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914-3000-2017-00024 文号 长金委〔2017〕61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金峰镇 生成日期 2017-11-20
标题 中共金峰镇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2017年2月9日至3月10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一组对金峰镇党委开展了巡察。4月1日,市委巡察一组向金峰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针对金峰镇将财政所账户违规借给镇公益事业促进会(资金来源均为社会捐赠,共1829万元)使用,并违反协会章程将镇公益事业促进会资金用于镇文化中心装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开支,且财务报销不符合规范,如使用收款收据报销工程款1500万元。针对根据初步统计,金峰镇现有行政在编干部38人,其中科级领导班子成员18人(在金峰镇任职超过5年8人,其中超过10年6人) ,一般公务员20人(在金峰镇任职超过5年12人,其中超过10年10人) 。
索 引 号 FZ07914-3000-2017-00024
文号 长金委〔2017〕61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金峰镇
生成日期 2017-11-2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中共金峰镇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述 2017年2月9日至3月10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一组对金峰镇党委开展了巡察。4月1日,市委巡察一组向金峰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针对金峰镇将财政所账户违规借给镇公益事业促进会(资金来源均为社会捐赠,共1829万元)使用,并违反协会章程将镇公益事业促进会资金用于镇文化中心装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开支,且财务报销不符合规范,如使用收款收据报销工程款1500万元。针对根据初步统计,金峰镇现有行政在编干部38人,其中科级领导班子成员18人(在金峰镇任职超过5年8人,其中超过10年6人) ,一般公务员20人(在金峰镇任职超过5年12人,其中超过10年10人) 。

中共金峰镇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1-27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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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9日至3月10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一组对金峰镇党委开展了巡察。4月1日,市委巡察一组向金峰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9个问题)。  

  (1)针对镇党委及班子成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不够,以上率下作用不足,队伍整体纪律意识弱化,前任镇党委、政府班子出现塌方式腐败,其他部分党员干部也因参与利益输送被依法查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发现的这些问题,新一届镇党委、政府立整立改,自觉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作为最根本的职责,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①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纪党规教育。持续抓好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性锻炼,筑牢“防火墙”、拧紧“总开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对干部的纪律教育,促使各级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②加强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作用。党政班子成员增强带头意识,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榜样标杆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作为,在严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工作中走前头、作表率,引领全镇各项事业高起点展开、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切实做到层层示范、层层带动。③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做到真抓实干、反对空谈,力戒“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谋发展、抓落实上;明确各个环节和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推进转变作风逐步向纵深发展。④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围绕解决党委及班子成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足、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等问题,围绕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突出问题,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着力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制定《金峰镇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并努力在各个领域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对违反制度规定、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真正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行为准则。  

  (2)针对镇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压力传导不到位,抓工作落实不够,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现象。2014年镇党委曾对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但该项工作直到2016年下半年才真正在全镇落实铺开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新一届镇党委、政府做到对上级每一项决策第一时间进行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工作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压力传导到每一个人员,镇纪委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执行不力的进行问责。2016年下半年,金峰镇新一届党委、政府将深化移风易俗作为“三整三治”的治乱重点,全面落实铺开该项工作。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分段管理,着力提升“知晓率、满意率、长效机制覆盖率、查处率”水平。省纪委主要领导,福州市纪委主要领导,长乐市委主要领导以及市纪委主要领导先后来金峰调研和检查移风易俗开展情况,对我镇2016年下半年以来开展的移风易俗工作充分肯定。同时,我镇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相结合,双管齐下开展宣传,在各村(社区)村部门口、礼堂、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均设有固定宣传栏,用于张贴移风易俗倡议书、红白理事会章程、红白理事会成员名单、村规民约、移风易俗领导小组名单、移风易俗监督举报电话等。在镇在镇区主干道两侧制作了8面大型T形广告牌、100多条跨街横幅。利用村村响、LED、平安巡逻车等,依托金峰论坛、吴航乡情报等媒体大张旗鼓开展宣传,结合平安宣传、环保宣传、服务企业工作,要求镇村干部进村入户、深入学校、企业附带开展宣传,共发放倡议书和宣传单2.5万份,投入资金50万元,发放印有移风易俗宣传标语的毛巾、抽纸、水桶等宣传品2.3万份,进一步提高知晓率。移风易俗在我镇广大群众中已形成共识,取得压倒性优势,得以群众充分肯定,反对大操大办,杜绝乱发红包已形成风气。目前已杜绝了分红包现象,酒席规模不断缩减,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3)针对镇党委研究部署经济工作多,在党的建设、干部教育管理等方面抓的较少,部分镇村干部工作不在状态,个别人员在编不在岗,部门间忙闲不均,临聘人员过多(全镇临聘人员共有130人,正式干部职工104人,临聘人员数量超过正式职工),人浮于事,效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金峰镇规范镇临时工整改工作意见》,全镇所有临时工集体下岗,择优使用。①清理“停薪留职”及长期不在岗人员。对镇市管会和文化服务中心的停薪留职人员,已到50周岁退休年龄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未到50周岁的,待到退休年龄,等同在岗人员待遇退休。②对镇村建站长期不在岗人员予以提前退休,市管会长期不在岗人员予以清退。这项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③镇各部门(不包含市管会、自来水公司)按工作要求,重新核定临时工配备人数,定岗定责,精简人员配置。经核实,共需人员72名(见附表),人员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未分配的剩余人员,统一下岗待处理。这项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  

  (4)针对镇区交通差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相关部门于4月11日召开了交通整改部署会,4月12日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的金峰镇交通整治领导小组。①城管中队与维稳中队出动20人次,对镇区的道路及周边商圈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进行了集中整治。采取早、中、晚、周末巡查以及节假日突击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拆除胪峰大道临时违章搭盖25起;对其他路段占用道路的违章搭盖进行拆除,其中拆除占道遮雨棚18起,临时搭建2起;对“三车”乱停放,非法载客营运等进行整治,销毁无牌人力车15部,扣押未缴费人力车电瓶12个,暂扣机动三轮车42部;对“店外店”现象进行书面告知限期整改,通知书共下发90份,取缔屡劝不止流动摊贩5起,查扣流动摊贩液化气瓶7个、其他物品30个;拆除胪峰大道T型广告牌30面;没收道路两旁临时广告牌、灯箱、指示牌等51件,其中胪峰大道5起。②镇派出所加大对显见性交通违法的查纠力度,组织专门警力全天候不定时的在胪峰大道好莱坞路段对逆行违法进行查纠,共查处“五类十项”交通违章1036起,其中酒驾9起、毒驾醉驾8起、货车超载19起、摩托车超员259起、涉牌277起、涉证279起,其他车辆超员5起、未戴头盔42起、未使用安全带138起;清理辖区范围内“僵尸车”21部;对镇区主要路段乱停车加大抄告力度,共查处560起;已全面完成道路隐患排查34处;加大对辖区在建工程施工方的监管力度,要求施工方做好路面施工时的交通设施建设,必要时聘请专人专职负责好路面施工时的疏导工作,并加大对施工方车辆的滴、洒、漏及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力度;增聘6名专职交通协管员(目前共12名),不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充分发挥其交通劝导作用。③市政管理处每天投入50人次工作人员,晒水车一部(每天上下午各两次),加强辖区范围内的路面设施修复、卫生保洁等工作,共计投资30万元。已对董朱路、振兴路、沟头路等交通易拥堵路段划清道路中线及边线;增设停车位约60个;修复破损路面、人行道地砖42处,破损井盖15处;拆除违章搭盖停车棚6个、地锁及反光柱13个及违章占用人行道简易房15间;其他占道设施、临时广告牌等200多件;每天清理辖区范围的环境卫生,并加强巡查,做到及时发现,马上整改;5月16日聘请福州大学杨艳群等专家对道路护栏开口问题进行重新规划设置,下一步将参考专家意见,结合胪峰大道改造对开口进行合理规范。④宣传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金峰论坛上发布交通秩序整治公告,在镇区主干道悬挂横幅,组织志愿者沿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治安巡逻车每天上路宣传,并在源安超市前举办大型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浓厚氛围。  

