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我街道河流保护管理水平,根据《中共长乐市委办公室、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委办〔2017〕32号)文件精神,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招聘何明等同志为吴航街道河道专管员,负责我街道辖区内河道日常保洁管理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名单通知如下:
何 明同志为吴航街道铁炉溪专管员;
周淑珍同志为吴航街道芝山溪、汾阳溪专管员;
谢雪生同志为吴航街道天王溪专管员;
陈 奇同志为吴航街道城隍溪专管员。
附:《河道专管员工作职责》
长乐市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2日
河道专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包干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
2、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保护河道等工作;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坚持每天到岗到位,管理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天,并佩戴河道管理员标志;
5、保持河道引排畅通,杜绝设置网簖、网笼、地笼等阻水障碍物,禁止种植菱角,发现违法设障情况及时制止并向街道河长办汇报;
6、及时认真打捞河道水面漂浮物,清除水花生、水葫芦等水生植物;
7、负责保护和管理沿河设置的各种宣传牌、管理牌,做好护堤护岸林木的管理工作;
8、主动认真制止乱倒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对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制止的,要做到及时清理;对擅自占用现象及时制止并汇报街道河长办;
9、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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