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城建监察大队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4 11:41 | 来源:长乐区城建监察大队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以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2018189号)的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由福州市长乐区城建监察大队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区城建监察大队法制督察室联系(地址:长乐区南山路62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5070)。

一、概述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我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城市管理工作信息。同时,积极推进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的作用,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保证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

2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我队按照市政府对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工作,参考福州城管委权责清单结合长乐实际工作情况重新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前已上报长乐区法制办。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做到信息公开。对于大队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已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同时,在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收费文件依据。

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2018年长乐区住建局在长乐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并对财政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城建监察大队的年度预算、决算包含在其中一起公开)。每季度在大队二楼的政务公开栏进行了“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

4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5、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调研学习。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建立健全公开制度

大队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补充缺失内容或者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及时完善相关内容。每季度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按时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并及时发布。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

2、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2018年大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城市管理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及时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信息公开分管领导。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3、人员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队目前经办人员由正式编制人员兼任,无专项补贴等费用产生。

(四)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队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2017年我队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按规范及时向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时、完整、准确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今年我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队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0条。

(二)我队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统计信息0条,财政资金类信息0条,重点领域信息0条,监督检查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我队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队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队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队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8年我队政策解读相关工作数量为1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我队共受理12345投诉件695 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及历年我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及历年我队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网上公开的内容仍不够完整,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文件分类把握还不够到位;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队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帮助指导下,将进一步提高我队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规范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断健全完善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和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做好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同时,创新公开形式,积极开展网上互动,激发广大网民的参与热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灵活性、实用性,更好的发挥服务作用。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

4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

4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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