  (5)针对卫生脏乱差问题。  

  整改情况: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巡查制度和奖惩制度,每月一通报,年终进行总评,与村主干的星级管理挂钩。②加快推进市场化运作。在现有镇区市场化保洁的基础上对金峰镇的所有村居主干道和重点区域进行市场化保洁,由于远传公司目前承包了镇区主干道的保洁任务,承包期到2017年12月,为了便于衔接,确定全镇今年底8月30日前制定市场化保洁的方案,编写招投标的标书,12月份进行挂网招标,引进高标准、有实力的保洁公司,提升我镇的卫生保洁水平。③目前加强巡查,加大处罚力度。市政组织专门人员对镇区(远传公司范围)和各村居的保洁巡查,实行一事一通报,一事一处罚,在短期内改变镇区和村居的卫生面貌。  

  (6)针对工业环境污染问题。  

  整改情况:①健全机制,长效管理。本届党委充分发挥领导主体作用,出台了《金峰镇“蓝箭行动”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金峰镇印染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金峰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制定了《金峰镇污染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和《金峰镇河长名单》等责任清单,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一把手对环保工作亲自抓、直接抓、深入抓,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总河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常务副河长,其余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责任河长的工作总格局。同时建立了金峰镇环境突出问题“一案一专班”整改督查工作机制。由镇纪委、效能办牵头组成督察组,以督办形式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主干,切实按照工作安排序时进度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对工作之后、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由镇主要领导约谈主要责任人,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②科学引导,鼓浓氛围。我镇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相结合,双管齐下开展宣传,已在镇主干道两侧制作了8面大型T形广告牌,在街道、村主要路口、河道沿岸等人员集中地段制作了100多条横幅,在莲柄港主河道(金峰段)和西干区已设立公示牌30面,还利用村村响、LED、巡逻车等,并依托金峰论坛、吴航乡情报等媒体大张旗鼓开展宣传,同时,我们结合平安宣传、环保宣传、服务企业工作,要求镇村干部进村入户、深入学校、企业附带开展宣传,2017年以来,我镇共投入资金20多万元,发放家园保洁、内河整治等宣传单2.8万份。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切实把环保综合治理工作告知千家万户,形成了“人人讲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③大力推动污水管网建设。根据市政府的计划安排,拟用三年时间,至2019年12月份完成污水管网建设,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陈塘港指挥部,全面指导我镇污水管网工程建设,目前,我镇已建成了12公里长的污水主干管和华阳、六林、塘下、凤洋共15公里长的支干管以及1、3号污水提升泵站。同时,全镇14家正规印染企业13家已接驳进入污水管网并接入潭头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余下一家为华鹤印染厂,拟定于5月15日完成接驳。同时积极实施截污工程,集仙段的四个生活污水排放口、建设路生活污水截污管、力宏印染厂外的截污改造工程、航港铝业截污口和金峰纺织城截污口正在同步实施中。下一阶段,我镇将全面启动:1、金峰2号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预计总投4000万元,目前已完成工可评审。2、镇区污水管网工程,预计总投3500万元,目前正在前期设计;3、兰田前林接驳管工程,预计总投1500万元,目前正在前期设计;4、六林、华阳、塘下、凤洋接户管工程,预计总投1800万元,目前正在前期设计。其余的村居相关管网建设安排在2018年至2019年完成。④多点铺开河长制工作。我镇河道总长41.943公里,其中主河道1条,支河道14条。我们结合镇区域范围内主要河流的分布情况,实施河道包干制度,明确河道基础信息及责任河长、河段长、河段专管员职责,并将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其相关负责人的手机号码设为举报监督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监督。3月16日,我镇召开河长制专题部署会,要求党政班子成员,通过实地查看、用脚丈量、把脉问诊,全面摸清我镇辖区范围内的河道情况,并制定了《金峰镇河道现状摸排汇总表》和《金峰镇河道问题责任分解表》,进一步细化了目标任务,先行先试制定了《金峰镇河长责任状》、《金峰镇村级河道管理责任状》,制定了《金峰镇河长、河道专管员考核办法》。另外,我们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以村为单位,计划投入770万元,对金峰19个村总长34.33公里的支河道进行全面的清淤工作。我镇委托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公司对金峰镇内河清淤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并委托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清淤的弃土堆放点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目前,已完成清淤量52000立方,共清理河面漂浮物垃圾120台车,总计约600吨;清理河岸两侧生活、建筑垃圾250台车,总计约400多吨。⑥陈塘港全长7.012公里,陈塘港整治是莲柄港水系黑臭水体的重点部位,在规划上,我镇根据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长乐陈塘港水系黑臭治理项目现状调查报告和整治建议,计划投资2.72亿元,分为三期,争取3年内初步解决陈塘港水系黑臭等问题的总体规划。一期工程是从金峰华恩雄桥至集仙桥,2014年8月份竣工。二期工程是从金峰集仙桥至沙合堂桥,目前为止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剩余为零星工程和桥梁建设。三期工程从华恩雄桥至漳港渡桥交界处,全长2500米,总投资预计12000万元,工程需征地25亩,拆迁22000平方米,清淤10万方。三期工程于2016年9月份进场施工,现已完成25亩征地,11000平方米征迁任务,工程已完成清淤6万方,衡重式挡墙1520米,护栏600米,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2%,预计于2017年12月份全面完成。争取经过三期的整治,实现“近期消除黑臭,远期长治久清”的目标。我镇作为项目业主,为全力以赴推动陈塘港整治工作,一是专门成立了陈塘港整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形成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小结的工作机制,督促项目工程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二是积极做好项目征迁工作,陈塘港第三期工程由于涉及厂房众多、地下管网复杂,导致征迁任务重上加重,我镇就用倒排时间赶进度的方式,倒逼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能够按序时进度完成征迁任务量,25亩征地已全部完成,征迁任务也已完成50%;三是督促做好供水供电服务,已完成三杆搬迁49台,水管搬迁改造1300米,合理安排、协调工程围堰与农民生产和春耕灌溉用水;四是督促陈塘港流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针对5月2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来我镇抽查了我镇莲柄港河渡桥村河段发现的问题,我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的“一案一专班”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五是督查项目工程队序时完成工程任务量,切实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目标履行责任,对工程进展缓慢的,我镇作为项目业主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罚。  

  (7)针对农业环境污染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认真做好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工作,主要针对秸秆焚烧和家禽养殖污染治理。①目前,发放了禁烧秸秆文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种粮大户发挥带头作用,禁止秸秆焚烧,推行秸秆还田,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同时要求各村田间地头监督,教育引导群众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②全镇共计15家养猪场3851头生猪已于2017年3月31日前全部关闭撤离,其余的个别群众养鸡养鸭场也于5月1日前全部关闭撤离,目前我镇畜禽养殖场已全部整治到位,并建立健全了巡查举报等长效机制,确保畜禽养殖不回潮;拟保留长乐春旺牧业有限公司一家养猪场,该养猪场已基本完成标准化改造,等待市环保局验收。  

  (8)针对违建泛滥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措施、建章立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两违”零增长,同时针对卫片整改以及上级要求拆除的历史违建坚决拆除到位。①充分发挥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②高度重视“两违”整治工作,将“两违”综合治理放在镇党委、政府工作的优先位置,常态化部署、检查“两违”整治工作,自我加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做好“两违”整治工作,并进行长效治理。③制定了《金峰镇关于下发加强“两违”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试行)》,将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人大主席负责违建巡查监督;组织副书记负责违建的拆除;分管领导负责打击“两违”精神上传下达、宣传发动等;村干部和镇包村干部切实落实好各自相关责任。  

