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100-0200-2021-00001 文号 长政办〔2021〕6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1-19
标题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7100-0200-2021-00001
文号 长政办〔2021〕6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1-1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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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的通知》(榕政办〔2021〕3号)精神,为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做好当前工业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组织动员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留在长乐过大年,避免节后企业招工难用工难。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企业抢先机开新局。及时兑现各类涉企政策,指导支持企业科学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制定职工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加快发展。1、对符合省、市2021年一季度增产增效用电奖励政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按市级奖励的50%予以配套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5万元;2、对2020年年度总产值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不低于上年第三、四季度季均产值的,按照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达3亿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含5000万元)-3亿元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2021年一季度工业产值5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3、对已申报福建省春节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的制造业企业,在享受省里春节短周期交易政策的基础上,由市财政按照短周期(2021年2月1日-2月28日)实际用电量给予0.02元/千瓦时的配套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30万元。(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统计局、供电公司)

  二、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一是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制造业、商贸服务业、电子信息、城市交通运输、建筑、农业生产等企业,给予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稳就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奖补标准按照我区2020年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的75%计算)的3个月金额,以及企业2020年第四季度参加失业保险月平均人数确定。二是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不符合上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奖补的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奖补标准:按照人均300元和春节当月(2月份)实际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计算,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30万元。三是充分发挥余缺调剂机制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力余缺调剂活动,帮助节日期间短期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提前对接放假早、富余员工多的企业,促进企业间用工平衡。四是发挥用工调剂平台作用。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各类用工调剂平台(暂时歇业员工的各类企业、行业协会、能够组织闲散劳动力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组织顶岗实习的职业技工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各类人力资源机构为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引进新员工,且稳定就业1个月不满3个月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补助;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30万元。企业应将奖补资金用于春节期间一线职工节假日加班工资和职工留榕过年节假日补贴。具体办法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的通知》(榕政办〔2021〕3号)执行。(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信局)

  三、支持企业开展培训。鼓励企业在春节期间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和线下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对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企业职工每人500元至3000元培训补贴;按照“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模式,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合格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5000元至6000元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教育局)

  四、保障工资足额发放。全面贯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落实春节期间加班职工的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春节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低于三倍,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不低于两倍。对确因经营困难出现欠薪问题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确保解决被欠农民工的生活困难。(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总工会)

  五、开展送温暖活动。鼓励外地员工留航过年,鼓励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落实职工节日福利、改善就餐条件、安排休闲文化活动等措施,吸引外地员工尽量留在当地过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困难职工慰问和上门服务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组织开展送文化(节目)进企业、劳动讲堂、“送年夜饭”等活动。对确需返乡过年的外地员工,引导企业错峰放假,尽量减少出行压力,降低疫情防控风险。(牵头单位:区总工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文旅局、团区委、妇联)

  六、全力做好各类生产、生活要素保障。完善应对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加强与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协调,指导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备足备好原材料,确保不发生因节日假期运力紧张带来的断供现象。加强与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各类要素稳定供应。强化医疗卫生、治安消防、餐饮商超、公共交通、公租住房、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供应保障,确保留企员工正常生产生活。(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卫健局、工信局、住建局、供电公司、远航供水公司)

  七、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宣传,营造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指导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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