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一年一度重阳节即将来临,因进山祭坟扫墓习俗、旅游景区游玩人员及林事农事的活动,进入林区的人员明显增多,历来是我镇森林火灾高发期,防火工作分艰巨繁重。为了确保此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根据上级部署精神,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为切实做好重阳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工作职责要求。
根据重阳祭坟扫墓习俗,进入上山扫墓的人员集中在重阳节后,按党政会议研究决定,重阳节期间(10月17日-21日),安排全镇干部驻村做好重阳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详见《潭头镇2018年重阳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方案》),其余时间由各包村工作队配合并督促村里做好重点路口的设卡、巡山等森林防火工作。
二、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
1、各村主要领导要针对此期间火灾频发状况,针对本村实际和薄弱环节,立即整改,做到思想早发动、措施早部署、预案早落实,防患于未然。
2、在此期间村主干要坐点指挥,安排好重点路口的“关卡”和上山巡逻人员,在此期间村主干一律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请假要经得镇主要领导同意。
3、因防守不严,造成森林火灾,对村主干年终星级评定予以扣分,并对所在村处以罚款。
三、落实守路口包山头巡山头责任制。
要强化火源管理,从源头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把好路口、守好“关卡”、及时扑救零星火点在森林防火中尤为重要。
1、各村要明确各重点路口、上山巡查人员,落实村干部守路口和包山头责任、护林员和聘请人员巡山头责任制,以书面形式将工作安排人员值班名单上报镇林业站。各村要落实好村干部包山头责任奖惩制度,对责任落实好,没有发生森林火灾的给予一定金额的物质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造成重大森林火灾的将上报镇党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各村可聘请一定数量有经验的人员守路口值班和护林员一起巡山头,并配备喊话机和救火工具,及时制止和扑救起火点,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森林火灾处置中,各村主干应靠前指挥,科学组织,安全扑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火灾扑灭后,要有足够力量和相关责任人负责余火清理和火场看守,防止死灰复燃。
2、各包村工作队长要带好队员,安排、督促、配合村里做好重点路口的人员值班,切实发挥“守关卡”的作用,把好路口关,严禁火种进山,同时做好进山人员的宣传工作,禁止上山烧纸钱、烧香、放鞭炮、抽烟、点蜡烛等习俗。
3、工作队、村干部、护林员和聘请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在岗在位,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须经得工作队长同意,工作队、村干部、护林员和聘请人员必须统一着装迷彩服、挂工作牌或袖章。
四、落实森林防火教育宣传工作。
在此期间,在林区及毗邻山林地带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上山活动,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
1、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特别是进山路口,显要地方制作警示牌、刷写标语及张贴森林防火戒严令。
2、学校要利用学校阵地,教育秋游、扫墓时不能野外用火。
3、镇林业站要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到各村巡回播放。
4、各村要密切关注本村精神病人的动态,教育其监护人要加强监管,杜绝精神病人故意放火酿成森林火灾。对精神正常而故意放火的人员一旦发现,村里要及时向镇值班室、林业站、派出所报告并留住盘查,抓一些典型,以起到警示教育效果。
五、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1、各村要组织好应急队伍,应急队伍要选择有救火经验的本村青壮年群众,并要加强他们的安全方面的教育,严禁组织老人、妇女和小孩上山救火,应急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做到召之即来。
2、各村要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检查防火储备物质是否配备齐全,不够的要及时补充。
3、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村主干带班制度,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要加强防火值班的检查,防止脱岗、漏岗,要及时准确核查反馈卫星热点信息和群众报告的火情信息,并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发现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上山扑救,对不负责任,擅自离岗,造成森林火灾的,将追究责任。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潭头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