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916-1100-2021-00005 文号 长梅政〔2021〕15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梅花镇 生成日期 2021-03-26
标题 关于印发《梅花镇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梅花镇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7916-1100-2021-00005
文号 长梅政〔2021〕15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梅花镇
生成日期 2021-03-26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印发《梅花镇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梅花镇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梅花镇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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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花镇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社区)委会,相关单位:

  《梅花镇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方案》已经镇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梅花镇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方案

 

当前,我区即将进入2021年春季季森林防火期,清明、五一等节日相继来临,为贯彻落实全国、省、福州市春季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长乐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定梅花镇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按照近日李克强总理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和省、市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森林防火工作政治站位,各司其职,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全面负责,镇村(居)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清明文明祭扫工作;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

三、工作措施

1、物资储配情况。各村(居)确保防火物资充足,必须保证有1 0人以上的灭火队伍。人员配带工作证、身着迷彩服、要进入高度戒备状态,认真做好防扑火的各项准备。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明火扑灭后要指定相关责任人负责火场清理与看守,严防死灰复燃。

2、强化宣传引导。镇政府统一制作禁火令,由六个村(居)分别张贴各个山口。镇便民中心、各村(居)通过LED屏、镇村(居)公告栏广播以及包村工作队配合包村(居)领导包片干部进村入户等宣传方式,让人民群众认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做到文明祭扫。需提前联系驻梅部队,密切火情观察,一旦有火情第一时间派出官兵灭火并报镇政府值班室。中、小学通过LED屏并由学生向家长告知清明期间不要带火种上山。部队联系由李新勇同志负责,学校联系由林宇涛同志负责。

3、严格火源管控。要求各村(居)在各上山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站,负责宣传、警示,并制止香、鞭炮、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上山,对上山人员进行登记、签字。镇包村领导、包村(居)工作队下沉到各村(居)协助做好火源管控工作。执行护林员每日巡查报告制度。

4、加强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镇包村(居)工作队、村(居)干部守山口,所有护林员(暂未配备护林员的由村(居)指定人员并报镇林业站)上山巡逻,拿手提高音喇叭进行喊话、宣传。各村(居)要加强值班制度,有火情必须组织人员扑救并立即上报镇政府值班室。

四、时间安排

42日—45日(早上700-1700点)

五、组织分工

1、由潘礼灯同志负责(游精汉同志配合联系边防所)实行单行道交通管制,并安排联防队协助:

单行时间:202142-5日(7:0012:00

单行路段:1、进镇路(镇政府)→梅峰路(边防所)→梅滨路(梅东社区)→三沙弯八米路(停车场)→古城广场→海滨路(梅港新村)→进镇路 2、海防路→梅花万寿山陵园→梅文路

秩序维护:边防所派干警和治安巡逻队员分别在以下地点安排人员值班:1、镇政府旁兴隆盛超市;2.火焰山入口处;3.梅东村停车场入口处;4.三沙弯停车场。负责车辆引导,并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工作。

2、梅花万寿山陵园周围交通由潘礼灯同志牵头安排人员,负责进出入陵园车辆的交通指引,确保交通顺畅。

3.加强值班:清明节期间,镇一名主要领导在位,实行24小时镇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所有村(居)干部在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各村(社区)值守的山口:梅新村—下泊溜,梅城社区—中学,梅东社区、梅北社区—延国和碑,梅西社区、梅南社区—白石头。

六、有关要求

树立安全意识,完善保障措施。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劝导、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祭扫安全有序。

及时成立组织,切实履行责任。各村(居)各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巡查责任表,明确责任到人,做到定人、定点、定时。

落实岗位责任,加强监督问责。各村(居)各部门要以“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为目标,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保证工作内容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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