  (9)针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问题。  

  整改情况:金峰镇将深化移风易俗作为新一届党委2017年“三整三治”的治乱重点,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分段管理,着力提升“知晓率、满意率、长效机制覆盖率、查处率”水平。目前已全面杜绝了分红包现象,酒席规模不断缩减,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之风得到有效遏制。①抓好事前引导。制定《金峰镇深入开展移风易俗、综合治理大操大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金峰镇移风易俗十个“一”工作要求》等规章制度,调整充实移风易俗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和细化量化,按照党组织推动,党员干部先行先试的思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承诺书》,自觉做到“四个自觉”、“三个严禁”。对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移风易俗村规民约中的桌数、钱物、拱门、花圈、车辆、乐队和具体处罚措施等内容逐一进行了指导制定。施行每月“三报告”制度,做到场场有上报(要求各村(社区)在操办婚丧喜庆活动前5天要将村两委干部及包片干部婚丧喜庆活动审批表、普通党员及村民操办婚丧喜庆活动备案表报镇纪委和文化服务中心备案),半月有统计(各村(社区)在每月16日和次月1日前将每半月本村(社区)操办婚丧喜庆情况汇总上报到镇纪委),月月有汇总(每月8日前将上月婚丧喜庆场次汇总表上报至镇纪委)。②严把事中监管。在事主操办婚丧喜庆活动前,由镇纪委督促各村(社区)严格事前报备制度,要求村干部、村移风易俗联络员和通讯员密切注意本村人员死亡和结婚动态,详细了解操办酒席的规模、是否分红包和礼物等情况,并将情况汇总至村红白理事会,由红白理事审批后报镇纪委和镇文化服务中心备案;由村文化协管员配合镇文化服务中心做好民间乐队的审批,进一步加强对民间乐队的管理;由镇市政管理处及时掌握殡葬队伍的路线、时间和演出班数。在事主操办婚丧喜庆活动当天,各村(社区)移风易俗联络员、通讯员、文化协管员要到现场查看,对婚丧喜庆活动进行跟踪管理,发现酒席超规模、乐队数超过报班数、分红包礼物等情况,及时劝导并上报镇纪委和文化服务中心;发现拱门和花柱数量超过村规民约规定数量时,由市政管理处和城管中队对超过村规民约规定的拱门、花柱等进行没收处理。共发放倡议书和宣传单2.5万份,并投入资金50万元,发放印有移风易俗宣传标语的毛巾、抽纸、水桶等宣传品2.3万份。③做好事后倒查。制定了《金峰镇违法移风易俗处罚措施》,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党员干部,按长委反腐办〔2014〕1号文件,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对违反规定的省、市、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报有关部门后取消其资格;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家,坚决予以新闻媒体曝光,通报所在行业协会,将组织镇安监、国土、国地税、食药监、村建等部门进行联合查处,并上报有关金融部门,建议列入企业贷款黑名单;对违反规定的群众由各村(社区)依据《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制度予以处理。对超出班次的民间乐队,超出1班的由镇文化服务中心对其提出警告,超出2班的由派出所按照非法经营相关条例对其进行处罚,超出3班的由镇文化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在金峰演出的资格。对参与操办超规模酒席的厨师等人员,由市场监管所介入,对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进行核查。将镇村有奖监督举报电话牌张贴在村部、礼堂、公园等人流量密集的场所。对上级部门转发的督办件和群众举报,我们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2017年2月3日,在接到长乐市纪委转来的关于金峰镇兰田村党支部书记陈诸艳、村委会主任陈春财两位家属参加喜宴并收受红包1200元的信访举报后,由镇纪委第一时间展开调查,查明陈诸艳、陈春财本人虽没有参加喜宴,但二人妻子确实以族亲和亲戚的身份参加了宴席,并各分得1200元现金。陈诸艳、陈春财作为村主干,贯彻落实移风易俗工作不到位,事先没有及时掌握群众操办酒席分钱信息,没有深入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事后制止不力,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对此,我镇决定,对陈诸艳、陈春财进行诫勉谈话,并全镇通告,并责令陈诸艳、陈春财各退还现金1200元,责成兰田村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工作。同年3月21日,在接到关于群众反映凤洋村企业家曾昭潜大操大办其父亲丧事的举报后,由镇纪委第一时间展开调查,查明确实存在曾昭潜违反凤洋村移风易俗村规民约、镇文化服务中心对民间乐队管理不到位、凤洋村对本村村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制止不力等问题,对此,镇文化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凤洋村主干被镇党委主要领导约谈,凤洋村移风易俗联络员、文化协管员全镇通报批评。  

  2.关于“镇党委政治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3个问题)。  

  (1)针对镇党委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较少,党员领导干部没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存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淡化、纪律观念不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2017年初,我镇制定学习计划,列出学习清单和实施时间表,安排党政领导系统地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并引导党员干部在正确把握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深刻理解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上下功夫,在全面掌握科学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上下功夫,在将理论成果转化成工作的指南针、催化剂上下功夫。②编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学习资料。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联系全镇工作实际,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的党内法规和省委、市委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全镇党员干部并要求全镇各级党组织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2)针对2012年,镇党委擅自研究决定,将金峰市政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提高为55万元/亩,给周边乡镇及全市征地工作带来负面影响问题。  

  整改情况:为了继续推动我镇的新区建设,加快我镇作为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镇和全国重点镇的建设,新一届党委政府面对现实,对市政新区的征地问题不回避不放弃,努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现行的统一征收标准7.1万元/亩对市政新区项目用地进行征收补偿,同时按照政策规定用好123亩的土地收益,由相关村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共同决定留用地收益金的分配方式。  

  (3)针对2013年,镇党委为规避中办发[2013]17号《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党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擅自决定以建设镇图书馆、博物馆、文化中心名义动工新建镇办公大楼问题。  

  整改情况:上一届党委于2015年8月已在文化中心设立金峰镇便民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搬至文化中心楼,将文化中心作为镇政府办公地点,同时将旧镇政府作为旧城改造的启动区,进行收储。新一届党委政府根据现有的条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规范提升便民服务窗口,并进一步整合了工商、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切实发挥新建楼堂行政办公功能,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我镇今后将更加严格地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确保不再有违规新建办公楼堂场所的行为。  

  3.关于“基层党组织影响力偏弱”问题的整改(2个问题)。  

  (1)针对金峰镇个别村老年人协会凌驾于党组织之上,村集体部分资产资源掌握在村老年人协会中,存在村集体土地等资源被随意变卖的情况,造成村集体资源流失问题。  

  整改情况:金峰镇各村的老年人协会,是村民自发成立的民间组织,由当地有威望的老人或族长担任会长。老年人协会主要协调民间的一些事项,协助村委会开展工作。本村的一些工作,诸如征地、拆迁等,老年人协会在村委会的协调下,协助村里开展工作。镇、村对老年人协会工作开展指导,引导老年人协会在镇党委,村支部的领导下开展民间工作,协助镇、村党组织做好服务经济、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个别村老年人协会没有摆正位置,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偶有把协会凌驾于村党组织之言行。针对这些问题,新一届党委认真抓整改,主动约谈个别村老年人协会负责人,引导教育他们端正思想,摆正位置,处理好与村党组织的关系,以全新的思想认识和工作关系继续支持村党组织开展工作。  

