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910-1200-2017-00001 文号 长松政〔2017〕84号
发布机构 长乐市松下镇 生成日期 2017-06-13
标题 松下镇2017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松下镇2017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FZ07910-1200-2017-00001
文号 长松政〔2017〕84号
发布机构 长乐市松下镇
生成日期 2017-06-1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松下镇2017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内容概述 松下镇2017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松下镇2017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1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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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师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个一批”专项整治,即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范生产经营,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示范单位(示范街、明厨灶亮等),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镇辖区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类学校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向学校配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由市场监管所牵头,对校园及周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堂、门店坚决予以关停、取缔,认真核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及培训合格证明,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合法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等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二)整治食堂经营多层次转包的行为。各村、各镇直单位要联合开展学校食堂转承包整治,鼓励学校引进有资质的餐饮服务公司进行配送,规范整治将食堂以经济实体的形式承包给个人经营行为。

  (三)整治食品原料进货采购渠道。各中、小学校要对校园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渠道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要求食堂不得采购现阶段问题暴露比较多的食品及原料。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做到“五专”即:专人采购、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的要求;严把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四)整治风险隐患大的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校园及周边食品超市、商店等开展全面排查,严查食品进货渠道和索票索证。按照省食药监局《关于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运用的通知》(闽食生药监食生函[2016]435号)要求,督促食品销售单位落实好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明、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和所进食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留有相关复印件备查;要求经营者对监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较大的熟食和面筋食品类的“一元食品”“五毛食品”及“三无”、过期食品予以下架、退市,不得向学生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

  (五)整治食品流动摊贩。严格依照《福建省餐厨垃圾暂行办法》和《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监控和餐厨垃圾管理力度。严禁食品流动摊贩进入校园区域内。同时,加大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处置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加工物进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及餐饮消费市场。

  四、步骤措施

  (一)集中整治阶段(5月15日至9月15日)

  集中排查。在政府统一领导下,5月下旬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掌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分级分类制定整改措施。

  集中执法。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流动摊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理。联合镇市场监管所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或根据举报线索进行突击检查。

  集中抽检。5-6月对校园及周边销售的食品进行集中抽检,重点抽检学生消费相对集中的肉制品、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果冻、饮料、油炸食品、薯类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下架,立案查处。            

  (二)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

  通过倒查,对6月份以来整治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对照自查,以防止整治问题回潮和“死灰复燃”,同时通过不定时的倒查抽检,再次形成9月份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势,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三)总结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好的典型宣传推送,并总结推广,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存在问题的,有条件整改的立即改正,暂时无条件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到位。

  (四)建章立制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认真梳理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效。

  五、责任分工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综治办、行政所、市场监管所参与执法检查,对校园周边非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依法予以取缔,全面整顿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镇要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成效。镇食安办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统筹调度,整合监管资源,发挥整体优势。

  (二)强化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始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形成家长、师生、群众高度关心和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加大整治行动成效宣传力度,集中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震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三)强化依法整治。在整治行动中,既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营造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要全面履行执法告知、说明理由等义务,把工作做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对情节轻微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整改,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纠正”等错误倾向。

  松下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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