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913-0200-2024-00004 文号 湖政〔2024〕43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湖南镇 生成日期 2024-03-21
标题 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长乐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长乐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社区) 、镇直各有关单位:现将《长乐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长乐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试行) 》的通知》 (长安办〔 2024 〕 35号)转发。
索 引 号 FZ07913-0200-2024-00004
文号 湖政〔2024〕43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湖南镇
生成日期 2024-03-21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长乐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长乐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社区) 、镇直各有关单位:现将《长乐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长乐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试行) 》的通知》 (长安办〔 2024 〕 35号)转发。

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长乐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长乐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长乐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长乐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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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乐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长乐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试行)》的通知》(长安办〔2024〕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长乐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长乐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试行)》的通知》(长安办〔2024〕35号)

 

 

 

 

 

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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