  (2)针对2013年,首台村联开自然村理事会牵头将362平方米村集体土地以15.43万元私自卖断给福建省长乐市诚兴针织有限公司问题。  

  整改情况:4月11日,镇纪委、国土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口,联合到首台村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①2013年,首台村联开自然村理事会将362平方米村集体土地以每年5000元出租给福建省长乐市诚兴针织有限公司,双方有订立租赁协议,租金作为首台村联开自然村理事会收入,用于公共开支(卫生保洁等)。②福建省长乐市诚兴针织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未经批准,在其租赁土地上建厂房,长乐市国土局于2013年8月对其立案查处,责任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7406.3元。我镇已责成首台村收回租赁的土地,并责成镇国土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加强日常监管。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内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4个问题)。  

  (1)针对学习教育存在走过场,镇党委规定动作未落实到位。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教育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缺乏学习教育有效载体及(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防止走过场。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把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各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党支部书记按要求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实效性。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的情况进行督查,每次督查都采取不事先通知的形式,检查“三会一课”召开的会议记录,摸清会议是否如期召开,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是否坚持举行。对抽查中不合格的党组织进行警告,对其中优秀的党组织进行表扬,确保督查取得实际成效。②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村(社区)、企业特点,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形式,谋划学习教育载体更要接地气。除传统的会议模式之外,以座谈会、谈心会、定期培训等形式,确保党员学得更多、更深。③制作《记实本》,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镇制作《记实本》,党政班子成员随时记录日常工作、学习情况,由党政办每半年收集检查一次,力求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学”得深入,“做”得扎实。同时,严格按照长委办[2017]43号文件精神,严肃认真对待一线干部考察工作。  

  (3)针对2012年至2015年镇党委民主生活会材料缺失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上届党委、政府不够重视民主生活会制度,以至在土地违建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本届党委、政府将以此为鉴,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两次,并指定办公室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负责保管好相关档案材料,每年年末都会进行自我检查,确保材料保管完整。  

  (4)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党委主要领导多次在党政联席会上强调,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多次与党政班子成员谈话,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分组织生活,开好组织生活会。针对日后落实不到位的领导班子成员,金峰镇纪委严格按纪通报追责。  

  2.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的整改(4个问题)。  

  (1)针对个别村级党组织与非公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正常活动开展少,班子缺乏凝聚力,部分机关支部与非公党组织未按时进行换届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查组提出的问题,我镇将结合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特点,从规范基层党建内业资料,夯实党建基础工作入手,把抓好班子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增强班子凝聚力的任务落实、落细、落小,以痕迹化管理的方式全面、全程纪实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全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提升。要求让各支部拟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支部班子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会议记录(每季度至少1次)、建立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落实好党建责任。通过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做好便民服务代办点、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党员服务群众意识。通过建设好党建示范点、创建好党员示范岗、做好机关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全面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  

  (2)针对组织造血功能不足,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16年新发展党员人数达到年初市委组织部下达计划数,但年龄、性别、学历三项指标未达标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组织相关部门将密切联系机关支部与辖区内的非公党组织,加强发展党员的把关力度,提高党员质量。  

  (3)针对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办法不多、措施不够有力,仙高村村财收入长期停滞不前,陈垱头、华刘村村财出现倒退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仙高村2016年村财收入24.26万元,华刘村2016年村财收入56.58万元,陈垱头村2016年村财收入16.85万元。这三个村的村财收入来源主要为补助收入,没有其它诸如投资收益、发包及上交收益等收入。下一步,我镇将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①在符合建设规划和生态保护前提下,鼓励薄弱村村集体以入股、租赁和流转等形式,依法合理开发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矿产、自然景观等资源性资产,因地制宜发展多种模式的资源开发利用型经济。②鼓励帮助薄弱村修复旧有村部、厂房或兴建店面门铺、仓储设备等,村集体通过出租、入股等形式经营物业以获得稳定收入。③充分利用灌溉设施、广场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科技、教育等社会服务设施,探索建立集体统一运营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能力。④积极发展股份合作,创新资产经营、资本运作方式,实现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  

  (4)针对党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够,缺乏党建工作特色亮点问题。  

  整改情况:①抓教育,强肌体。首先加强我镇党政班子自身建设,抓好中心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等重要思想的政治理论知识和有关市场经济知识学习,做到每月的党委中心学习组经常化、制度化。其次,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素质建设。定期组织党员上党课,学习党中央的新政策和新文件内容、观看有教育意义的党员电教片等,使党员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增强自身的党员意识,保证党员在基层,工作开展中发挥积极作用。注重从提高党员政治和思想素质人手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每个党员人人在组织中,人人在受教育中。②以人为本,带好队伍。我镇将对企业党组织做到领导和指导并重,“以点带面”,积极推行非公有制党建工作和法人治理结合机制,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③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工作制度。我镇将建立健全和规范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重大事项村里联章联签制度,重要内容党员时事先通报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定期审计制度等。同时,切实完善村党支部届中考察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④规范建设乡镇党校。从基层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际需求出发,按照“有阵地、有队伍、有制度、有经费、有活动”五有标准规范化建设乡镇党校;坚持“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史、党章、党规党纪等,围绕长乐市委和金峰镇党委的中心工作,围绕农村党员一线需求”三个围绕,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关于“党员管理亟需加强”问题的整改(3个问题)。  

  (1)针对党员日常管理松懈,违法违纪多发,2012年至2016年被上级和本级纪委查处违纪党员共49人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从2017年开始,我镇党委采取措施,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坚持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用党章以及各类党内法规严格规范党员行为,从思想教育、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入手,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①选准突破口,切实加大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力度。着眼于提高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创新党员退出机制、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等三个环节,把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突破口来抓,出台了《金峰镇党政领导成员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工作分工制度》、《金峰镇2017年扶贫领域自查自纠工作制度》等文件。②坚持抓理论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基层党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到真正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将自学、集中学习、脱产学习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将理论政治的学习与业务知识、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有机结合起来。③坚持抓作风建设。督促基层党员认真履行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党员积极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同时,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实际,对全体党员进行必要的党纪、党风、党性教育,纠正错误倾向,端正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共产党员形象。④坚持抓廉政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就必须坚持开展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教育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构筑防腐拒变的思想长城。  

  (2)针对党费交纳不够规范,党员主动交纳意识不强,个别村级党组织甚至存在按年收缴党费或用村集体自己垫付党费的现象,党员党费证未发放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已将党费证全部发放到机关三支部及各村(社区),截止3月底的机关三支部、各村(社区)的“三会一课”落实、党费收缴情况均完成到位。下一步,我镇将继续保持、强化督查和指导各村(社区)完善各项制度,并由机关支部支委、党建办主任作为日常具体负责加以强化落实。  

  (3)针对部分村党员干部在外地企业兼职,甚至个别村支部书记长期在外省企业上班。  

  整改情况:①对金峰镇21个村(社区)进行摸底调查,同时向社会公开镇纪委举报电话。经村(社区)自查,镇纪委调查核实,发现后团村的两委干部陈德水存在长期在外地兼职情况,要求后团村进行整改,对陈德水进行辞退处理。发现仙高村有个别干部在外地办企业,平时出差外出报备和请销假手续不够规范,但能较好地处理好本村工作和经营企业的关系,我镇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外出行程。②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在外兼职行为,杜绝个别村干部长期在外地兼职的现象,镇纪委定期对村(社区)干部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即时整治,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6个问题)。  

  (1)针对镇党委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足,2015年、2016年在全市18个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分别排第18名和第16名,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吸取前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腐败案件的教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四个亲自”,深入推进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省委“五抓五看”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把党规党纪、廉政法规等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①按照市纪委2016年党风廉政检查整改要求,制定我镇整改方案。②加强党风廉政工作,确保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新台阶。目前,镇党委书记已对班子成员和村(社区)主干开展53次廉政谈话,镇纪委书记对各部门和村干部开展33次廉政谈话。  

