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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7909-0300-2016-00002 | 文号 | 长江委〔2016〕46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市江田镇 | 生成日期 | 2016-06-20 |
标题 | 关于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FZ07909-0300-2016-00002 | ||
文号 | 长江委〔2016〕46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市江田镇 | ||
生成日期 | 2016-06-20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 ||
内容概述 | 关于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
各村党委、党(总)支部,镇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弘扬廉政文化,充分发挥基层阵地示范作用,深化党风廉政宣传工作,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根据《关于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长纪综[2016]12号)(后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就创建廉政文化示范村,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福州市、长乐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努力营造“崇尚廉洁”、“以廉为荣”的良好政风和廉政文化氛围,建设勤廉干部队伍,构建和谐社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纪检书记为副组长,镇直各部门、各村负责人为成员。
三、创建目标
根据《意见》要求,我镇以培养优良党风政风为核心,以弘扬先进党风廉政思想文化为主要内容和标准。选择友爱村、三溪村、港西村为创建示范点,做到有地域优势和本地历史文化特色、有固定的廉政文化阵地、有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有特色亮点的廉政文艺精品。
四、创建内容
(一)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创建村村委会内部宣传栏、文化墙设置廉政文化专栏,并定期更新,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廉政内容,利用内部及街头LED宣传栏,用智能滚动的方式展示党风廉政信息;村委会办公场所将廉政格言警句、廉政书画布置上墙,也可通过电脑屏保、桌牌等形式展示,营造廉政氛围;利用“农家书屋”设立“廉政图书角”,配备廉政图书、报刊,供党员干部群众阅读学习。
(二)开辟廉政文化阵地。充分挖掘本地既有的文化资源,利用广场、公园、纪念馆等文化阵地,通过增设廉政文化主题展板、廉政文化格言警句等,融入廉政文化元素;积极创新载体,通过廉政歌舞、廉政闽剧、廉政书画展等形式充分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丰富党员干部群众的业务文化生活。探索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微视频、动漫等多媒体形式,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
(三)弘扬优秀家规家训。将廉政文化与宣传思想文化“一镇一品”活动相结合,与本地传统家规家训、历史文化名人事迹相结合,可依托祠堂村落打造廉洁家风主题场所,将本族家规家训上墙,制作配套家训文化小册子,设置感悟家风留言本,通过讲家风故事、诵家风格言、写家规家训等方式弘扬传统文化和廉政精神。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思想统一到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和新形势下廉政文化重要性的认识,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实行镇党委统一领导、各镇直相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要把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
(三)贴近实际,务求实效。创建活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积极创新工作,体现特色。加强群众对创建活动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四)夯实基础,总结提高。注重整理积累创建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影像等资料台帐。不断总结提炼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通过新闻媒体、信息报道等各类渠道,及时宣传交流。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新举措、新思路,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经验的总结和研究,积极进行思想和方法上的理念创新,构建长效机制,推进我镇廉政文化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
中共江田镇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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