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航城街道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37 | 来源:航城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6〕85号)以及《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2016〕178号)的要求,由长乐市人民政府航城街道办事处 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市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长乐市航城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办事处 ,邮编:350200 ,电话:0591-28882148,电子邮箱:dzb28882148@163.com )。

 

  一、概述

  2016年以来,航城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6〕85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和市财政局的相关文件,加强“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审计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在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公示公告专栏,相关征地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工程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等信息均在该栏目向社会公开。。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城市基础设施、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做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做好城乡贫困人员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

  2).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做好计生相关政策的基本信息公开,包括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以及相关办理流程等。

  3).加强公开便民服务等相关信息公开的力度。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主要亮点:

  我街道把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讲究时效、注重实际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在工作中,我们坚持“三项原则”:

  1.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上要求醒目直观,准确易懂,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真正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把关键环节和热点问题作为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切入点。

  3.坚持有利于遏制腐败、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之一,通过健全和完善廉洁自律机制、监督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有效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

  取得的成效:

  1.操作流程更加规范,能够及时有效地公开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增强时效性。

  2.方便了群众办事,增强了机关依法行政的透明度,而且进一步密切了干部群众关系,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素质,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情况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程度。政务公开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带领下,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作,落实到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而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的工作事项,参与政府的决策内容,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办事程序,以“为人民执政,向人民负责”的态度,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巩固政务公开工作在基层的基础性作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2.制定工作方案,完善信息内容。建立完善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细化政务公开信息内容。我街道在不断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强化工作履行职能,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工作重点。

  3.突出监督意识,强化任务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我们在抓好政务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的同时,下大力气抓好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把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政务公开的每个环节。

  4.弥补工作不足,提升工作质量。深化公开内容,将有效信息及时传达到各相关部门,并听取反馈意见和建议;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经常添加实质性内容,及时修改更新事项,将信息及时、准确传达。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如下: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当前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热点领域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展开,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1.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按照《办法》要求和市政府精神,凡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及时梳理单位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4.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1.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公开工作,要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舆情处置和政府网站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并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2.制定本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6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无工作经费投入。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对我街道出台的政策法规、决策及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由涉及具体内容的业务部门组织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播报,使公众进一步了解我街道的工作。

  2.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特别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更好地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注重用户体验和信息需求,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0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1、我街道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财政资金类信息1条,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监督检查类信息4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0条

  2、我街道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38条,法规文件类信息2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财政资金类信息3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8条,监督检查类信息36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街道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街道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街道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街道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1.不断建立完善重要政策解读机制2.严格按照程序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要第一时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相应栏目对外发布。3.积极稳妥处置重要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特别是涉及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解读,要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问题,掌握民意主流,不断强化形势分析和政策阐述,增进社会共识。

  我街道2016年政策解读数量为0。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对我街道出台的政策法规、决策及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由涉及具体内容的业务部门组织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播报,使公众进一步了解我街道的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及历年我街道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及历年我街道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等问题。同时,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部分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还不够准确,工作较为被动,存在主动公开的政府内容不够完整,更新不及时等现象。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交通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0

12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0

12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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