  (2)针对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弱化,教育开展次数不多、浮于表面,少数领导干部对“两个责任”与“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廉洁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发现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或个人廉洁自律、“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廉政谈话。①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②在党政联席会上增设廉政通报学习议题,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执行。③5月15日之前由镇党委书记对班子全体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由纪委书记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目前,镇党委书记已对班子成员和村(社区)主干开展53次廉政谈话,镇纪委书记对各部门和村干部开展33次廉政谈话,咬咬耳,扯扯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新一届党委到任以来,全镇未发生廉政方面的问题。  

  (3)针对对镇城管队在租金费用收缴等重点环节上管理不严,租金、费用漏现象严重,存在腐败空间问题。  

  整改情况:现已缴清全部人力车漏缴费用,其中补收金额206960元,通过收费发票核对,查找出人力车费用9170元,立方汽车出租服务中心补缴91400元。今后我镇将加强管理力度,及时收缴租金费用,对可能涉及的问题,建立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  

  (4)针对纪律制度压得不实,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缺失,八项规定执行不严,资金、资产、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腐败隐患突出的部门和领域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及时修订完善《金峰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长金委[2017]39号),特别是在资产出租、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农村“三资”等容易出现利益输送问题领域,通过制度规范行为,最大限度压缩腐败发生的空间。  

  (5)针对上届镇党委“一把手”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谈话提醒不够及时,多名班子成员出现腐败问题。  

  整改情况:党委书记结合日常工作和群众反映情况问题,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发现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或个人廉洁自律、“四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做到红红脸、扯扯袖、出出汗  

  (6)针对镇党委未及时组织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辖区内党员干部参与“两违”行为查处不严,导致违建问题日益严重,在全市范围内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狠抓工作作风,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建背后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充当违建保护伞的腐败行为;加强巡逻人员监督管理,清除队伍中的腐败分子,不定期抽查巡逻队情况,杜绝巡逻人员腐败行为(已落实、长期坚持),目前已辞退2名有嫌疑收受群众利益的巡逻员。②严肃查处凌驾于村委会之上的民间组织非法买卖土地或以村老人会名义违法建设的行为(侦办中)。③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镇、村(社区)选人用人考察条件(长期坚持)。  

  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乏力”问题(2个问题)。  

  (1)针对镇纪委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组织力量相对薄弱,业务素质和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查处力度不够。2012年至2016年金峰镇纪委查处党员违纪案件给件,其中查处违反计生政策案件13件,刑事治安案件9件,违建案件4件。查处的案件主要是移办案件,镇纪委主动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大资金管理、廉政风险点高的重点人重点事监督问责的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镇党委全力支持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加强镇纪委自身建设,提高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与查办案件能力,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②增强镇纪委发现问题的能力,主动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大资金管理、廉政风险点高的重点人、重点事进行监督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  

  (2)针对制度执行不严,责任追究不力,处理一般党员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在干部监管责任追究上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发现班子成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决不包庇遮掩。②进一步落实制度执行力度,落实好纪委“四种形态”工作。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1个问题)。  

  (1)针对对廉政风险点监督不严,防控措施不多,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换届的监管还缺乏针对性,个别领域容易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制定《金峰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长金委[2017]39号)。  

  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6个问题)。  

  (1)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附文件)。  

  整改情况:①分管领导于4月11日召集财政所所有成员集中学习了财经法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重申了财经纪律。告诫财政所成员要从自身找问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理论素养。②依据相关文件,重新梳理并制定了金峰镇财务管理与报销审批制度,在三公经费支出、办公经费支出、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③依照现有文件和我镇制定的相关财务管理与报销制度,严格执行。进一步增强财经意识,加强本镇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时刻保持自身廉洁自律。  

  (2)针对金峰镇将财政所账户违规借给镇公益事业促进会(资金来源均为社会捐赠,共1829万元)使用,并违反协会章程将镇公益事业促进会资金用于镇文化中心装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开支,且财务报销不符合规范,如使用收款收据报销工程款1500万元,249.61万元预付款未开具票据等问题。  

  整改情况:金峰镇的财政所账户借给公益事业促进会,主要是因为当时公益事业促进会的账户未设立,社会捐赠暂存于镇财政所账户。公益事业促进会违反章程规定将相关资金用于镇文化中心装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开支,相关的支出是由当时的镇党委研究确定的,其在具体的财务开支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认真把关。鉴此,①镇政府委托中介机构对公益事业促进会财务进行严格全面的审计,认真进行整改。目前已委托闽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按照审计结果逐项进行整改。②按照相关规定社会团体法人不能由公务员担任,对公益事业促进会法人进行调整,党委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定公益事业促进会法人代表。③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公益事业促进会的章程开展工作和财务支出。目前先暂停公益事业促进会的所有财务支出。④做好固定资产移交保存镇政府。  

  (3)针对2013年,镇政府市政项目西环路(二期)拓宽改造绿化工程(资金支出189.32万元)与胪峰大道花圃路缘石改造工程(资金支出115万元),均未经相关基建程序报批直接动建,工程资金也是由镇公益事业促进会账户支出,镇公益事业促进会变相成为镇党委、政府的小金库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程序,将社会捐赠的资金交由社会团体负责使用,使之更好为社会服务。  

  (4)针对在莲柄港河道整治和金港路建设工程中,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个别存在未经监理确认支付工程进度款,或未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现象。在征迁过程中存在个别征迁户超高标准补偿问题,超额补偿部分由镇财政支出。2012年5月金港路建设征迁,支付闽盛食品有限公司拆迁补偿费363.68万元,而评估机构评估的补偿金额为170.76万元,超额部分192.92万元由镇财政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未经监理确定就付进度款问题,陈塘港二期一份未经监理签字确认即给予支付的发票150万元工程进度款,主要原因是按照监理确认的工程进度本应付486万元进度款,但镇政府资金紧张,又时逢年关农民工讨薪,经时任主要领导与工程队协商,先拨付150万元的进度款,原来的进度款暂停支付,工程队另开了150万元的进度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故未经监理确认。镇政府将要求工程队和监理单位对支付的150万发票进行重新确认,补全相关程序,同时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镇财务制度对工程款支出认真把关,杜绝今后此类问题的发生。因工程拆迁问题造成工期延误,莲柄港一期B标段的工程于2014年8月完工,保质金于2015年12月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结清。金港路的征迁超额补偿问题主要是为了金港路建设进度,上一届党委于2012年5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闽盛食品有限公司补偿费,补偿金额超出评估公司评估金额192.92万元,该公司法人为林瑞银,目前该公司处于已吊销状态,该款项无法追回。在今后的征迁工作中,镇党委、政府将严格按照征迁工作的相关程序和相应的标准,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5)针对镇食堂开支大部分以收款收据入账,不符合财务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5月15日后由长乐航城新北大仓粮行为食堂提供配送服务,并出具正式发票。  

  (6)针对2015年,镇财政代垫金峰化纤厂(私企)职工工资42万元,该笔款项无专人负责追讨,至今未收回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2015年第3次金峰镇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因金峰化纤有限公司经营不善,资金紧缺,无法按时兑付职工工资,造成职工集体上访,镇财政于2015年1月9日拨付42万元给华阳村委会垫付金峰化纤有限公司拖欠的职工工资,纪要中提到由村委会依法追讨收回。因目前金峰化纤厂已倒闭,我镇华阳村委会已于2017年3月1日向长乐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日长乐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我镇将督促华阳村委会抓紧加大司法追讨欠款力度。  

  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工程招投标实施不规范)”问题(4个问题)。  

  (1)针对工程招标实施不规范,执行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长乐市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实施意见》文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原来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合同期满后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国家、福建省招标投标以及《长乐市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健全我镇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设置专门办公室,购置相关工作设备,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运作。  

