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梅花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34 | 来源:长乐

    根据《条例》、《办法》和长政办[2014]54号文件的要求,由梅花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梅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长乐市梅花镇梅峰路4号,邮编:350214,电话:0591-28608501,传真:0591-28607503)。 

  一、概述 

  2014年,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镇立足单位工作实际,加大实施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办法》和长政办[2014]54号文件的要求,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

    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全面清理、依法公开目前仍然有效但尚未移交档案馆的规范性文件,集中开展档案清理移交工作,将到期政府档案移交档案馆存档备查。每月及时向市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

    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加强“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审计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项目审批核准信息,依法公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以及招投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

    (四)推动公开监管信息公开

    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规范社会组织章程,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财务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知识水平和专业管理技能。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建设测评制度,不断促使社会组织适应形势发展提高自身能力。

 

    (五)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镇制定了一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拟公开的信息需经单位领导和有关处室进行保密审查,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统一规范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提供等环节。

  (六)加强延伸公开渠道 

  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因地制宜,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发挥政府公报公布政府信息权威性的作用,扩大政府公告范围,通过指定的宣传栏等向公众公告,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探索建立镇6个村委会信息公开平台,依托村委会组织现有资源和设施,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七)工作亮点和成效 

  一是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本办今年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涉及移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领域实行全面公开、动态公开、结果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捋顺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切实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搜集、整理、公布工作,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做到了信息更新连续、及时、准确,确保了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发布内容规范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条,我镇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6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镇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监督检查类信息1条。 

  2.我镇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3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1条,监督检查类信息10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镇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镇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 

  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镇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我镇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要强化。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尚需加强,尤其是在监督审查管理方面有待强化。四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需要加强。目前,我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人员,专业信息化操作水平仍需提高上传的文件信息不够规范。 

  下阶段,我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再上新台阶。一是在强化宣传上下功夫。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四是在完善公开制度上下功夫,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搭建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直通车”。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4

7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4

7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梅花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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