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09:44 | 来源:长乐区松下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松下镇党政办联系(地址:长乐区松下镇军民路100号,邮编:350217,电话:0591-28769005)。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情况如下:

(一)年度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2021年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我镇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8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条。二是我镇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

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1年度及历年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4条。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度及历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二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三是及时梳理单位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四是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公开工作,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舆情处置和政府网站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五是制定本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无工作经费投入。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目前,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镇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镇信息公开专栏设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fzcl.gov.cn/)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工作报告等信息。我镇均按要求及时向区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档,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围绕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二是加强监督落实保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三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2021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我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制度,开展有关工作,定期做好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拟公开信息由业务部门拟稿,党政综合办公室和保密员核稿,最后由镇主要领导签阅后予以发布,同时于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最新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群众较少主动查询政府公开信息;二是信息公开队伍人员力量较为薄弱,业务操作水平仍需提高、效率还需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与质量还有待加强,公开领域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我镇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权责清单,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公开、公开栏公开等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更好地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难点问题,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