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项整治违规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行为
来源:吴航乡情社 2016-09-09 09:51

  9月2日上午,市委书记许南吉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长乐市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和违规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不正之风,结合我市作风建设的要求,采取标本兼治、管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引领社会风气努力营造和谐稳定、文明节俭的社会新风尚以及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方案明确,专项整治时间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专项整治范围

  本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并延伸到村(社区)“两委”干部。

  ◆专项整治重点

  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酒席,违规收受或发放礼品礼金问题;党员干部违规参加婚丧喜庆活动,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整治党员干部在大操大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中,使用公务车辆问题;整治通过分批次宴请、分地点宴请等隐性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专项整治方法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充分利用吴航乡情、“最长乐”微信、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共长乐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暂行规定》,带头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歪风,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检查督导阶段(9月11日至10月20日):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受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大操大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举报,查证属实的,将按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处理,追究属地单位负责人责任,并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起、曝光一起。

  总结分析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8日):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10月28日前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措施,抓好工作的落实,整治方案于9月5日前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狠刹“四风”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取得实效;

  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大操大办或违规参加婚丧喜庆的严重危害性,带头执行有关规定,严以律己,率先垂范,从严要求配偶、子女和所管辖部门的工作人员。

  大力宣传,形成氛传,形成氛围。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加大对规范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宣传工作力度,要宣传报道节俭操办婚丧喜庆典型,公开曝光奢侈浪费行为,市企业家协会等组织向全市企业发出倡议书,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形成专项整治浓厚氛围。

  建章立制,规范引导。各乡镇(街道)发挥主体作用,组织各村(社区)科学制定移风易俗村规民约,明确违约责任、处罚办法,建立(村)社区红白理事会,促使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

  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时查处违规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行为,对违反本规定的党员干部,视其情节,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吴航乡情记者 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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