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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马上就办”的通知
来源:长乐市政府办公室 2016-06-27 11:2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倡导的“马上就办”优良作风,历届市委、市政府薪火相传,在实践中不断挖掘内涵、深化外延,有力促进了我市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提升,“马上就办”已成为推动我市发展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精神财富。但近期发现我市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处置不力、答非所问等问题。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便民服务“马上就办”的通知》(闽政办〔201649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马上就办”的通知》(榕政办[2016]8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市便民服务“马上就办”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现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立统一的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将各部门各类便民服务热线、“民情直通车”整合到“12345”市民公共服务系统,由“12345”统一受理、派遣,实现快速预警、快速指挥、快速处置、快速回复。此项工作须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市“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数字办等市直各有关单位

  2、在受理和办理便民服务事项中,认为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受理单位应在24个小时内申请回退市“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并说明理由,同时提出办理单位建议。经市“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认为确需撤回的,则撤回并重新派遣有关单位办理。未经市“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同意,原受理单位应按时办结并反馈结果。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要组织对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按照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类别划分,并依据职能相近原则,分类建立责任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细化完善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能职责、工作规程和运行程序,确保每个工作环节紧紧相扣。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等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要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由牵头部门主抓,责任单位配合解决;对职能交叉和管理权属不明确的,指定兜底部门负责解决。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等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要对便民服务事项组织开展专项清理,缩短办理时限。投诉类诉求件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完并答复;咨询类诉求件,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完并答复;情况紧急或诉求简单的事项,必须马上处置,当天答复。对于通过“12345”市民公共服务系统反映的问题,少数确因特殊情况难以按时限办结的,要在时限内向市“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报告,并经同意;对于直接向部门反映的问题,少数确因特殊情况难以按时限办结的,要在时限内向市效能办报告并经同意,同时向群众作出说明。

  责任单位:市效能办、“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等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要认真组织论证、依法依规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简化内部流转审核程序,使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要对便民服务“马上就办”情况开展经常性督查,建立督查问题台账,采取发放整改通知、效能督办单、效能督查建议书,以及媒体公开通报、立项挂牌、约谈提醒、效能问责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逐项进行销号。对于整改不到位、问题比较集中的地区、系统和单位,实行跟踪督办,直接派员蹲点,促进问题有效解决。

  责任单位:市效能办

  8、将便民服务“马上就办”的情况纳入文明行业(单位)创建和绩效考评内容,对办理和处置便民服务事项不力的,市文明办等部门要给予红、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市效能办要实施效能督查、问责,并在年度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效能办

  9、市效能办、“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将便民服务“马上就办”情况、“12345”诉求件办理情况纳入日常督查内容,作为年度绩效考评扣分的重要依据。加大便民服务“马上就办”通报力度,便民服务“马上就办”好的典型,进行通报表扬;对督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点评通报,并将便民服务“马上就办”情况抄送市文明办,作为评定文明行业(单位)和年度测评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效能办、“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


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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