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7:35 | 来源:长乐区梅花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长乐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由梅花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发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峰路4号,邮编:350214,电话0591-28609009,电子邮箱:mhz286085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不断增强公开信息广度。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始终坚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将涉市场主体、减税降费、稳就业保就业、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

  2.加强热点舆情实时监测。通过不断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组建网络舆情队伍,实时监测涉及我镇的网络舆情信息,加强对自媒体的引导和监督,对突发的网络舆情事件,及时做好分析与妥善处理,以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掌握网络舆论阵地的话语权,营造更加和谐的舆论环境。同时镇村两级组建了网评员队伍8名,积极做好敏感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对出现的负面新闻及时发出正向的声音,今年以来引导化解舆论信息2条。

  3.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程序,规范行文格式和答复用语,避免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不当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 

  梅花镇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共17条,其中第一季度4条,第二季度3条,第三季度7条,第四季度3条。以上信息均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公开发布,并报送区档案馆、图书馆存档。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梅花镇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5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梅花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答复、公开以及公开期限等工作流程。梅花镇2023年度依申请公开数0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梅花镇党政办,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储存、传递、使用、上报等工作,形成党政办具体抓、各职能办协调抓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准则,遵循专人管、分管审、后发布的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工作,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工作衔接机制。规范信息移交流程,定期摸清移交区图书馆、档案馆文件数量,及时向区图书馆、档案馆备案,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管理。由党政办配备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平台维护和公开信息发布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落实专人编辑、录入、更新政府网站,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二是活跃政务新媒体阵地。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创新政务新媒体工作机制,加强与福州日报、长乐电视台、吴航乡情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2023年,被全国新闻媒体及学习强国平台采用信息1条,省级新闻媒体采用信息1条,市级新闻媒体采用信息15条;区级新闻媒体采用信息49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持续完善政务公开便民专区建设。通过标准化、便民化服务,打造集“信息查询、申请公开、办事咨询”等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政务公开专区,切实畅通政府信息与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考核监督,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加强监督指导,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随时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信息公开提出的各种质疑,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人民群众权益。2023年度,梅花镇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移交备案不及时;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移交效率,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梅花镇暂无说明的其他事项。

 

 

  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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