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实施路径
来源: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03-30 17:07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工商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培训工作机制。通过培训使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系统维护的干部能够熟悉个体年报的流程及要求,能够回答个体工商户在年报中遇到的问题并能指导其完成相关操作;所有工商系统干部要领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基本精神,能够解答个体户提出的一般问题。加大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主流非主流媒体宣传,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窗口现场发放等形式,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让个体工商户知晓年报的时间、内容、范围和申报操作方式方法,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责任,有效提高年度报告申报率。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服务窗口采取增设咨询窗口、咨询电话、集中上门指导等方式加强年报咨询服务。在服务大厅设立个体户年报自助区,免费提供上网设备,并指定专人现场指导个体户完成年报流程。统一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公示办事指南,疏导办事人员有序办理。同时,各级工商部门要积极建立完善工商联络员制度,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满足工商联络员进行首次确认的需求,充分发挥工商联络员在联系沟通、方便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方面的积极作用,做好工商联络员培训工作,使其能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熟悉操作系统。并建立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持服务大厅正常办事秩序。

  三是加强工作保障。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企业年报公示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年报公示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安全和技术保障,制定周详的工作计划,加强精细化管理,组织专业技术骨干保障内外网信息系统安全,各相关职能科(股)室积极做好配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年度报告工作有效、有序开展。调剂充实一线登记窗口人员力量,在系统内部挖潜增加登记窗口人员,保障便捷高效登记,切实防止因人力不足而造成窗口拥堵或者登记效率下降等问题。同时进一步拓展新闻媒体和社会对市场监管的参与度,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对市场监管的监督热情,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社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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