  (2)针对金峰大排档(合同估算价183.33万元)等工程以会议纪要形式代替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文件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原来工程以会议纪要形式代替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文件的问题,现我们将加大力度管理,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长政办[2016]57号文件的要求,在单项施工项目合同估算价在30-200万元的工程,采用简易招标的办法,具体按照《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闽发改法规[2016]5号)规定执行。  

  (3)针对金峰镇胪峰大道改造(合同估算价280.92万元)等工程通过划分标段形式、金漳路六林村半山段土方(合同估算价165万元)等工程通过自行组织邀请招标形式,以规避公开招标问题。  

  整改情况:今后工程将规范相关程序,严格按照《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实施意见》(长政办[2016]57号)文件规定进行。  

  (4)针对金峰镇文化中心及附属楼工程二次装修(合同估算价2300万元)等工程未实施招标,以直接委托形式确定施工单位问题。  

  整改情况:二装工程是上一届党委考虑到主体结构由省二建建设,为避免浪费和重复,经党委会研究委托第三方设计、编写造价、审核后决定由镇公益事业促进会作为业主与星隆公司和省二建签定合同进行施工。目前已全部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为了做好镇公益事业促进会资金使用问题的整改,镇政府将委托第三方对二装的全过程进行重新审核,按照审核结果进行固定资产移交镇政府管理。为了保证今后社会资金的使用安全和合理,公益事业促进会将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按照公益事业促进会的章程严格审批财务程序,严肃财经纪律。  

  6.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镇国有资产管理混乱)”问题(6个问题)。  

  (1)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金峰镇国有资产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协调指导金峰镇固定资产管理,同时对金峰镇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造册,分类归档;制定实施固定资产管理实施档案,对固定资产管理做到有章可依,规范长效;借鉴安全生产管理做法,条块结合,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归口管理。  

  (2)针对部分镇国有资产招租未严格按照长政综[2008]221号《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市市属单位国有资产承包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大部分店面租金常年保持不变,未按要求进行递增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金峰镇国有资产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协调指导金峰镇固定资产管理。在固定资产招租方面,将严格按照长政综[2008]221号文件的要求,将租赁项目及租赁方案先行提交市财政局审批备案,对年租金底价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租赁项目,在主管部门监督下由我镇进行公开招租;对年租金底价10万元以上的租赁项目进入由财政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择确定的交易机构中进行公开招租。租赁项目在成交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或协议书,内容包括标的基本情况、用途、年限、租金标准以及递增幅度、押金的预收、水电计价和收取办法、税费的负担、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变更解除及合同纠纷处理办法、违约责任、合同终止情形及免责条款、期满后资产的处理和验收、安全生产和卫生的约定以及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签订合同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收取租金。  

  (3)针对T型广告牌租赁合同标准不一,且部分店面于T型广告牌无法提供租赁合同。费用、租金收缴管理混乱,存在部分应收未收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我们重新梳理建立台帐,丈量绘制平面图,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及间隔过密的广告牌83面,对到期及未缴费用的牌子全部收回,现胪峰大道还剩七十面广告牌,其中33面由于上一届党委、政府领导许诺给亿枝发、航港铝业等企业自建广告牌(包括灯光),并减免3年租金,因而未签合同(亿枝发32面,航港铝业1面)。我镇将于2017年底,把上述自建且未签订合同的广告牌全部收回,做到一牌一合同,规范管理。  

  (4)针对2014年至2016年人力车停车费共漏收30.753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①建立了细致台帐,并摸底排查,加强管理力度,要求窗口每周上报一次收费情况,发现未缴费的,及时派人员到街面巡查,发现一部补办一部,做到不漏掉一辆车。②现已缴清全部人力车漏缴费用,其中补收金额206960元,通过收费发票核对,查找出人力车费用9170元,立方汽车出租服务中心补缴91400元。③人力车合同至2019年4月到期,以前窗口收费时发票都是户主的姓名,且缴费时间不同意,缴费项目名称是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经当时招投标中标,立方汽车出租服务中心获得260部人力车运营权,因其陆续转让车辆,造成部分漏收混淆,我镇城管中队要求立方汽车出租服务中心先行代缴漏收部分(现已缴清)。④今后,我镇城管中队将根据立方汽车出租服务中心反映的漏收车辆情况加强配合收缴。目前,我镇人力车漏缴费用已全部缴清,整改到位。  

  (5)针对2015年至2016年T型广告牌租金共漏收6.45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2015年镇政府拆除原环岛改装红绿灯,两边路段加宽,拆除花圃,刚好联合广告公司四面广告牌在拆除范围,拆除费用由其自理,时任镇政府答应减免当年其公司的广告牌费用至30000元。原先该公司每年广告费用为65000元,广告牌现到期已收回。对于以下10家公司13面广告牌漏收费用原因为:卡德龙公司1面,兄弟集团1面,福安针织1面,鑫东华2面,银俊广告1面,峰院针织3面,金港1面,金碧辉煌1面,刘开明1面,同济门诊1面。根据原来的协议,对他们公司当年费用不按时间点缴的处理方式是收回其使用权,当时到缴费时间,我们中队即时向他们催缴,在他们推托的情况下汇报给领导,领导要求收回其使用权,终止了合同,收回后考虑到拆除掉广告布不美观,且暂时没有另外公司向我们租赁,所以原来的广告布一直挂着,现在在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要求下已对这些广告牌全部拆除处理,2017年底统一收回广告牌重新制定合同规范管理,做到一牌一合同。对应付钱款未收回的过失,由镇纪委介入调查,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  

  (6)针对2016年店面租金共漏收38.1521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有两处用于出租的资产存在租金漏收的问题,一处是出租给盛达商务酒店的原旧电影院,2016年应收租金158521元,该酒店于2017年3月7日将租金补缴齐。另一处是胪东78号的2间店面,按合同规定,应于2016年11月前付清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的租金223000元,该店于2017年4月6日将租金补缴齐。今后,我们将针对所有经营性资产建立租金台账,确保租金足额及时收取。  

  7.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农村“三资”监管不严)”问题(6个问题)。  

  (1)针对农村“三资”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严格按照《金峰镇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对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盘点,彻底清查,逐一核实,登记造册;对村居使用国有、集体资金的其他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及产权交易达到规定金额的必须进入“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实行统一委托招投标;强化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抓住规范公开这一关键环节,提高公开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继续完善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议事制度和村民民主理财监督制度,凡涉及“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民主听证、民主决策。目前各村所有达到规定金额的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都能及时到镇招标办按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所用合同均由专业法律顾问把关,整改到位。  

  (2)针对村干部待遇报酬未严格按照长委办[2016]8号《关于进―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的意见》文件规定执行,部分村两委干部报酬超过文件规定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要求作出整改的临时补贴(加班补贴、特殊补贴、长乐市内差旅费补贴等),因该项补贴限定村主干人均每月只能约500元、村两委干部每月只有约300元,而实际操作中各村大约人均多报账1000元左右,目前我镇已明确要求至2017年4月起,经管站在村财镇审把关时对各村(社区)超过临时补贴标准的报销不予通过,严格按照长委办[2016]8号文件精神执行。  

  (3)针对金峰村、凤山村违规存在多头银行账户,六林村、金峰村等将村财及有关部门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违规转付老人会管理和使用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长乐市金峰镇金峰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两个对公账户,分别为:基本户9010618010010991100121,专用户9010618010010000022920,定期存款4笔,定期存款单均为长乐市金峰镇金峰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基本账户转存定期存单,从而生成定期存单账号(并非账户)。这4笔定期存单在到期日结清时本金与利息将均转入长乐市金峰镇金峰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基本账户中,同时以上定期存单所生成的账号在到期日随着存款的结清会自动销户。因此长乐市金峰镇金峰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在农村信用社目前只有基本户和专用户两个账户,符合收支两条线原则,金峰村目前无村建项目,无需村财资金投入,从农村信用社存款活期转定期,目的是增加村财收入,并且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也做到风险可控。  

