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区领导关于莆田“5.4”事故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此类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市、长乐区安委办部署,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3日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今年来省、市、区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全镇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执法行动等工作,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以湖南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机构,按照镇安委会成员的责任分工开展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办公室主任由李敏担任。
(二)职责分工。各安全检查小组、各部门、各村(社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重点
全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紧盯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民爆器材、消防、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水利、电力、城镇燃气、旅游、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三合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水电工程、交通工程、高建筑等建设项目,机场周边及沿线重点企业。要结合汛期、夏季高温安全生产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检查方式
大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开展。企业按照“4个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镇直相关部门和镇各安全检查小组对所分管的领域企业(场所)开展督促检查、监管执法;镇安委会开展督查抽查,推动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镇各安全检查小组、各村(社区)要从安全责任、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深挖细究,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等问题,并组织本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镇各安全检查小组、各村(社区)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签订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自查阶段结束后,企业将承诺书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政府督查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镇各安全检查小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对分管领域内及所包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对大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进行补缺补漏。镇安办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安全检查小组要根据分管领域、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辖区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基础台账,并根据本企业特点,完善应急预案。
(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安全检查小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程序,加大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提请上级单位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治理。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严格责任追究。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大检查期间,应及时报送两类企业名单(一类是全面自查阶段未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但督查阶段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此类企业由福州市政府组织培训班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另一类是存在重大隐患但未落实“五到位”措施、未按时整改,且仍组织生产的企业或重复出现同类型重大隐患的企业,此类企业由省安办组织培训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镇安办将统一汇总上报长乐区安委办。
镇各安全检查小组、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请于5月21日前向镇安办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及联络员名单(附件2);6、7两月每月8日前报送大检查阶段性情况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3);8月1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及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经营单位名单(附件4)。
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28636999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2、各村(社区)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员名单
3、镇各安全检查小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4、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
5、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
湖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