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914-0200-2018-00514 文号 长金政[2018]63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金峰镇 生成日期 2018-06-15
标题 长乐区金峰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长乐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按照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积极有力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管理,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
索 引 号 FZ07914-0200-2018-00514
文号 长金政[2018]63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金峰镇
生成日期 2018-06-1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长乐区金峰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根据长乐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按照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积极有力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管理,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

长乐区金峰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18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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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逐步成为群众出行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数量庞大,并且持续增长。但由于安全技术标准不健全、市场监管不到位、存放充电方面问题突出等原因,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呈快速增长趋势。根据长乐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全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责任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镇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根据《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为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防止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金峰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遇职务变动,由继任者自行接替履职)

 长:陈航红(镇党委综治副书记)

长:谢春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林永焱(副镇长)

        曹春新(派出所所长)

        林  金(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陈信仰(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人)

          陈家煌(金峰派出所副所长)

         潘云俤(镇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林金杨(镇镇村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舟(镇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希勇(金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开登(镇城管监察队队长)

         陈兴强(金峰义务消防队队长)

         许典开(凤洋村村委会主任)

         游精灿(塘下村村委会主任)

         李清顺(集仙村村经济合作社主任)

           东(塔光村村委会主任)

         陈少钦(三星村村委会主任)

         林为铿(前林村村委会主任)

         张明华(首峰村村委会主任)

         高容善(首台村村委会主任)

         吴茂建(华阳村村委会主任)

         陈国喻(华刘村村经济合作社主任)

         李国金(仙高村村委会主任)

         陈建星(陈店村村委会主任)

         陈依钦(后团村村委会主任)

         郑秋香(凤山村村委会主任)

         陈晓风(金峰村村委会主任)

         林国平(六林村村委会主任)

         陈春财(兰田村村委会主任) 

         林发金(锦凤村村委会主任)

         陈  白(陈垱头村委会主任)

         杨建华(金峰社区居委会主任)

         石文心(胪峰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陈信仰(兼)

           员:陈超远   陈燕钗  林伟任

(二)严格执行标准。参照最新颁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按照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积极有力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管理,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积极引导木屋毗连区、群租房、工厂企业集中区和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利用现有布局,合理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电动车库(棚)应采用不燃材料,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有条件的可配置简易喷水、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全镇要因地制宜地开展2-3处示范点创建工作,并将择优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工作经验推广。

(三)依法强化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各村(社区)、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结合“平安三率”广泛宣传电动车火灾事故。利用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各村(社区)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正确安全逃生技能。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8年6月开始至2018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20日前)。各村(社区)根据镇政府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6月20日2018年7月20日)。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居民住宅小区、出租房屋开展自查,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中存在的消防隐患,并进行整改,登记造册。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0月31日)。在自查登记的基础上,落实整改责任,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电动车火灾隐患的出租屋和居民住宅小区用好用足法律手段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确保登记在册的火灾隐患全部消除。镇政府加强全镇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村(社区)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将予以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综合考评阶段(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年底)。镇政府将根据工作台账对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全面进行检查考核,对各村(社区)推荐的示范点进行验收。考评结束后,镇政府将对考评结果行文通报。

各村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辖区管理责任,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列入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积极开展辖区隐患排查,组织、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社会单位保安等机构和人员加强对辖区居民楼院、商业铺面的电动车停放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劝阻和制止各类违章停放、随意拉接电线充电或超时充电的行动,并利用各类宣传栏张贴电动车火灾防范的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开展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综合治理的紧迫感、责任感。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以高度责任感落实整治工作,遏制火灾高发势头。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村(社区)安全员深入各村、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

(二)形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合力。以镇政府为主导、各村(社区)负责组织落实,相关部门联合治理。要按照“三个必”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司其职,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采取充分的执法手段落实整治成效。

(三)要加强情况报送。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基础台账,不断加强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

各村(社区)请于6月份起每月10日前报送附件一到综治办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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