  经核实,凤山村在银行系统并无设立除基本户专用户以外的其他账户,银行账户余额为多年前的现金备用金,现责令村财务人员补齐该笔余额,避免集体资产流失。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集体资产安全,我镇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长农[2012]20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村集体存款账户管理,按照“一村一收一支账户”,依法依规开设基本结算账户,确保村集体存款账户监管到位。  

  对涉及违规将村财转至老人会的两个村居(六林村、金峰村),责令其立即查清所拨付老人会款项的具体使用情况,对工程类的提供相应的施工合同,对商品购置类的要求其附上相关的正规发票。禁止各村居今后将村财拨付老人会管理、使用。目前涉及的两个村居均已提供款项的具体使用说明并补充附上相关项目的施工合同。  

  (4)针对部分村对集体资产资源没有按规定进行明晰规范登记,大部分村未建立资产台帐与资源登记簿,存在底数不清、登记不全、管理不善等问题。  

  整改情况:清查资产,组织各村居对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盘点,彻底清查,逐一核实,明晰规范登记,建立资产台账与资源登记簿,做到账实相符,并将产权登记结果报送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审核、备案,并定期进行资源盘点。目前各村所有达到规定金额的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都能及时到镇招标办按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所用合同均由镇政府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把关,整改到位。  

  (5)针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档案保管不齐全,大部分年租金达到规定标准的资产资源出租项目未进行招标,且出租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按照国家、福建省招标投标以及《长乐市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健全我镇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设置专门办公室,购置相关工作设备,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运作(已落实)。②严格制度、规范市场管理。紧扣招投标关键环节,出台《金峰镇使用农村集体“三资”及国有资金项目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完善我镇招投标工作制度(已落实,长期坚持)。③针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档案保管不齐全等历史遗留问题,凡是经招投标办公室的确保按招投标程序规范运作;同时进一步规范全镇关于“三资”管理制度,今后凡是要求经过镇招投标办公室的项目严格按规范化程序办理并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凡是违反“三资”管理制度未经招投标程序擅自运作的由镇纪委等监管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6)针对首峰村原首峰小学租赁合同签订时间过长,租金常年保持不变问题。  

  整改情况:等原合同到期,重新进行招标。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部分违规津补贴未清退”问题(2个问题)。  

  (1)针对2013年2月至2016年9月,镇企业管理站事业编制干部陈婴朱在担任镇公益事业促进会出纳期间,每月领取300元补贴,属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整改情况:4月25日,已将陈婴朱在担任镇公益事业促进会出纳期间,每月领取的300元补贴,共计44个月,13200元违规兼职取酬清退,入库镇财政。  

  (2)针对2014年1月发放的驾驶员安全、服装补贴,2014年7月发放的端午节加班补贴与领导接待日逢周末加班补贴等未清退问题。  

  整改情况:涉及干部职工55人,目前已清退46人共18150元,还有9人共16900元未清退,属于清退困难的,其中有周晓翔500元、李金玉500元、周先旺850元、朱德祥350元、林孔白250元、郑锦铭3600元、卢万集7700元、林水和2300元、黄明球850元,部分人员失联。下一步,我镇将逐个落实,争取9月底清退到位。  

  2.关于“铺张浪费现在仍存在”问题(1个问题)。  

  (1)针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仍存在购买水果、香烟、茶叶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其中2013年水果、香烟共8.2万元,茶叶3.63万元;2014年水果、香烟共6.2476万元,茶叶1.95万元;2015年水果、香烟共3.6万元,茶叶1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经重新梳理自查2016年以后未有购买水果、香烟、茶叶等方面的费用支出,总务、财政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长期坚持。  

  3.关于“执行接待制度不到位”问题(2个问题)。  

  (1)针对2013年至2014年期间,“三单”制度执行不到位,多次接待欠缺菜单,且存在接待费用超标问题(2013年超标16.7639万元,2014年超标3.2044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接待制度整改到位。我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建章立制,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2)针对2013年至2015年期间,存在无公函接待问题,2016年以后以电话记录和接待方案代替接待公函,但没有体现接待对象人数问题。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接待制度整改到位。我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建章立制,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违规增加村集体负担”问题(1个问题)。  

  (1)针对镇政府向部分村收取参战退役人员补助款,违反相关规定,增加了村集体负担。2015年度向华刘村等6个村收39955元,2016年向华刘村等7个村收73140元,合计113095元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严格按照要求立整立改,2017年4月退还华阳村6348元、华刘村4767元、六林村15900元、陈垱头村12720元、首峰村19863元、首台村7410元、前林村14302元、集仙村12705元、三星村9540元、塘下村9540元,现已退还到位。  

  (五)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标准不高”问题(1个问题)。  

  (1)针对在金峰镇村级组织换届过程中,镇党委对村“两委”候选人审查把关不严,标准不高,个别违纪违法的人员仍作为村“两委”候选人,进入村干部队伍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组织部门规定,对在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不符合任职资格,但已进入村两委班子的人员予以免职或劝退,将确实表现不好、群众意见大的人员逐步调整出村两委干部队伍。  

  2.关于“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问题(2个问题)。  

  (1)针对金峰镇党委在其内设机构人员任免及岗位调整过程中,存在未经党委会研究直接上报组织部门或下文通知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查组提出的问题,我镇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组织人事的有关文件,领悟文件精神。在内设机构人员任免及岗位调整时,充分沟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人事调整。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材料归档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原始材料缺失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指定专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指派人员去档案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跟班学习。指定专柜用于存放干部选拔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干部选拔任用材料的归档工作,保证原始档案保存完整。做好记录,在遇到需要进行档案交接时,及时记录完整,保证有底可查,有处可寻。  

  3.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未如实申报”问题(1个问题)。  

  (1)针对在正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核查工作中,发现存在未如实报告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未如实申报,该项涉及我镇的3位科级干部,市委组织部陈丽莺副部长已于2月中旬前后与三位同志沟通,现已按照规范要求全部重新申报整改到位。今后,我镇将进一步重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准则》与《条例》执行。  

  4.关于“干部交流力度不大”问题(1个问题)。  

  (1)针对根据初步统计,金峰镇现有行政在编干部38人,其中科级领导班子成员18人(在金峰镇任职超过5年8人,其中超过10年6人),一般公务员20人(在金峰镇任职超过5年12人,其中超过10年10人)。事业在编干部26人,工勤人员40人,事业干部和工勤人员绝大多数参加工作始初就在金峰镇。鉴于金峰镇特殊的经济社会环境,绝大多数镇干部不愿意调离金峰镇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造就金峰镇干部队伍“活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查组提出的问题,我镇将积极营造干部交流的良好氛围,强调干部轮岗交流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成长的必经之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让大家始终保持对工作的新鲜感、积极性。推进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通过外挂、下挂、交流挂等形式,加大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力度,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做好选派干部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工作。发挥镇党委发掘人才的作用,积极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优秀干部,推动干部交流,并加强年轻干部后备库建设,解决干部队伍青黄不接而导致的干部交流配备难的问题。  

  (六)其他方面  

  1.关于“‘两违’整治成效不佳”问题(1个问题)。  

  (1)针对土地管理意识不够强,未经上级土地部门审批以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用地现象时有发生,村委会纵容民间组织及个人私自买卖村集体土地,个别党员干部充当违建户保护伞、“掮客”,或借建安置房名义谋求利益,甚至在背后唆使村民违建,个别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在违建制止上存在“放水”现象,给违法建设者有可乘之机。2012年以来,金峰镇新增违法建筑456幢(7层以上109幢),建筑占地面积22.919万平方米,10名党员干部因违建为题被组织处理,其中7名党员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问题。  

