联社主任)
陈江秋(东屿村书记、主任)
游通雄(洞头村书记)
黄明东(洞头村主任)
陈 杰(岐头社区书记)
陈祥正(岐头社区主任)
李平云(下洋村书记)
李明飞(下洋村经联社主任)
林方钟(黄石村书记)
林巧明(黄石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锋兼任办公室主任,常务副主任:潘丽萍,办公室成员:林岩云、黄焕、陈孝先、陈勤拓、陈明珠。办公室主要职责,牵头制定营前街道“美丽长乐”大行动实施方案、导则、督查考核奖惩办法,牵头负责开展每周明察暗访和拟定整改任务清单,并跟踪汇总整改落实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
“美丽长乐”大行动村(居)考评指导内容 |
||||||
序号 |
任务 |
考核内容 |
牵头指导单位 |
负责事项 |
责任单位 |
完成 时限 |
1 |
拆(50) |
拆除辖区内主干道沿线、镇域道路和村间道路两侧违章搭建、乱搭乱建,包括有碍观瞻的广告牌、遮雨(阳)棚等 |
区住建局、交通局、公路事业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执法局 |
指导和配合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村(居) |
2020.3 |
2 |
拆除各类棚架、鸡鸭猪牛栏舍;拆除田间地头农棚、废弃车厢、铁皮屋。 |
区农业农村局、治违办 |
指导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村(居) |
2020.3 |
|
3 |
拆除房前屋后残墙断壁、拆除闲置废弃或具有安全隐患的空心房、破旧房、旱厕 |
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治违办 |
指导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村(居) |
2020.3 |
|
4 |
拆除未经审批的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对占用耕地、河道、海洋、林地等行为,经部门和乡镇(街道)核实后立即组织拆除。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城市执法局、治违办 |
对发现的新增违建进行调查核实,移交属地乡镇拆除 |
各乡镇街道、村(居) |
2020.3 |
|
5 |
整(20) |
整治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科学安排农具、柴草及杂物的堆放地点。 |
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
指导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村(居) |
2020.3 |
6 |
清除影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整修路面,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
区住建局、交通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指导和配合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村(居) |
2020.3 |
|
7 |
整治道路沿线两侧乱倒的残土、废砖、碎石废料以及乱堆乱放的废弃品。 |
区住建局、交通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指导和配合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村(居) |
2020.3 |
|
8 |
整治电力、网络电视、通信线乱搭乱接。 |
区工信局、区供电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
配合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村(居) |
2020.3 |
|
9 |
整治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乱停车、乱堆物品等现象。 |
区城市执法局、交通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警大队 |
指导和配合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村(居) |
2020.3 |
|
10 |
整治“青山挂白”、山体裸露。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民政局、林业局 |
指导和配合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村(居) |
2020.3 |
|
11 |
清(15) |
清理道路沿线、背街小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公共空地及公厕周边陈年垃圾或卫生死角 |
区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住建局 |
指导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 |
2020.3 |
12 |
清理河道漂浮垃圾、黑臭水体及整治污水乱排乱倒现象 |
区住建局、水利局 |
指导和配合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 |
2020.3 |
|
13 |
建立村居保洁市场化队伍;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放、倾倒;清理、收集、处理海漂垃圾,保持辖区内滩面整洁 |
区海洋渔业局、生态环境局 |
指导督促属地乡镇 |
有关乡镇(街道) |
2020.3 |
|
14 |
清理主干道两侧沿线暴露垃圾、杂物等卫生环境突出问题,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 |
区交通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林业局 |
指导和配合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 |
2020.3 |
|
15 |
绿(10) |
提升改造高速公路两侧及出口周边的农田林网、荒山荒坡的绿化美化,加强省道、县道、乡村道及周边的绿化养护 |
区交通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林业局 |
指导和配合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村(居) |
2020.3 |
16 |
全面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村委会周边、集中居住点及道路沿线绿化美化,并利用拆违拆旧后腾退出的空地,由村集体统一规划实施植绿补绿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指导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村(居) |
2020.3 |
|
17 |
实施见缝插绿、拆墙透绿、拆迁建绿、退硬还绿,同时合理引导群众围墙、庭院修缮改造 |
区林业局 |
指导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村(居) |
2020.3 |
|
18 |
护 |
推动“海丝十古”挖掘保护,发掘研究古港(渡)、古道(街巷)、古桥、古井、古寺、古厝(居)、古堤、古书院、古祠、古石刻 |
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指导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村(居) |
2020.3 |
19 |
开展历史建筑摸底、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打造有乡村特色的人文载体 |
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指导和督促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村(居) |
2020.12 |
|
20 |
提升市民群众文明文化素养活动开展 |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指导属地乡镇 |
各乡镇街道、村(居) |
2020.3 |
|
21 |
加分项(3) |
创新工作方式,村间绿化效果明显,群众参与度高,整治成效明显,酌情加分 |
区美丽长乐行动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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