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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关于 印发202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2022-01-14 16:04 浏览量:

  局属各单位,公交办,纵横交建公司:

   

  

  为做好我局2022年道路水路春运各项应急事件处置工作,经研究制定《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3日

 

  

   

抄送:局运输科,计建科,存档。

   

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3日印发

   

  

  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2021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为期40天。根据各级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畅通,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确保对道路水路春运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建立我区交通运输系统统一协调、信息畅通、反应快速的道路、水路旅客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及时有效疏运旅客和处置春运期间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大规模旅客积压,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春运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

  我局从即日起成立2022年道路水路春运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郑 竹(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郑学锋(总工程师)

          陈忠耿(副局长)  

          郑福增(系统党委书记)  

          张端豪(二级主任科员)  

          林程标(三级主任科员)  

          陈敏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  

      曹金秋(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郭 强(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陈  铖(办公室负责人)

          郑剑智(计划基建科负责人、交通质监站负责人)

          吴旭辉(运输管理科负责人)

      赵志勇(安全监督科科员)

          石建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负责人)

          许韵彬(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刘  珊(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建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林  忠(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马梅祥(局公交办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联系人:赵志勇。联系电话:28800067。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职责分工,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

  三、预测

  预测春运突发公共事件有以下七种情况:

  (一)大量旅客滞留

  发生大量旅客滞留在车站、渡口等地区。

  (二)组织罢运 

  少数人组织春运罢运,扰乱正常营运秩序,影响旅客出行。

  (三)恶意扰乱运输市场运价 

   在少数人带头鼓动、策划下,集体对客运班车、出租车、渡船票价进行恶意抬价或压价

  (四)制造事端 

   少数人员带头闹事,煽动人心,强行拦车,阻塞交通,打砸、烧车辆,采取过激行为,或因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妨碍党和国家机关正常工作,蓄意制造事端;个别人甚至采取极端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五)集体上访

 不按国家《信访条件》的规定,有关人员在春运期间较大规模地到党和国家机关集体上访、静坐或围堵。

  (六)制造舆论压力

    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散布不利于春运期间安定稳定的信息,利用媒体炒作,形成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制造舆论压力。

 (七)发生新冠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在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疑似病例或其他具有传染性的疾病。

  四、应急报告

      道路水路春运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一旦发现春运突发公共事件,不论事件属哪一级的,应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应通报相关单位。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五、应急响应

    道路水路春运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快速反应,紧急行动,靠前指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及时疏运旅客,化解矛盾,平息事件,并做好善后工作。

 (一)一旦发生大量旅客滞留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宣传解释、便民服务、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等工作,并迅速采取以下措施实施紧急疏导和抢运。

  ⒈迅速组织正班车船进行加班; 

  ⒉运力尚不足时按规定迅速调集客运企业备用车船和旅游客车参加疏运;

  ⒊运力仍不足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申请支援;

  ⒋可按规定抽调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客车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

  ⒌在临时加班、包车牌不足的情况下,为确保紧急疏运,可由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开具“春运紧急疏运证明”,直接参加本区的应急加班运输。

   (二)一旦出现客运罢运的情况,要与有关运输企业负责人(必要时可联合公安等职能部门)应积极做好各项宣传解释、便民服务等工作,尽快使罢运客车(船)恢复生产,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视情迅速调集应急运力疏运旅客。

  (三)一旦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静坐或围堵等情况,要与有关运输企业负责人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疏解和劝导,防止事态扩大,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公安等职能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四)一旦发现疫情,请各单位按照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4部门《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31号),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六、职责分解

  (一)局春运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了解和掌握春运期间“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及时协调解决好运输领域中群众关心的热点和敏感问题,研究制定应急处理公路、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措施;联系、督促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情况。

  (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交办、地方海事处负责督促道路水路客运、公交企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严把“三关一监督”。同时,要组织各客运站、渡口、运输企业研究制定详细的春运交通疏运预案。

  (三)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地方海事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抢险运力的统一调度指挥,维护应急状态下的运输市场秩序。

  (四)计建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要负责组建抢修应急分队,落实清障人员、机械设备,发现隐患立即组织力量抢修,保障公路畅通。

  (五)地方海事处负责督促渡口、水运企业落实春运工作责任制,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秩序。

  (六)各运输企业确保做好春运突发性事件预防处理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七、处置机构及分工

  (一)成立事故指导组、事故调查组、现场施救组和后勤保障组。组长:郑竹;副组长:陈忠耿、张端豪、林程标、陈敏强。各组成员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中调剂,被调剂的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安排、指挥。

  (二)成立交通疏运处置指导组:组长:陈敏强;副组长:许韵彬、刘珊、马梅祥。成员:各公路水路客运企业、客运站负责人及执法大队有关人员。

  (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亲临现场,负责指挥,听取汇报,做出决策。对“突发性”客流及时调配车船,做到快速疏运;对发生事故的伤者全力施救,主持审核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后,签发上报。

  (四)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开展好“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八、应急车辆

    (一)工作车:  

  由办公室根据需要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申请。  

  (二)客车:  

  客运应急车辆由闽运长乐分公司和长乐区航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各备用10辆及福建省闽瑞旅游汽车有限公司5辆,车辆技术状况和司乘人员应符合相关规定。由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调集。  

 (三)救援车辆

  吊车、拖车、救护车、消防车等救援设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有关单位调集到现场。

   九、纪律和要求

 (一)各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我局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为:0591-28995966。

 (二)当“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我局将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分工,团结协作,互相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三)凡在处置安全事故不力,有失职、渎职或负有领导责任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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