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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7904-0100-2024-00002 | 文号 | 长首政〔2024〕17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首占镇 | 生成日期 | 2024-03-26 |
标题 | 首占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充实首占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各村(社区) 、镇直各相关单位: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首占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总河长:潘永杰(党委书记)总河长:刘东(党委副书记、镇长)副河长:游新航(人大主席)李权(二级主任科员) 李鹏飞(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做好“河长制”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
索 引 号 | FZ07904-0100-2024-00002 | ||
文号 | 长首政〔2024〕17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首占镇 | ||
生成日期 | 2024-03-2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首占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充实首占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村(社区) 、镇直各相关单位: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首占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总河长:潘永杰(党委书记)总河长:刘东(党委副书记、镇长)副河长:游新航(人大主席)李权(二级主任科员) 李鹏飞(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做好“河长制”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首占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人员如下:
总河长:潘永杰(党委书记)
总河长:刘 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河长:游新航(人大主席)
李 权(二级主任科员)
李鹏飞(二级主任科员)
黄长洪(二级主任科员)
陈宝美(三级主任科员)
秦 庚(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小平(党委委员、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
林 铮(党委组织委员、副镇长)
陈剑彬(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林伟应(副镇长)
林 焘(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林云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高孝耿(八级职员、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周进金(二级主任科员、塘屿村党支部书记)
黄 冰(上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郑伟荣(首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 勇(鹏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薛善东(丰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高 棣(岱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丽春(珠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高新铨(佑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建安(礼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敏权(赤屿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郑其院(岭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兆钦(黄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文魁(屿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 耀(洲元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郑朋航(洲宁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陈小平(兼),成员:黄爱星、陈琴、高婷婷,负责做好“河长制”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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