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政[2013]69号
古槐镇2013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
为维护我镇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提升辖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根据长道安办[2013]30号《长乐市2013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古槐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暨“大会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决定从5月13—31日在我镇各村及主要公路开展为期26天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为建设和谐长乐、平安古槐创建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通过此次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争达到:
1、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好转;
2、“三车”非法劳动和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得到遏制,客运和货运车辆超员载限问题基本杜绝;
3、交通安全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整治;
5、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古槐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义雄(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陈国强(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潘忠明(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林 琛(综治办主任、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传铭(企业办主任、安办主任)
林祥旺(农机站站长)
林文灼(林业站站长、村建站站长)
林亨国(安办副主任)
林雪娟(安办科员)
陈兴焰(中心校长)
林章雄(综合执法队队长)
李 波(派出所副所长)
陈宝忠(派出所交巡警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道安办(派出所),办公室主任:李波(兼),副主任:陈宝忠(兼)、林亨国(兼)、林雪娟(兼)。
三、整治重点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项活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社会化机制,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进村庄、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
在中小学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中小学要开办一节以上的交通安全知识课,编发一期交通安全专刊,设立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宣传栏。
开展以“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为主题的农村群众宣传教育活动。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每村至少悬挂一条横幅,福北线沿线各村应在道路沿线悬挂(中街、感恩等村至少悬挂2条),更新一期宣传栏。要落实确定交通安全员,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栏,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台账,刷写或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句。
公安派出所要组织人员深入运输企业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教育,通过签定交通安全责任状、定期自检自查方式,做到管好自家车,教育自家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
2、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遏制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派出所要重点整治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头盔、载多人、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各村要建立摩托车管理台账,督促摩托车车主做好车辆注册上牌、到期年检和报废、驾驶证培训。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各村继续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与部位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治;对前期已经排查并整治的路段继续进行排查,发现交通安全设施损毁的应立即进行修复,确保辖区路面不留隐患。
4、开展超限超载和客货车辆专项整治。公安派出所要适时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规范车辆严重装载和输行为,基本杜绝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现象,建立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
古槐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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