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21号)精神,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开始,组织编制《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简称《规划》)。
二、出台依据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要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依据,同时也参考了其他各部门所涉及的相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编制本规划是为指导长乐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提供重要依据。同时方便其他各部门相关规划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衔接。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划分九章,主要内容为:
(一)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主要通过分析长乐区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总结上轮规划实施成效,提出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后,分析我区形势和要求,为规划的编制提供依据。
(二)第二章 指导原则和目标
分别说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围绕上述两点指定规划目标,主要包括:
类别 |
指标名称及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矿业经济 |
矿业产值(万元) |
2000 |
预期性 |
采矿业产值年增速(%) |
7 |
预期性 |
|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
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勘查规划区块面积(亩) |
17745 |
预期性 |
|
勘查投入(万元) |
500 |
预期性 |
|
探矿权数量(个) |
≤2 |
约束性 |
|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个) |
1 |
预期性 |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开采规划区块面积(亩) |
19800 |
预期性 |
采矿权数量(个) |
≤6 |
约束性 |
|
其中:砂石土矿山数量(个) |
≤4 |
约束性 |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50 |
约束性 |
|
净矿出让的采矿权比例(%) |
100 |
预期性 |
|
矿山“三率”水平指标达标率(%) |
100 |
预期性 |
|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
边开采边治理矿山比例(%) |
100 |
约束性 |
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比例(%) |
≥50 |
约束性 |
|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亩) |
177 |
预期性 |
|
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
疑似违法采矿图斑现场核查率(%) |
100 |
约束性 |
发现违法采矿行为的查处率(%) |
100 |
约束性 |
(三)第三章 矿产资源产业发展
明确规划期内重点勘查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石、地热和矿泉水,同时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根据不同矿种,指明不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四)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明确规划期内长乐区重点加大地热资源勘查力度,本轮设置长乐区漳港龙峰地热、长乐区古槐屿中地热2个地热勘查区块。
序号 |
编号 |
区块名称 |
勘查主矿种 |
面积(平方千米) |
现有勘查程度 |
拟设探矿 权勘查阶段 |
投放时序 |
1 |
KQ001 |
长乐区漳港龙峰地热 |
地下热水 |
7.3218 |
调查评价 |
普查 |
2021 |
2 |
KQ002 |
长乐区古槐屿中地热 |
地下热水 |
4.5159 |
调查评价 |
普查 |
2021 |
(五)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矿产资源开发强度:优先开发利用建筑用砂石、矿泉水资源,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需求;加大地热资源勘查力度,发展地热旅游产业。
2、矿山数量调控:明确规划到2025年,全区持证矿山总数不超过6个。其中建筑用砂石矿山数不超过4个。
3、开采规划区块:截止2020年底,长乐区矿产资源已设矿泉水矿权数1个,建筑用砂石矿权数1个。规划期内空白区新设开采规划区块5个,其中矿泉水1个、地热2个、建筑用砂石2个。
4、开发利用规模结构、节约集约利用、净矿出让:在三点中提出矿产开发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同时提出环保、节约方面的要求,同时也对政府对矿山净矿出让做出了指导措施。
(六)第六章 建筑用砂石矿山布局
分析了长乐区建筑用砂石需求量,同时划定了7个建筑用砂石集中开采区,并从最低开采规模、地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明确开采规划准入条件。
开采区编号 |
开采区名称 |
所在行政区 |
开采区面积(km2) |
主要矿产 名称 |
CS001 |
长乐区蟛蜞洋矿区 |
航城街道 |
0.6 |
建筑用凝灰岩 |
CS002 |
长乐区潭头镇岱西村矿区 |
潭头镇 |
2.0 |
建筑用凝灰岩 |
CS003 |
长乐区玉田鹰山矿区 |
玉田镇 |
0.4 |
建筑用凝灰岩 |
CS004 |
长乐区玉田墓停矿区 |
玉田镇 |
0.4 |
建筑用凝灰岩 |
CS005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琅峰矿区 |
玉田镇 |
0.2 |
建筑用凝灰岩 |
CS006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罗联方厝矿区 |
罗联乡 |
0.2 |
建筑用凝灰岩 |
CS007 |
长乐区江田东牛里矿区 |
江田镇 |
1.0 |
建筑用花岗岩 |
(七)第七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绿色矿山建设
1、矿区地质环境保护:分别对新建矿山生态保护准入要求、生产矿山管理措施、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三个不同方面对矿区地质环境保护提出要求。
2、绿色矿山建设:分别从绿色矿山建设的总体思路及任务、绿色矿业发展支持政策、绿色矿山建设监管措施等三个方面对长乐区绿色矿山建设提出了规划建设。
3、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根据全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突出交通干线沿线位置敏感、视觉污染严重区域,划定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项目6个,规划治理恢复面积11.80公顷(约177亩)
(八)第八章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明确规划期内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运用无人机、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定期进行现场核查。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切实执行储量动态管理相关规定。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林业、公安等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实现矿产资源相关执法信息共享共用。对疑似矿产卫片图斑现场核查率100%,对矿产违法行为查处率100%。
(九)第九章 规划保障措施
综合运用法制、行政、经济和科技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规划管理,强化监测监督,引导社会力量,保证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分别从规划实施责任考核、规划实施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政策引导及机制创新、规划管理信息化阐述了规划的实施的保障措施,同时为宏观调控和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解读单位: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0591-28837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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