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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峰环保工作巡查处置方案
来源:长乐市金峰镇 2017-05-17 09:30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认真排查污染情况。坚决处置环保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制定实施金峰环保工作巡查处置方案。

  一、巡查范围

  1、各村(社区)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情况是否存在散乱污企业情况;

  2、陈塘港主河道及各村支河道河面卫生保洁情况、排污口排污情况;

  3、镇区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情况;

  4、建设项目工地扬尘问题处理情况;

  5、印染企业环保设施运转情况、废渣处理情况,是否存在偷排污水问题;

  6、“黑印染”企业是否存在恢复生产情况;

  7、畜禽养殖场是否存在拆除后又恢复养殖情况;

  8、环保信访件办理情况,是否存在反弹或落实不利问题;

  9、辖区娱乐行业噪音污染情况;

  10、辖区餐饮业污染问题。

  二、巡查分工

  1、成立21村(社区)环保工作巡查组,组长由各村(社区)工作队长担当,成员由各村(社区)工作队员和村(社区)主干组成(具体名单见文件),具体负责巡查范围中的第一和第二两项任务;

  2、成立镇环境卫生巡查组,组长由陈国兴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韩祖持同志担任,成员由镇综合大队、市政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具体名单见文件),具体负责巡查第三和第四两项任务。

  3、成立印染企业环保问题巡查组,组长由陈建华副镇长担任,成员由环保站、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具体名单见文件),具体负责巡查第五和第六项任务。

  4、成立畜禽养殖巡查组,组长由邱坦生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具体名单见文件),具体负责巡查第七项任务。

  5、成立环保信访件办理情况回头看巡查组,组长由陈建华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环保站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具体名单见文件),具体负责巡查第一项任务。

  6、成立辖区娱乐行业噪音污染巡查组,组长由陈航红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委员、金峰派出所曹春新同志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办、金峰派出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具体名单见文件),具体负责巡查第九项任务。

  7、成立辖区餐饮业污染问题巡查组,组长由陈国兴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综治执法大队、金峰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具体名单见文件),具体负责巡查第十项任务。

  三、巡查要求

  1、各巡查组组长对本组巡查任务负总责;

  2、巡查组在巡查过程中,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对巡逻出来的问题,要有专人记录,并做好影像资料保存;

  3、巡查情况每天一报,以表格形式,由各组组长签字后,在每个工作日下午5:00前上报镇环保站。

  四、问题处置

  1、立整立改。对巡查出来的问题,马上解决,由巡查组负责督促解决;

  2、一案一专班。巡逻组无法督促解决的问题,由党委、政府成立专门班子进行解决;

  3、上报处置。对巡查出来的问题,我镇无法解决的,上报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我镇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五、效能督查

  由镇纪委、效能办负责,对巡查不认真、巡查结果没有按时上报,处置问题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调查,把问题进行量化,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条例规定予以追责。


  中共金峰镇委员会

  金峰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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