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914-0200-2022-00006 文号 长金政〔2022〕25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金峰镇 生成日期 2022-04-25
标题 金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第七批重大安全隐患点涉及金峰镇重大隐患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村居: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办公室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第七批较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长委办〔 2021 〕 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点的监管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做好现场处置、人员疏散、医疗救护、交通管制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索 引 号 FZ07914-0200-2022-00006
文号 长金政〔2022〕25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金峰镇
生成日期 2022-04-2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金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第七批重大安全隐患点涉及金峰镇重大隐患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村居: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办公室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第七批较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长委办〔 2021 〕 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点的监管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做好现场处置、人员疏散、医疗救护、交通管制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金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第七批重大安全隐患点涉及金峰镇重大隐患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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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村居: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办公室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第七批较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长委办〔2021〕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点的监管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福州市第七批重大安全隐患点涉及金峰镇重大隐患点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福州市第七批重大安全隐患点

涉及金峰镇重大隐患点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贯彻落实福州市重大安全隐患点监管工作部署和要求,现结合当前我镇实际,制定福州市第七批重大安全隐患点涉及金峰镇重大隐患点监管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第七批重大安全隐患点涉及长乐区重大隐患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长:曹  可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李春林   镇政府常务副镇长

 员:郑希勇   市场监管所所长

张桂何   镇安办负责人

        潘云俤   镇企业办负责人

            张海英   镇道安办干事

            林沂杨   六林村书记

林秀榕   锦凤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安办主任张桂何兼任。

二、职责分工及工作措施

按照“一患一组”的方式,针对每一处重大安全隐患点,由第一责任人、企业主体责任人、属地监管责任人、行业监管责任人组成现场监管工作小组,明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并确定现场责任人。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4月30号前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报镇安办;每月1号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镇安办。

(一)长乐区创兴针织有限公司隐患点

1、隐患内容:1.经编机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无噪音置业健康危害告知牌;2.单梁起重机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吊钩无防脱钩装置;3.电控柜无电力安全警示标识,外壳未二次接地;4.配电柜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货梯无停用标志;6.厂房内未设置消防栓。

2、整治目标:1.编制经编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立噪音置业健康危害告知牌;2.编制单梁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吊钩补设防脱钩装置;3.电控柜张贴电力安全警示标识,外壳二次接地;4.编制配电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设置货梯停用标志;6.厂房内设置消防栓。

3、现场工作小组:

第一责任人:李春林

行业监管责任人:张桂何

属地监管责任人:曹  可

企业主体责任人:林昌荣

4、整治措施及时限:

1)长乐区创兴针织有限公司

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本隐患整治,编制经编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立噪音置业健康危害告知牌;编制单梁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吊钩补设防脱钩装置;电控柜张贴电力安全警示标识,外壳二次接地;编制配电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置货梯停用标志;厂房内设置消防栓,落实整改前,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加强巡逻,确保安全。(时限:2021年12月30日前)

2)金峰镇人民政府

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协调督促企业主体责任人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在整改完成前,要加强巡逻,确保安全。(时限:2021年12月30日前)

(3)安办

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主体责任人开展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隐患点初验工作。(时限:2021年12月30日前)

(二)金峰镇六林小学路口道路安全隐患点

1、隐患内容:六林小学路口往来人员车辆较多,道路反光镜、减速带等安全防范措施已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2、整治目标:在六林小学路口设置适量的反光镜和减速带,防止车辆过快,增加驾驶人员视距。

3、现场工作小组:

第一责任人:李春林

行业监管责任人:李春林

属地监管责任人:曹  可

业主主体责任人:林沂杨

4、整治措施及时限:

1)金峰镇六林小学路口

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本隐患整治,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要求设置适量的反光镜和减速带,防止车辆过快,增加驾驶人员视距,落实整改前,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加强巡逻,确保安全。(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2)金峰镇人民政府

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协调督促企业主体责任人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在整改完成前,要加强巡逻,确保安全。(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4)道安办

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主体责任人开展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隐患点初验工作。(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三、工作内容

(一)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召集属地各村(社区)、部门、业主等责任单位开展隐患及风险情况会商,分析隐患点监管整治情况,研究确定监管、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业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整治措施,保障资金投入,切实开展隐患整治,并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健全监管合账。我镇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履行本辖区重大隐患安全监管职责。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业主单位隐患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各部门要依照职责,每月组织对重大隐患点进行检查,做好与企业的沟通协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并做好监管台账,妥善保存。

(二)现场责任人要服从第一责任人的统一指挥调度,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检查计划,明确检查范围、事项、内容、标准、频次开展重大安全隐患点的日常检查与监控,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资金、人员和应急预案。

(三)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整改计划,督促各隐患点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整改,完成整改后,要及时向镇政府提出申请,报长乐区安办验收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和单位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镇党委及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工作实效。相关村(社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重大安全隐患点的安全监督,督促指导协调隐患整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推动工作落实。涉及超过镇级层面或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解决。

(二)落实责任,严查严管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重大安全隐患点的日常检查记录,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的字”的原则,签字确认检查结果,要结合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彻底整治隐患。

(三)注重实效、强化督查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将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点监管工作情况列入干部考核内容。镇安办将适时联合有关部门对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点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进度滞后、监管不严的,将视情予以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报请效能问责,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责,对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彻底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预警,及时处置

一旦发现安全险情,现场责任人要立即上报第一责任人及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立即采取停产停业,从危险区域撤出人员等先期现场处置措施。第一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第一时间到岗到位。现场责任人按规定及时通报情况同时,要迅速启动预案,指挥协调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做好现场处置、人员疏散、医疗救护、交通管制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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