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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支持企业“一手抓疫情防控 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 2020-02-11 16:1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长乐区支持企业“一手抓疫情防控 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9日
  

长乐区支持企业“一手抓疫情防控 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八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文件要求,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我区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租金减免支持。对承租我区〔含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免收,3、4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半。鼓励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非国有企业、个人业主减免物业租金。

  二、“两证”办理支持。开展工业企业不动产权证(含土地及房屋)补办权属登记,简化补办相关程序,提高企业融资担保资质。

  三、企业招工支持。对初次在本区就业,且已办理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的劳动力,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给予企业每人500元补贴。

  四、大数据服务支持。为工业企业免费定制开通员工健康管理服务和大数据分析软件。

   五、融资支持。鼓励各金融机构压降融资成本,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予以财政贴息支持。

   六、信贷支持。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小微企业专项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

  七、税款减免支持。以特事特办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涉税费问题,加快增值税抵扣退税。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延期缴纳。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予以减免。

  八、叠加配套支持。对上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本政策由长乐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长乐区工信局承担。

  本政策适用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满后根据情况另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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