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4:07 | 来源:长乐区文岭镇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撰写。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区文岭镇党政办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河里1号,邮编:350213,电话:0591-28695901)。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完善组织机构。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2)明确工作制度。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习培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3)加大监督检查。

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的行为追究相应责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未发生因违反纪律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度及历年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人员和责任,完善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明确、协调推进,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公开目录,及时上传到对应栏目,并移交信息公开的文件至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存档。按季度及时填报报送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健康有序发展。

(五)信息平台建设方面

1)区政府门户网站

依托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信息公布,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2)政务公开专栏

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政府公报等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公共查阅点

及时主动将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和图书馆,在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

(六)监督保障方面

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镇不断强化监督保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具体措施如下:

1.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编辑、收集、整理、审核、发布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严格监督,明确责任。

2.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坚持公开评议,采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议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立即处理,落实到位。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在网站上发布信息公开咨询、投诉电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干部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

2.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有关部门应组织培训。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力度。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宣传、引导,在工作中寻找更适合广大群众知晓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地学习交流新政策和法规,更大程度地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2.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提高群众便民服务。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难点问题,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时效性,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满足群众的查阅需求。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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