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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海渔局关于实施2017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长乐市政府办公室 2017-05-04 10:5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定的《长乐市实施2017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30日   



长乐市实施2017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

市海洋与渔业局

为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2017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休渔区域、时间和对象

1、钓具作业暂不休渔。

25112时至8112时,全市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张网、刺网、桁杆虾拖和笼壶作业。

35112时至81612时,全市海域禁止拖网、杂渔具和围网(围缯)作业。

4、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

二、休渔要求

1、所有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回渔船船籍港所在地的港口、码头或者澳口停泊,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因修船、避风等特殊情况需在省内跨地区、跨县域休渔的,必须向船籍港所在地渔业执法机构报告,并由船籍港所在地渔业执法机构委托停泊地渔业执法机构监管。

  2、休渔渔船的渔具在休渔期间应捆扎、搬离渔船进库或封存于船舱等固定位置存放;需修理的渔具,应在修理完毕后立即进库或封存;具备条件的地区,渔具应与渔船分离。

  3、所有渔船不得携带休渔作业渔具进入休渔海域。

  4、除维持日常生活需要外,休渔渔船在伏休期间不得擅自加水、加冰、加油。

  5、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伏休期间渔运船不得为非法作业渔船提供收购、运输、补给等后勤服务。

三、  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此次调整是伏季休渔制度实施以来幅度最大的一次,休渔时间有所延长,休渔作业类型较之以往有所增加,情况复杂,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以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伏季休渔工作机制。一是成立由市政府牵头,海洋与渔业、公安(边防)、市场监管、台办、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和沿海各乡镇(街道)政府等领导参加的伏休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准备,保证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市、乡镇(街道)、村居、渔船四级之间要签订伏休管理责任状,建立奖惩机制,做到伏休管理目标和责任明确,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强化各相关机构监管,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由有关乡镇(街道)组织召开伏季休渔专项工作宣传布署会,增强船东船长的责任意识。伏休期间,因属地管理不力发生群体性渔船违规及造成恶劣影响的,市里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加强宣传力度,提前做好工作部署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乡镇(街道)政府负责牵头,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伏休宣传与部署会议,做到让渔民早知道、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为伏休工作顺利实施提供重要保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抓住伏休前的关键时期,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对制度调整的目的意义以及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争取广大渔民群众、渔区相关行业对制度调整的理解和支持,减少政策实施阻力。乡镇(街道)、村干部要深入渔村、渔港、渔船,与渔民群众开展面对面的交流,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伏季休渔工作具体要求,了解渔民群众的困难和需求,引导和帮助他们提前做好生产安排,确保渔区稳定。

3、采取有效举措,强化渔船监督管理

一是在伏休前各地要对本辖区内休渔渔船分类登记造册,划定休渔渔船停泊区,组织渔船就近停泊,并将休渔渔船的船名号张榜公布在相应的港口、码头、澳口,以便群众监督。二是驻点监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应与同级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员会配合组成工作小组,常驻重点休渔港口,实行划片包干,分工负责,对零星分散的休渔渔船停泊点,也要定人实施有效监控。三是要组织港口巡查。要根据伏休监管前、中、后三个阶段的不同特点,组织阶段性的港口巡回检查,定期清点渔船,密切关注港口渔船动态。四是充分利用“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和“北斗船载终端设备”等监控设施,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的值班,掌握渔船动态。五是要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渔业协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对渔船动态实施有效监控。一线渔港监督机构要发挥区位优势,靠前落实伏休情况日常性督查,切实在渔业执法检查、港航监督、渔船安全监管和渔船动态管理等方面发挥先锋队作用。六是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制度,鼓励渔民群众对违规行为和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有功人员要给予适当奖励;对举报案件,要迅速部署,认真核查,严肃处理,并及时向举报人通报相关查处情况。(长乐市海洋与渔业局举报电话0591-28922229

4、强化执法合力,切实维护休渔秩序

要加大对管辖海域范围内伏休违规作业,特别是涉渔“三无”船舶和电毒炸等违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给守法捕捞渔船以公平捕捞环境。要加强对重点海域的巡航检查,防止渔船越界违规生产;重点加强对渔运船、远洋渔船的监管,坚决打击冒充其他作业方式、擅自延长作业时间、扩大作业区域等违规作业行为以及渔运船为非作业渔船提供收购、运输、补给等后期服务的行为。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要适时开展海上专项执法行动,加强与各级渔业执法机构的沟通协调,联动配合,做好海上打击和巡查工作,共同维护伏休秩序。

5、统筹使用资金,保障休渔顺利实施

渔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将渔业生产成本补贴与是否合法休渔进行挂钩,对违规渔船要按规定扣除补贴。同时,还要继续做好休渔期间的渔民服务工作,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开展渔船安全生产、渔具合规性检查,提高广大渔民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消除安全隐患,降低违规作业可能,为开渔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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