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榕数委〔2020〕107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的三条措施》(榕政综〔2019〕14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企业(机构)依法在福州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纳税记录健全;2018年1月1日至申报日无违法违规行为,在国家及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5年内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福州市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区块链企业(机构);项目申报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奖励名称
1.优质企业(机构)落地奖励;
2.创新示范应用奖励;
3.产业平台建设奖励。
三、申报基本材料
1.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或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3.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材料(附件);
4.承诺书。
四、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项目成果、活动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实施,申报单位根据要求认真如实编制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应提供目录、标明页码、加盖骑缝章,胶装成册。
2.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予以通报,且三年内取消区块链产业相关专项资金申报资格,并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企业已获得市级同类扶持的,不再享受本专项的扶持。
4.根据属地原则,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与相同内容电子文档U盘一个(贴上申报单位标签)作为附件于8月14日前分别报送至区大数据管理局(2份)、区财政局(1份),并将电子文档发到指定邮箱。
5.区工信局、功能区办、临空办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区块链企业(机构)进行申报;区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负责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联合行文附申报单位材料分别报送市大数据委与市财政局。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区大数据管理局:长乐区吴航街道十洋国际城1614
区大数据管理局联系人:郑文忠,15980181985
电子邮箱:619893201@qq.com
附件: 1.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2019年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3.承诺书
4.2019年福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长乐区)
福州市长乐区大数据管理局 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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