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5 14:55 | 来源:长乐区梅花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22〕7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梅花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发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峰路4号,邮编:350214,电话0591-28609009,电子邮箱:mhz286085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

  梅花镇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共8条,其中第一季度4条,第二季度2条,第三季度1条,第四季度1条。以上信息均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公开发布,并报送区档案馆、图书馆存档。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梅花镇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梅花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答复、公开以及公开期限等工作流程。梅花镇2022年度依申请公开数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梅花镇党政办,并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对待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准确、规范的保密审查,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信息不被公开。二是加强政府文件解读,对涉及群众的政府文件,积极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多方位、立体式对文件精神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惑答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发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优化网站平台管理,不断提高网站信息发布人员素质。二是加强线下政府信息查阅点备案,梅花镇每季度均按要求及时向公共查阅点区档案馆、图书馆备案,方便群众随时查阅。三是开设便民政务公开专区,将医疗保险缴纳、城乡低保、特困救助、疫情防控等热点信息及时公示,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考核评议,及时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公开信息层层把关,做到先审后发,重点稿件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二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梅花镇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随时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信息公开提出的各种质疑,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人民群众权益。2022年度,梅花镇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六)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统筹各方工作,密切关注涉疫舆情社情,持续做好减税降费、重大建设项目、疫情防控、稳就业保就业等热点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稳就业、保民生、抗疫情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强线上平台、线下专区建设,提升政策咨询服务,优化群众办事环境,推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实现“进一扇门、问一个窗、办所有事”,高效满足群众办事需求。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政务服务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否定报备制度、全程代办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服务双岗制和监督考核制度 “十项制度”,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严格规范信息的发布,尊重个人隐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审核力度有待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足,存在公开信息格式不规范、表述错误等问题;二是便民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有待完善,因镇财力不足,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数字化水平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思想重视,学习借鉴优秀乡镇的经验做法,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

  二是完善便民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丰富专区内容,提升政务公开数字化水平,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梅花镇暂无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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