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917-1100-2024-00001 文号 潭政〔2024〕9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潭头镇 生成日期 2024-03-07
标题 关于2024年潭头镇全国两会和“清明”期间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全国两会和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如下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镇接到火情报告后,镇领导应迅速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组织应急扑火队伍、工作队和义务消防队赶赴火场进行扑救,并与火场保持联系,掌握火情动态,了解起火时间、原因、确实地段、火情周围的地形、树林生长情况,以及风力和风向,随时准备调动扑火人员和物资。三级火险等级时,加强护林员森林防火巡护,做好森林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对呆、傻、疯、聋等重点看护对象明确监护责任,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
索 引 号 FZ07917-1100-2024-00001
文号 潭政〔2024〕9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潭头镇
生成日期 2024-03-0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2024年潭头镇全国两会和“清明”期间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内容概述 各村,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全国两会和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如下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镇接到火情报告后,镇领导应迅速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组织应急扑火队伍、工作队和义务消防队赶赴火场进行扑救,并与火场保持联系,掌握火情动态,了解起火时间、原因、确实地段、火情周围的地形、树林生长情况,以及风力和风向,随时准备调动扑火人员和物资。三级火险等级时,加强护林员森林防火巡护,做好森林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对呆、傻、疯、聋等重点看护对象明确监护责任,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

关于2024年潭头镇全国两会和“清明”期间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3-07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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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国两会和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如下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一、成立组织领导

  组  长:蔡应忠(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现场总指挥:游东晖(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 贤(二级主任科员)

  吴国毓(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国梁(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

  陈春常(国土所所长)

  林钦(社会事务办主任、水利站负责人)

  陈文光(林业站站长)

  刘润杰(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翁 翚(城建监察中队副中队长)

  张经纬(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陈冠峰(安监员)

  陈传杰(林业站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林业站。

  二、森林防灭火的区域管辖

  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按照行政区域管辖,由各村负责,镇协助。各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精心组织重点布控真正把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落到实处,村与村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毗邻村均要组织力量扑救,形成村村联防。

  三、组织领导与火情接报

  各村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扑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警),应立即向镇和区防火办报告(值班电话28680647、28830119)并积极参与扑救,不得见火不救贻误战机。镇接到火情报告后,镇领导应迅速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组织应急扑火队伍、工作队和义务消防队赶赴火场进行扑救,并与火场保持联系,掌握火情动态,了解起火时间、原因、确实地段、火情周围的地形、树林生长情况,以及风力和风向,随时准备调动扑火人员和物资,同时向区防火指挥部报告火灾情况,必要时要求上级指挥部根据火灾情况组织消防队、其他乡镇扑救队伍,调动灭火物资赶赴火场进行扑救,并及时与公安、消防、医院等有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对付各种事态的发展。

  四、扑火力量组织

  各村组建一支10-15人的扑火队伍,扑火器具、服装齐全,配合镇应急队伍,一旦发现火情迅速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有火不成灾的目的。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加强护林员管理,提高护林员的管护与防火意识,确保其在岗在位,提醒群众自觉遵守防火规章,充分发挥其在护林防火一线的监控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五、灭火工具的供应和保障措施

  1、镇扑火工具物资严格按区林业局要求配备:二号扑火工具30把、柴刀30把、背负式灭火水枪5支、点火器2个、油锯2台、风力灭火机2台、高压小水泵2台、灭火弹20箱、割灌机2台、强光照明灯10个、防护头盔20顶,阻燃服装20套、防火手套20副、高腰胶鞋20双、挂包20个、GPS(定位仪)2个、望远镜1个。

  2、后勤事务由党政办负责。

  3、应急分队要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待命;必要时,各分组应急队员集中统一调配。

  4、各村要做好值班工作,并召集民兵预备役人员  成立应急分队。

  5、各村可储存一定数量灭火弹、抽水泵、二号扑火工具、砍刀和铁锹等,并建立严格的使用、检验、维修等管理制度,确保器材装备的完好,发生火灾时能及时调度使  用。一旦发生火灾,并有专人负责扑火器具和矿泉水等物资的运输到火场工作。明火熄灭后各有林村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留足人员看守火场,并随时向镇领导汇报情况,直至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离开。

  六、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自始至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多种渠道、方式和手段进行有效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印刷品、宣传品、宣传车巡回宣传、刷写宣传标语、小喇叭、村广播、LBD以及在各个进山路口设立警示标志、张贴禁火令等手段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从讲森林防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严禁野外用火,做好火源管理

  各村在此防火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一名领导  带班。三级火险等级时,加强护林员森林防火巡护,做好森林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对呆、傻、疯、聋等重点看护对象明确监护责任,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四级以上火险等级(含四级)时,护林员要全天候巡山护林,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次,必要时在进山路口和要道设卡对进山人员进行盘查、登记。对进山人员进行跟踪管理,严禁人员携带火种上山,应急队伍要处于临战状态,随时应付突发的森林火灾。

  八、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森林火灾发生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进行调查,查清起火的原因和肇事者,及时对过火的面积,受灾森林面积和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上报(上报区防火指挥部)。根据火情调查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省、市、区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交由区森林公安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单位人员进行处罚和追究其责任。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潭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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