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917-0200-2017-00000 文号 潭政[2017]169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潭头镇 生成日期 2017-12-08
标题 潭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有关单位: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已成为我镇居民近距离出行的交通工具。为切实加强我镇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特别是重大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镇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实行集中充电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重点检查内容: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室内区域或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是否存在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有无采取防火硬隔离措施。
索 引 号 FZ07917-0200-2017-00000
文号 潭政[2017]169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潭头镇
生成日期 2017-12-0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潭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有关单位: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已成为我镇居民近距离出行的交通工具。为切实加强我镇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特别是重大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镇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实行集中充电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重点检查内容: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室内区域或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是否存在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有无采取防火硬隔离措施。

潭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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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有关单位: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已成为我镇居民近距离出行的交通工具。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火灾时有发生,火灾起数、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逐年上升。2016年8月29日2时许,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马鞍山居民小区一层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起火原因为一层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自燃引起火灾;2017年9月25日零时许,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五城街道一出租屋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起火原因为一层门厅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从全国各地调查统计的电动车火灾看,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占90%以上,充电时发生火灾的占80%以上,亡人火灾几乎全都发生在充电过程之中。为切实加强我镇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特别是重大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镇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实行集中充电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各村有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住宅小区要充分发动辖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巡逻检查,没有物业公司的要指定专人作为楼长,经常性开展检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动态性火灾隐患,杜绝电动自行车火灾亡人事故发生。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区域:高层住宅及居民住宅小区。

(二)重点检查内容: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室内区域或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是否存在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有无采取防火硬隔离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立即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镇政府召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后各村有物业公司的住宅小区要全面发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没有物业公司的住宅小区要指定专人作为楼长专门负责检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和楼长要立即开展检查,对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以及堆放杂物的,立即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镇政府或公安派出所报告,依法予以处罚。

(二)严格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各有关单位、公安(边防)派出所加大执法力度,对在居住住宅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且拒不改正以及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或者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三)规范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各村要通知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小区住户于12月15日前集中收看电动自行车火灾视频,深刻认识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必要性。各物业服务企业和楼长要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和火场逃生宣传图,并向住户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险性;要全方位曝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导致火灾典型案例,通过案例警示,倒逼电动自行车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各村要依照相关建设标准,督促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和楼长在有条件的地方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电动自行车库(棚)应采用不燃材料,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在电动自行车库(棚)内应规划配建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电气设备和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村要认真研判本地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形势,明确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职责,全面发动属地物业服务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排查,全力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对发生亡人火灾的,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的,实施从严从重问责追责。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村、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播放电动车火灾案例,并充分利用户外视频、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正确安全逃生技能;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每季度组织消防培训、每半年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村开展物业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请分别于每月18日前上报镇政府办公室。

                                                        潭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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