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915-1200-2018-00325 文号 岭政综〔2018〕50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文岭镇 生成日期 2018-04-23
标题 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7915-1200-2018-00325
文号 岭政综〔2018〕50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文岭镇
生成日期 2018-04-2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5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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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扎实有效地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让全镇人民过平安、快乐、和谐的“五一”劳动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五一”劳动节前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把这次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亲自安排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力戒形式主义。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限期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登记建档,并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因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消除事故隐患不力,导致节日期间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各项措施

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认真搞好安全检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无证、无照、无资质的“三无”单位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动的打击力度,对“三无”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的一律取缔关闭,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结合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格片区路段管理,加强客车、校车、农用车源头监管,特别是在“五一”期间,要最大限度地安排警力,从严打击超速、超载、超限和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严格“三品”安全检查,做好客运信息预测预报和旅客疏导,确保旅客安全。

(二)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国土所、村建站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力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卫生院、养老院、饭店、市场、棋牌室、老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消防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加强对重点场所、重大活动的现场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四)要加强对食品加工、纺织等存在粉尘爆炸隐患的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安办、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对从事食品加工、纺织等容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有关企业单位和场所加强检查,突出对企业建筑结构、通风除尘、清洁制度、禁火措施、器材配备、电器电路、检维修作业、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五)要加强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检查。市场监管、安办、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涉氨制冷企业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超过9人,非自动系统在进行融霜作业时,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未事先撤离等违规行为。

(六)要加强油气输送管线安全检查。各村和村建站、安办、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派出所、边防所等部门要加强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强化隐患治理整改,对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相互配合协调解决,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等。

(七)要加强燃气安全检查。村建站等有关部门要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台账;落实供气企业、供气设施、用气单位隐患整改;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运输、配送燃气和餐饮场所非法购买、使用燃气;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餐饮场所。

(八)要加强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检查。公安、安办、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针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特点,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窝点,严肃整顿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

(九)要加强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大型集会、商场促销、烟花燃放等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十)要加强各类旅游景点、公园的安全监管。文化站、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负起责任,对旅游区的旅游项目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真正做到职能到位、预防措施到位、安全管理到位。

(十一)要加强校园安全检查。教育等部门要以预防交通事故、火灾、拥挤踩踏、触电、中毒等事故为重点,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各项教育设施、生活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学生安全。

(十二)要加强电力设施安全检查。供电等部门要加强电力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患排查,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此外,其他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好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查重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确实将本次大检查活动抓细、抓实、抓好。

(二)认真检查,消除隐患。针对容易引发事故的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旅游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企业,检查要深入细致,真正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隐患和问题,要当场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运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重处重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法消除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严格值班,畅通信息。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4 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对查出的重大问题或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和镇安办,同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将《安全检查表》于4月30日前汇总送到镇安办。(联系电话:28695388)

 

                   

 

 

                                                         文岭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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