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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7908-1100-2024-00003 | 文号 | 古政〔2024〕15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古槐镇 | 生成日期 | 2024-03-19 |
标题 | 关于印发《古槐镇2024年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古槐镇2024年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07908-1100-2024-00003 | ||
文号 | 古政〔2024〕15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古槐镇 | ||
生成日期 | 2024-03-1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印发《古槐镇2024年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古槐镇2024年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清明节将至,为贯彻民政部、省、市、区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相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镇制定了《古槐镇2024年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附件:古槐镇2024年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古槐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古槐镇2024年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祭奠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确保2024年清明祭扫活动有序进行,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持续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坚持人民至上,强化安全服务保障,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倡导殡葬领域移风易俗,确保2024年我镇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二、主要任务
清明节前后为群众祭扫高峰期,各村要周密部署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严防踩踏、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重点做好公墓、传统墓葬点及其他散葬坟墓的祭扫管理,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等工作。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墓位出售(租)价格欺诈、垄断牟取暴利,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违规经营、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坚决制止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组织开展违建坟墓整治“回头看”活动,强化违建坟墓巡查检查,把新苗头新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巩固拓展违建坟墓治理成果,杜绝“青山又挂白”现象。深入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积极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祀、低碳祭扫,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向上的祭扫氛围;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场所和生命文化教育基地,开展缅怀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活动,厚植家国情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3月下)
1.各村按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广泛动员部署
2.各村根据实地情况,设置清明节群众祭扫情况观察点,在观察点配置人员进行监控。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一4月上)
1.节前和节日期间,各村要对祭扫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重点检查相关殡葬服务场所祭扫线路和祭扫高峰期警力保障、道路运输以及祭祀场所周边占道摆摊设点等问题。
2.各村要认真做好祭扫高峰期分流祭扫、交通疏导、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严防祭扫人员拥挤踩踏、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4月4日至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各村要密切关注各祭扫场所现场情况和社会舆情动态,做好分析研判和提前预警工作,遇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三)总结提升阶段(4月上)
各村要认真做好总结,此次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梳理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部署。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清明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事关群众民生福祉,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意义重大而特殊。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切实把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分析研判清明祭扫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万无一失。面对可能引发的舆情状况,要事先做好应对预案,联系相关部门加强舆情监测,及时介入稳妥处置,及时发出正面声音消除群众的不解,争取群众的支持。
(二)压实责任,强化协作。各村要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祭扫工作机制,按照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成员单位明确的职责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肃查处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提升殡葬治理水平。针对往年清明农村祭扫经常存在旧墓翻修、砍伐坟墓周边绿植等陋习,各村要组织力量,分片包干,加大巡查频次和密度,对新建坟墓、翻修旧墓、砍伐绿植导致重新裸露的坟墓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做到露头就打,形成震慑,切实巩固整治违坟墓工作成果。
(三)因势利导,培育新风。各村要抓住清明期间群众祭祀活动集中的有利契机,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推动解决力度,并加强舆情监测与研判,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要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群众参与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推进我镇移风易俗工作向纵深发展。各村要采取发放一封信或倡议书的形式倡导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制作思念卡等绿色简约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积极培育低碳文明祭扫新风尚
(四)加强值班,妥善处置。各村要建立完善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带队督查、信息零报告等制度,提高突发情况应对处理能力。要建立健全祭扫高峰期的值班报告制度,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报告。开通咨询电话:0591-28774510,受理举报、投诉、建议、求助等事项。
附件
古槐镇2024年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新忠(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第一副组长:林 萌(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林 麟(人大主席)
高惠珍(二级主任科员)
陈 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潘秀雄(派出所所长)
刘 福(党委委员、副镇长)
林文琪(党委委员、副镇长)
潘 星(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常务副组长:林浩然(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叶帮炜(党委组织委员)
蒋光佑(副镇长)
蒋 巍(副镇长)
陈 飞(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林莹霞(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林 勤(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陈素华(妇联主席、八级职员)
林永桓(首席统计员、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副主任、八级职员)
成 员:郑锦龙(国土所所长)
林文灼(林业站站长)
吴 春(卫生院院长)
郑学滨(道安办工作人员)
陈 静(路长办工作人员)
黄颖勤(青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郑 鑫(北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郑芝辉(福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明秋(湖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蒋金垒(湖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蒋锦旺(屿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蒋强彬(屿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蒋碧峰(屿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高友敬(洋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宝林(雁塘村党支部书记)
陈云亮(龙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石利尧(中街村第一书记)
陈宗开(高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
张宝通(洋下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国仕(仙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春秋(华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曾 生(感恩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 斌(昆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福仁(下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锦彬(竹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 辉(井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为民(上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利全(前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林浩然(兼), 成员:石晶晶、郑清萍、王 如,负责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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