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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7916-1200-2023-00015 | 文号 | 长梅政〔2023〕68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梅花镇 | 生成日期 | 2023-11-14 |
标题 | 关于印发《全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全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07916-1200-2023-00015 | ||
文号 | 长梅政〔2023〕68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梅花镇 | ||
生成日期 | 2023-11-14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印发《全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全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村(社区)委会、有关单位:
《全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
全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3年10月29日6时许,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一便利店发生一起造成3人死亡的较大火灾事故。火灾发生后,省、市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指示批示,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福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迅速务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榕安委〔2023〕16号)、长安委〔2023〕11文件要求,认真吸取近期几起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务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321”硬措施(完善3张清单、打好2个补丁、运行1项机制),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现将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完善“三张清单”,打牢工作基础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三合一”场所为重中之重,并持续紧盯民间信仰场所、燃气使用场所、在建工地等突出风险,进一步打牢基础,建立完善“三张清单”。一是建立场所底数清单。镇安办要组织发动村(居)两委、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综治网格、综合执法、市场监督所等基层力量,或通过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开展摸排,重点对辖区内两类常见的“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经营型“三合一”场所:在沿街店铺、商住楼、住宅底商或自建民房、出租房的店面设置夹层、阁楼,从业人员留店住宿、“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店家合一”等场所;生产型“三合一”场所:在工厂生产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在自建民房、商品房或出租房屋内从事加工生产,从业人员生产住宿在同一场所内),并分类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11月底前,各村(社区)应完成首轮底数摸排。二是建立“实名制”监管清单。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将“三合一”等突出风险场所安全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和常态化巡查检查范畴,尤其对属于上述两类常见“三合一”场所范围的场所,要逐一明确各村(社区)工作人员负责上门检查,开展“实名制”安全监管,做到“一店一人、包店到人”,确保每一个场所都有具体的安全巡查责任人,切实打通基层消防安全监管的“最后一米”。三是建立隐患滚动排查清单。各村(社区)要落实定期回访制度,建立隐患滚动排查清单。对登记在册的“两类”场所,未发现“三合一”现象的,应至少每季度滚动覆盖一次;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应督促业主整改并签订承诺书,并至少每月回访复查一次;发现存在“回潮”现象或拒不整改的“三合一”场所,应移送相关监管部门联合执法,从重处罚,并采取综合治理手段增加其违法成本。推广基层消防安全镇域联查联防联治工作模式,按照“位置相邻”原则,组织各类场所成立“区域联控”组织,定期开展互查互检,形成共查共管共治格局,进一步防止各类隐患“回潮”。
二、打好“两个补丁”,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打好技防物防补丁。对迁出人员确有困难且具备改造条件的“三合一”场所,可通过增设实体墙、防火门等进行硬隔离,增设独立疏散楼梯等措施开辟第二逃生通道,实现住用分离;并加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声光报警等必要消防设施器材,提升火灾防控基础条件,切实保障人员安全;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一律迁出住宿人员。对于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要依法督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燃气紧急切断阀,确保燃气使用安全。二是打好智慧监管补丁。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现象,责令迁出住宿人员后,应在房屋阁楼、夹层等重点部位加装具备人体监测感知功能的火灾报警装置,实现智能巡查、远程监控,提升信息化、常态化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防止“三合一”问题回潮。
三、运行“一个机制”,确保务实推进
全镇将成立由镇安办和镇消防工作站牵头、镇直部门参与的专项工作组,每月开展一次暗查,每个村(社区)至少查总数不少于3家包括企业、经营性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燃气使用场所、在建工地等,并每月通报晾晒暗查结果。暗查重点:一是抽查场所应当列入当地“场所底数清单”而未列入的;二是安全监管责任人不明确,或与当地“实名制监管清单”不符合的;三是实地检查发现问题与当地“隐患滚动排查清单”不符合的,或相关内容应记未记甚至弄虚作假的。对以上情形将实行常态化问责:发现存在1处问题的,责成所属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发现存在2处问题的,由镇安办、消防工作站对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发现存在2处及以上问题的,镇安办、镇消防工作站约谈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并移送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处理。凡因工作失职、措施不力导致“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全镇将参照区级建立抽查督办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请各各村(社区)于每月23日前将“三张清单”和排查整治进度统计表(附件1、2)等情况汇总报镇消防工作站,并同时抄送镇安办。(镇消防工作站联系人:陈代颖,联系电话:13515025949,邮箱地址:10022734@qq.com;镇安办联系人:宋传凯,联系电话:15059417758。
附件:1.基层消防安全排查底数清单、实名制监管清单、隐患滚动排查清单
2.基层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进度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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