  整改情况:①国土、村建、包村工作队等部门按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巡查,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制止、报告制度。与手机执法、市级巡逻紧密结合,及时发现、查处新增“两违”,将“两违”制止在萌芽状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参与“两违”治理工作,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28557006、2855800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确保“两违”零增长。同时针对卫片整改以及上级要求拆除的历史违建坚决拆除到位,并针对其它历史违建按照上级精神做好分类处置工作。②依法依规,堵疏结合。在加大治理力度的同时,满足群众的合理建房需求,在长乐市关于农村建房审批文件基础上,研究出台金峰镇关于加强建房审批服务措施办法,确系贫困户、无房户、受灾户或公益设施建设需要的,上党委会议研究,其他情况一律不得未经上级土地部门审批而以党委会议研究同意代替。③对利用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供水、供电、通信、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不得违法核发相关许可证照,不得违法向其提供相关服务。除了落实《金峰镇关于下发加强“两违”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试行)》既有规定处,我镇进一步健全规范镇政府场所证明流程,凡开具场所证明的必须要有土地证,并经国土、村建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党政办才可出具,并长期坚持。④对违建的小产权房,我镇按照《长乐市关于打击小产权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配合市相关部门进行打击,实行断电、断水,多措并举,逐步推进,分类处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两违”问题。除了前期卫片整治到位,我镇要长期整改落实。⑤狠抓工作作风,坚决惩治腐败。配合好纪委和检察机关办案,严肃查处违建背后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充当违建保护伞的腐败行为;加强巡逻人员监督管理,清除队伍中的腐败分子,不定期抽查巡逻队情况,杜绝巡逻人员腐败行为,并长期坚持。⑥严肃查处凌驾于村委会之上的民间组织非法买卖土地或以村老人会名义违法建设的行为(侦办中)。⑦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镇、村(社区)选人用人考察条件,并长期坚持。  

  2.关于“环境保护工作不力”问题(1个问题)。  

  (1)针对金峰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印染企业违规排放污水废气问题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目前,全镇共有14家印染企业有经过环保部门审批,并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实行24小时在线监测,但通过巡察走访长乐佳联印染企业,发现现场职工可随意进出在线监测机房并对监测设备进行拆装、调试,在线监测形同虚设,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另5家没有经过环保部门审批的“黑印染企业”多年来大量违规排放污水废气都没被相关部门取缔。其中凤洋大洋布料加工厂2013年引进印染设备进行生产排放污水造成周边农作物死亡,群众反映强烈,镇村干部出面进行协调后给农户适当赔偿,但对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没有制止和查处,直至2017年2月在市政府组织的“蓝箭行动”专项整治中该企业才停止生产问题。  

  整改情况: 2017年1月9日,我镇已组织召开了金峰镇整治印染行业污染专项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具体部署我镇印染行业专项整治工作。2月4日,我镇专门又召开了的“蓝箭行动”环境专项整治座谈会,会上14家经审批的印染企业负责人在行业自律承诺书上签字,并纷纷表示会切实按照承诺书要求规范生产行为。检查出5家未经审批违规生产印染企业主也在会上签订限期关闭撤离意见书。2月9日下午我镇汇同市政府黄雨涛副市长带领的执法队伍对这5家“黑印染”开展了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封了27台定型机及锅炉等设备并下达了限期关闭撤离通知书,现已全部拆除完毕。全市率先设立主要领导监督有奖举报电话,并对经核实确认的举报人员奖励3万元。另外,还制定了《金峰镇摸排企业单定型机经营、排水出口巡查情况表》,安排党政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取消双休日深入到纺织规下企业开展摸底巡查,对我镇印染企业进行重新摸排,并签字负责上报镇党委、纪委备案,确保不遗漏、不走过场;由党政主要领导带队,联合环保、工商、水利等部门开展非法加工石材场专项整治行动,共关停了9家未经审批的石材加工场,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已全部搬离,彻底截断污染源。在治理工业污染的同时,我镇认真做好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工作,主要针对秸秆焚烧和家禽养殖污染治理。发放了禁烧秸秆文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种粮大户发挥带头作用,禁止秸秆焚烧,推行秸秆还田,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要求各村田间地头监督,教育引导群众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全镇共计15家养猪场3851头生猪已于2017年3月31日前全部关闭撤离,其余的个别群众养鸡养鸭场也于5月1日前全部关闭撤离,目前我镇畜禽养殖场已全部整治到位,并建立健全了巡查举报等长效机制,确保畜禽养殖不回潮;拟保留长乐春旺牧业有限公司一家养猪场,该养猪场已基本完成标准化改造,等待市环保局验收。  

  3.关于“移风易俗推进不彻底”问题(1个问题)。  

  (1)针对金峰镇婚丧喜庆铺张浪费现象仍有存在,发放钱物行为还没有得到彻底制止,酒桌上发放现金现象有明显减少,但在酒桌上大量发放香烟或将现金夹在请帖里提前发放还时有发生,超桌数操办酒席现象还较为突出(特别是企业家)。在巡察走访中发现,个别群众在办理丧事时:还存在乐队、花车、拱门等数量明显偏多,移风易俗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①在事主操办婚丧喜庆活动前,由镇纪委督促各村(社区)严格事前报备制度,要求村干部、村移风易俗联络员和通讯员密切注意本村人员死亡和结婚动态,详细了解操办酒席的规模、是否分红包和礼物等情况,并将情况汇总至村红白理事会,由红白理事审批后报镇纪委和镇文化服务中心备案;由村文化协管员配合镇文化服务中心做好民间乐队的审批,进一步加强对民间乐队的管理;由镇市政管理处及时掌握殡葬队伍的路线、时间和演出班数。②在事主操办婚丧喜庆活动当天,各村(社区)移风易俗联络员、通讯员、文化协管员要到现场查看,对婚丧喜庆活动进行跟踪管理,发现酒席超规模、乐队数超过报班数、分红包礼物等情况,及时劝导并上报镇纪委和文化服务中心;发现拱门和花柱数量超过村规民约规定数量时,由市政管理处和城管中队对超过村规民约规定的拱门、花柱等进行没收处理。  

  我镇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移风易俗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做到长期坚持,切实改变党风、民风、政风。  

  二、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镇纪委共收到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13件,其中初信初访6件,重复信访7件。我镇严格按照“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加强直查快办,集中研判审核,现场走访复核,逐件跟踪管理,目前已办结7件,正在协调办理6件。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针对金峰镇将财政所账户违规借给镇公益事业促进会(资金来源均为社会捐赠,共1829万元)使用,并违反协会章程将镇公益事业促进会资金用于镇文化中心装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开支,且财务报销不符合规范,如使用收款收据报销工程款1500万元,249.61万元预付款未开具票据等问题。  

  继续整改的部分:金峰镇的财政所账户借给公益事业促进会,主要是因为当时公益事业促进会的账户未设立,社会捐赠暂存于镇财政所账户。公益事业促进会违反章程规定将相关资金用于镇文化中心装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开支,相关的支出是由当时的镇党委研究确定的,但在具体的财务开支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认真把关。鉴此,①镇政府委托中介机构对公益事业促进会财务进行严格全面的审计,认真进行整改。目前已委托闽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按照审计结果逐项进行整改。②按照相关规定社会团体法人不能由公务员担任,对公益事业促进会法人进行调整,党委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定公益事业促进会法人代表。③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公益事业促进会的章程开展工作和财务支出。目前先暂停公益事业促进会的所有财务支出。④做好固定资产移交保存镇政府。  

  2.针对2015年,镇财政代垫金峰化纤厂(私企)职工工资42万元,该笔款项无专人负责追讨,至今未收回问题。  

  继续整改部分:因目前金峰化纤厂已倒闭,我镇已督促华阳村委会抓紧启动司法程序追讨欠款。  

   

   

                                                                         中共金峰镇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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