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100-0200-2022-00003 文号 长政办〔2022〕7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1-28
标题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稳增促投若干措施的通知 有效性 失效
内容概述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稳增促投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7100-0200-2022-00003
文号 长政办〔2022〕7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1-28
有效性 失效
标题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稳增促投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稳增促投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稳增促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8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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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关于促进2022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联运行〔2021〕137号)、《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的通知》(榕政办发〔2022〕1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统筹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做好当前工业企业留工稳增促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 

  对符合2022年一季度省级、市级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新增纳入2021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市级奖励的50%给予配套奖励,单家企业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 

  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对已开展春节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的工业用户,在享受省、市春节短周期直接交易政策的基础上,我区按市级奖励的50%给予配套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三、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创新管理推动降本增效,促进企业效益提升,指导企业实现更加精细的成本费用核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以区统计局提供的工业企业平台报送数据为准,对列入国家年度成本费用调查的工业企业,2021年度工业产值10亿元(含)以上,且增加值率达到23%(含)以上、20%(含)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3万元奖励;工业产值10亿元以下,且增加值率达到23%(含)以上、20%(含)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3万元、2万元奖励。

  发挥省、市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企业加快节能改造,申报一批节能改造省市重点示范项目,强化能耗标杆示范带动,降低工业能耗强度,深入挖掘节能空间,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和绿色低碳发展。

  四、强化协调服务促进春节招商和节后复工 

  抓住长乐籍异地企业家、知名人士回乡过节的时机,主动靠前服务,采取走访慰问、举办恳亲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接沟通和信息交流,开展招商推介,做好乡情、亲情招商。帮助企业提前做好原材料采购、资金筹措、设备维护等工作。

  加强企业节后复工情况跟踪、督促服务工作,帮扶企业做好生产组织,发挥“政企直通车”平台作用,强化困难诉求协调办理,及时解决企业复工过程存在的困难问题,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稳定。

  五、支持企业稳定用工 

  对列入2021年福州市扶引龙头壮大产业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业企业,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均不低于2021年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90%(含90%),以当月(2022年2月份)实际参加失业保险的非福州籍职工人数计算,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15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六、支持企业引进劳动力 

  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上调用工调剂补贴标准,各类用工调剂平台〔暂时歇业的各类企业、行业协会,能够组织闲散劳动力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服务平台,组织顶岗实习的职业技工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引进新员工,且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以入职后工资凭证为准),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补助。提高引进新员工奖补标准,各类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在春节期间帮助重点企业介绍招用新员工的,以及新员工个人应聘的,参照上述奖补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或个人应聘的新员工奖励,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七、大力发展人力资源产业 

  支持鼓励各工业(园)区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站),吸引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入驻开设网点,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在街道(乡镇)、社区务工人员较为集聚的地方,依托街道(乡镇)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管理服务,建立零工市场,实行专人管理或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发布招聘信息,引导务工人员就近就地就业。支持企业共享用工,多渠道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八、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鼓励企业在“两节”期问,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在岗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为20-4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学时25元,每人500-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九、加强用工服务保障 

  每月收集区内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做好用工情况监测,及时向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中西部重点劳务输出地、知名招聘网站发布;组织重点缺工企业通过“带岗”直播、现场招聘、赴中西部地区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春节后继续开展“点对点”包车包机包列活动,接送重点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复工返岗,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十、保障坚持生产的职工合法权益 

  加强保障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落实春节期间加班职工的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春节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低于三倍,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不低于两倍。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通过“一函两书”等方式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律师志愿者为需要帮助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服务。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支持企业出台更有力的措施,鼓励职工留岗坚持生产。

  十一、开展“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 

  鼓励外地员工留航过年,鼓励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落实职工节日福利、改善就餐条件、安排休闲文化活动等措施,吸引外地员工尽量留在当地过年。春节期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对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工及其子女,对坚守在生产一线、项目一线、防疫一线的职工及其子女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重点对40家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企业和重点项目工地职工赠送长乐文旅美食—“美猴丸”,保障企业用工稳岗。

  十二、开展送文化(节目)进企业活动 

  工会、团区委、妇联要汇聚多方资源,发挥职工服务中心、职工之家等阵地作用,为留航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多样化服务,进一步丰富职工节日文化生活。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要,适时组织职工参加游长乐活动,一同游览和平古街、滨海新城、湿地公园、美丽乡村等地,感受长乐发展新变化。

  十三、全力做好各类生产、生活要素保障 

  完善应对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加强与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协调,指导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备足备好原材料,确保不发生因节日假期运力紧张带来的断供现象。加强与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各类要素稳定供应。强化医疗卫生、治安消防、餐饮商超、公共交通、公租住房、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供应保障,确保留企员工正常生产生活。

  十四、持续加强疫情防控 

  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宣传,营造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指导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快推动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千方百计组织动员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留在长乐过大年,避免节后企业招工难用工难,促进一季度全区工业经济稳定运行。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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